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中歲月(1 / 2)

第一百一十四章山中歲月

因為最近北京和湖北接連發生的這些事情, 林燈都沒有什麼心思慶賀新年。

位於杭縣的林家倒是一切如常,似乎無論外頭發生了什麼, 林家人都可以照舊過他們的小日子, 頗有幾分“山中不知歲月老”的意思。

林燈兄妹三人回到林家時,發現林淑賢已經回來了,看起來心情還很好的樣子。

林灼悄悄和林燈吐槽,說這林淑賢期末考試好幾門都不及格,也不知道在得意些什麼。

林燈卻是一點都不好奇林淑賢的私事——她現在滿腦子想的不是蕭凱那邊的情況,就是她自己的公司、工廠和實驗室,根本無暇顧及林淑賢如何, 隻要她彆惹到自己頭上來就是了。

卻沒想到回家後吃的第一頓團圓飯, 沈氏和林淑賢母女兩個便開始找她的不痛快。

先是林淑賢主動敬她的酒說:“大姐姐現在可不得了了, 聽說在什麼電子公司做經理,能賺好多錢呢。”

再是沈氏捏著帕子, 在林遠山跟前嚼舌根:“喲, 原來大小姐現在竟然這麼能掙錢啊?可是怎麼光知道自己掙大錢, 不見回報家裡呢?”

林遠山一聽,立馬好奇地說:“淑婉能賺錢了?怎麼賺的?”

林燈見他這樣,簡直想笑。

他這個做父親的, 連自己女兒已經中學畢業的事情都不知道,真的是非常“稱職”的呢。

林燈微笑著,簡單解釋了一下:“父親,去年六月份,我已經中學畢業了, 現在在一家電子科技公司上班。”她頓了頓,繼續說道:“二妹妹和沈姨娘說我賺了好多錢,想來是她們自己臆測的吧。父親您想想,我才畢業多久,怎麼可能那麼快就賺到大錢呢?”

林遠山覺得也是,林燈一個女流之輩,就算僥幸找到了工作,能在上海養活的起自己就算不錯了,怎麼可能賺什麼大錢。

誰知林淑賢卻是一臉不讚同地看著林燈,好像林燈在做什麼錯事似的,痛心疾首地說:“大姐姐,你說這話可就不對了。你是林家的女兒,發了財怎麼能自己藏著掖著,不拿回家呢?”

林灼見她這副模樣就煩:“林淑賢,你在胡說八道些什麼?我姐上班了怎麼了,她上班了就要拿錢給你們花嗎?!”

“三妹妹,你我心知肚明,大姐姐可不止是賺了一點錢那麼簡單。”林淑賢低下頭,嘴角得意地一勾,抬眼看向林燈時,卻是放柔了聲音道:“大姐姐你應該還記得吧?聽說你找到工作之後,我非常替你開心,就費了好大的力氣,去了你上班的地方想要親自為你道賀。結果你不肯見我就算了,你們公司的保安還凶巴巴地趕我走……這些傷心事我就不提了,總之我聽到他們叫你林總,這你總不能抵賴吧?”

林燈注冊成立了“星火電子科技公司”之後,並沒有把公司開在市中心,而是放在了工廠不遠處自己買的地皮上,規模並不是很大。

這主要是因為先前林燈把賺來的錢基本都用到擴大生產規模和建實驗室上了。她現在那個實驗室,不僅僅是可以研製和改良燈泡,將來林燈研究其他的東西也能直接用,所以造價很高。

不僅如此,她還高薪聘請了很多人才來為她工作,這些都是要花錢的。

有聲電影設備是新興科技,需求量很高,所以林燈先前都不需要做什麼市場,訂單量便爆滿。

不過經過這麼長時間的緩衝之後,現在林燈手裡又有了些現金,所以她已經打算好年後就在法租界租下一層寫字樓,把公司搞的更加正規一些了。

至於林淑賢來公司找她的事情,林燈自然是知道的,不過她當時正忙著,就讓人回了林淑賢,並沒有見她。

一來林燈那裡的東西都需要保密,二來她並不覺得林淑賢安的是什麼好心。

沒想到林淑賢那個時候就記上了仇,預備好了過年回家的時候整她呢。

不過林燈早就準備好了一套說辭,並不怕她:“那家公司是我男朋友家裡開的,我隻是幫忙打理而已。”

林燈不同於方氏,她可不想自己辛辛苦苦賺來的錢都被拿去補貼她爹、她爹的那群姨太太還有庶出子女,所以早在工廠開始擴建之後,林燈便和蕭凱說好,她會和家裡人說公司是他開的,她隻是幫幫忙而已。

林燈需要一定的社會地位,來證明自己足夠和蕭凱匹配,但是在林家,她還是不要扮演一個女強人的角色比較好,不然這些吸血蟲定然不會輕易地放過她。

林燈現在隻想專心發展事業,才不想浪費精力在他們身上。

聽她這麼說,林遠山還想追問,林淑賢也想反駁,卻聽方氏突然驚喜地大聲說:“婉兒!你交男朋友啦?怎麼不早跟娘說?!”

不說朋友,隻說家人,林燈談戀愛的事情,除了林修誠和林灼兄妹知道之外,就隻有他們的姑姑林春華知道了。

告訴林春華,是想讓她知道林燈已經有對象了,不要再費心給她介紹。不過林春華並不知道林燈的男朋友是誰。在林燈的囑咐下,林春華暫時也沒有將這件事告訴方氏。

林燈先前之所以不告訴方氏,是怕方氏一知道她有男朋友了,就會逼她趕緊結婚。

她很愛蕭凱,隻是如果要結婚的話,林燈希望是在自己和蕭凱都覺得水到渠成的時候,而不是被家裡人逼的迫不得已的時候。所以能拖一日,她便拖一日,不讓方氏那麼早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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