正式離婚(1 / 2)

第五十一章正式離婚

錦繡布莊的成功其實並非偶然。除了打造玻璃櫥窗, 展示新式衣裝之外,林燈還在《杭城日報》買了個“廣告套餐”, 三天兩頭地在上麵變著花樣地打廣告。

除此之外, 錦繡布莊裡的那幾個女店員簡直自帶宣傳效果。畢竟在這個年頭,男女一起工作的情況實在少見。

許多守舊人士對此大加攻訐, 甚至有人寫了文章發表在報紙上,抨擊這種“男女同工”的做法是“世風日下,人心不古”的表現。

當然, 凡事有反對者就會有支持者。許多思想開明的人和一些進步女學生看到這篇文章之後,反而會特意跑來錦繡布莊買衣服, 以示他們對男女平權的支持。

還有些沒有買衣服或者買布料需求的, 就為了看看這”男女同工”的新鮮光景, 還會特意走進店裡來轉一圈。

林燈特意囑咐過了店員們,對於這樣的潛在客戶也是要好好招待的。

至於那些上門找事的守舊人士,該懟的懟,該送警察局的送警察局,沒必要對他們一味忍讓。反正這樣的“老頑固”, 也不會買他們店裡的新款衣服。

林燈店裡的廣告基本上都是在談聰健那裡打的, 因此對於她店裡的情況,談聰健還是挺了解的。

為了表示對林燈的支持,談聰健帶他的妹妹去錦繡衣裝店買了兩件新衣裳, 他自己也在店裡定做了一套男裝。

一來二去的,林燈就漸漸地和談聰健熟悉了起來。

彤雲不知道林燈要離婚的事情,每次見到談聰健來, 都會擺出一副防賊的樣子。

為此林燈特意把彤雲拉到鏡子前,讓她好好地練習一下表情管理。

和彤雲態度截然相反的是,林灼似乎很看好談聰健。

看著妹妹對她擠眉弄眼的樣子,等人走之後,林燈又把林灼拉到鏡子前,讓她也好好練習一下表情管理。

卻見林灼笑嘻嘻地對她說:“姐,我看這個談先生挺不錯的。和你年紀相仿,家裡門當戶對,長得還好看。最重要的是,他很尊重女子,我覺得他做我姐夫挺合適的。”

林燈白她一眼,傲嬌地抬起下巴:“你把他說得那麼好,不如你自己嫁啊!”

“我?我還小呢!等我到了適婚的年紀,談先生的孩子都該滿地爬了吧。”

“你跟他商量商量,讓他等你啊!”林燈就不信自己不能把林灼先給說害羞。

林灼果然不好意思了:“姐,說你的事兒呢,怎麼扯我身上來了呀!”

“我的事兒?我的什麼事兒啊?我這婚都還沒有離呢,你就開始給我找下家了?”林燈哭笑不得地說:“我現在是真的沒有這個打算,你就彆在這兒亂點鴛鴦譜了。”

林灼本來就是說說而已,見林燈沒有那個意思,就沒有再提。

……

忙碌的日子過得飛快,時間轉眼間就進入了四月。

在這個月裡,發生了一件對後世影響不小的事情——政府采納了由聞說、朱思危等有識之士提出的新式標點提案,頒布了《通令采用新式標點符號文》,這意味著我國第一套法定的新式標點符號正式誕生了。

在這之前,許多文章都是沒有標點符號的,起來非常費勁。

以後的文章,起碼是官方文章,都會使用逗號、句號、頓號、括號、雙引號等標點符號,起來一下子就方便了許多。

對於林燈這樣用慣了標點符號的人來說,這項舉措自然是非常好的。

可她不知道的是,實行這套新式標點曾經遭到多少守舊派人士的反對。

以至於姚啟安和聞說這兩個向來看不上對方的“死對頭”,都難得聯合起來一致對外了。

林燈並不清楚這一點,所以在報紙上看到朱思危和聞說的名字並排出現在一起時,她不禁感到十分奇怪——看姚啟安那態度,他應該和聞說很不對付才對,這倆人怎麼會合作?

聯想到姚啟安說他知道聞說的真實身份,難道這兩人在現實生活中經常接觸?

這倒是非常有可能的,畢竟兩人都是新文化運動的領軍人物嘛。

說到新文化運動,林燈忽然想到,那場著名的五四青年運動非常近了。

她和姚啟安商定離婚日期的時候,完全忘記了5月3日恰好是五四運動的前一天。

林燈感覺自己這日子選的真好。五四運動之後,社會風氣就會開化許多了,正好方便她開始新生活。

……

5月2日這一天,姚啟安提前一日回到了杭縣。

他這回回來是沒有提前通知過朱氏的,因此朱氏見了他不禁十分驚喜。

更讓朱氏感到高興的是,兒子這回沒有帶雲氏那個小妖精一起回來。朱氏實在是看不慣雲青青那副矯情的樣子。

隻可惜朱氏的喜悅並沒有持續多久。

第二日早上,雲青青竟然自己出現在了姚家的大門外。

不僅是朱氏,這回連姚啟安見到雲青青時,臉色都十分不好看:“不是說好了這回我一個人回來就行了嗎?你就這麼不信任我,非要跟過來盯著我才能放心嗎?”

雲青青委屈地說:“啟安,我不是不信任你,我隻是擔心你一個人應付不來。你都不知道我這一路走來有多辛苦……”

兩人在姚啟安離開上海之前,其實是剛剛吵過一架的,姚啟安還有點在氣頭上。

不過就像雲青青說的,她一個女孩子獨自跑到這麼遠的地方來,的確十分不易。想到這裡,姚啟安無奈地說:“那你先回屋歇著吧,我和林小姐談完了再來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