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1 / 2)

第九十七章主角

林燈很喜歡那種親自將信送到郵筒裡的感覺,每次去郵信的時候, 她的心裡都會感到既甜蜜又期待。

不過這種心情, 她不大好和彤雲解釋,因此笑著說了句“你不懂的啦”之後, 林燈便噔噔噔地小跑上了樓。

今天的晚宴,林燈將會是主角, 所以林春華一早就囑咐過她了, 一定要打扮得漂亮一些, 穿最貴的衣裳,戴最貴的首飾, 絕不能給徐家丟臉。

林燈衣櫃裡最貴的衣服,就是去年為了參加各種社交晚宴,林春華給她買的那條水粉色鑲鑽紗裙。這條裙子除了用料華貴之外, 還是修身剪裁, 完美的突出了林燈的大胸和長腿,看起來非常紮眼,平日裡林燈都是不敢穿的。

想著今晚她今晚去徐家,就是要被姑姑姑父拿出去炫耀的, 林燈隻能收起低調的心思,換上了那件禮服。

其實林春華夫婦為什麼再三堅持要給林燈辦這場畢業派對,林燈心中大致有數。

徐信良是不久前才搬了大房子, 還中年得子,非常高興,想要炫耀一番, 卻礙於小兒子乃是姨太太所生,不好大肆慶祝,因此這會兒便借著林燈的名義搞一個大的聚會,除了展示他的財力和生育能力之外,還能炫耀一下自家這幾個讀書好的侄子侄女,徐信良想想都覺得臉上有光。

至於林春華,因為周姨娘不久前生下一子,林春華一直心中不快,感覺胸口壓著塊大石頭似的喘不過氣來。

這會兒她的侄女以年級第一的成績畢業,是林春華最近所聽到的最好的消息了,多多少少給她拉回了一點顏麵,讓她在外人麵前有一點可以炫耀的資本,所以林春華絕不肯錯過這個機會。

下午五點鐘,林燈正在對著鏡子描眉的時候,林春華派的車就來了。

林燈畫好最後一筆後,穿上披肩,戴上與禮服同色的裸粉色手套,拿起手包,挽著妹妹的手一起出門。

先前林燈忙著考試,並沒有來過徐家的新房子,隻知道是在法租界。到了地方林燈才切身體會到,為什麼之前林灼從徐家回來後,會說姑父這次下了血本了。

法租界的地價本就要比公共租界高,結果這回徐信良還買了一棟比過去更大的房子。房子還是兩層,不過房間多了許多,光一樓就有五間房。二樓除了主臥之外,還有五個臥房,一個書房,兩個衛生間,足夠徐信良夫婦和周姨娘母子三人居住了。

周姨娘生子之後,在徐家的地位水漲船高,直接從一樓的傭人房搬到了二樓的房間。

林春華煩她煩的要死,卻不好再對她動輒打罵。畢竟一個周氏雖然不算什麼,可是她的兒子徐宛英,卻是徐信良如今的心頭肉。

林春華現在隻要呆在家裡,聽見嬰兒的聲音,心情就很低落。直到見到林燈兄妹幾個,她的臉上才重新露出笑容。

“你們可算來了!快,裡麵坐。”林春華一邊招呼著他們,一邊挽住林燈的手,“今兒是你的好日子,怎麼妝化得還是這麼淡?要不要進姑姑屋裡補個妝?”

林燈婉拒道:“不用了姑姑,我還是學生呢,這樣就好了。”

林春華看著林燈的臉,越看越喜歡:“也好,我們家燈兒天生麗質,淡妝也很好看。不像某些人……”林春華說著,瞥了一旁的徐宛娜一眼,“整天花費那麼多心思在打扮上,又有什麼用!也不照照鏡子瞧瞧自己,看看自己有沒有人家那俊模樣。”

要是擱在過去,徐宛娜聽到這話早就要哭了。不過現在她隻是臉色微變,並沒有像以前一樣哭著跑掉。

果然,在徐宛昌搬了出去、周姨娘生子之後,徐家內部的格局發生了不小的變化。

林燈突然有點心疼林春華。這個女人看似強悍,實則外強中乾。如今的徐家可謂四麵楚歌,林春華的日子想來並不好過。

她的能力有限,做不了太多。隻能今晚好好表現,希望能給姑姑掙回一點麵子吧。

……

作為宴會的主角,林燈先呆在樓上的房間裡等候,林春華夫婦則在樓下招待客人。直到時間差不多了,宴會即將正式開始,林燈才挽著林春華的手臂,在徐信良和林修誠、林灼的陪伴下出現在眾人麵前。

林燈以前參加過彆人家裡舉辦的晚宴,不過這還是她來到這個時代之後第一次出席以自己為主角的晚宴。

在所有人的目光都凝視著自己的時候,林燈下意識地感到了一絲不自在。

不過她很快就察覺到,大多數人的眼神都是善意的,欣賞的,甚至驚豔的。

意識到這一點之後,林燈便逐漸放鬆下來,嘴角的笑容也不那麼僵硬了。

挽著林春華的手臂和她一起下樓之後,很快便有幾家的夫人帶著各自的子女過來,圍著林燈姑侄倆說話。

林燈今年才十七八歲,在杭縣或許已經不小了,不過在上海並不算大,一般人都想不到她曾經離過一次婚。因此在一些人家看來,林燈還算是個不錯的結婚對象。

不過,也僅僅是還不錯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