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全場(1 / 2)

第一百三十八章震驚全場

江虞欽是經曆過風風雨雨的大人物,什麼場麵沒有見識過,不過聽到林燈這麼說時,他還是不禁微微吃了一驚:“林小姐就是夜雨寒燈?”

他下意識地看向蕭凱,見蕭凱輕輕點頭,江虞欽才算完全接受了這個事實。

“兩位真是年輕有為,天造地設的一對啊。”江虞欽欣賞地看著麵前的一對男女,點點頭,“好,真好。有你們這樣優秀的年輕人在,我中華之崛起有望了。”

江先生是晚宴的組織者,不好和他們久聊,簡單交流了幾句之後,他便被人叫走,準備去做開場的發言了。

林燈有點興奮地和蕭凱說:“江先生人真好,像個溫和儒雅的長輩,一點架子都沒有!”

蕭凱看著她,寵溺地笑了笑:“江先生本來就是溫和儒雅的長輩啊。而且你可是促進了科技發展的夜雨寒燈先生,誰會在你麵前擺架子?”

林燈有點不好意思地說:“討厭,凱哥,你不要取笑我啦~”

像是為了諷刺蕭凱一樣,在他這麼說完之後沒多久,雲青青便不知從哪裡湊了過來,酸酸地同他們搭訕:“喲,這不是蕭公子和林小姐嗎,這麼巧。”

蕭凱和雲青青已經很久沒有打過照麵了,不過在幾年之前,蕭凱還是震旦大學老師的時候,曾經多次見雲青青來學校找過姚啟安,所以兩人也算是點頭之交。

對於雲青青,蕭凱的觀感非常一般。不過在對方沒有惹到他們的情況下,他可以保持基本的禮儀和風度,朝雲青青點一下頭:“雲小姐。”

林燈覺得同為女人,自己比蕭凱要更加了解雲青青,她絕不可能隻是過來打個招呼而已:“你有事嗎?”

雲青青一臉天真地說:“沒什麼大事,就是感到很奇怪,這裡是文盲能夠來的地方嗎?”

“你……!”聽到對方這樣明晃晃地諷刺林燈,蕭凱正要出言維護女友,卻聽雲青青突然恍然大悟般改口道:“哦,不好意思,是我記錯了。林小姐讀了幾年書,在蕭公子的幫助下,不僅以驚人的速度中學畢了業,還當上了一家大公司的老總,可真是令人羨慕呀。”

蕭凱寒聲道:“雲小姐,你誤會了。小燈可以提前畢業,是因為她自己寒窗苦讀。她能當上星火的總經理,是因為她……”

“凱哥,何必和她說那麼多呢~”相比於蕭凱的憤怒,林燈顯得淡定得多。畢竟她是幾年前就和雲青青交過手的人,從那日姚啟安出現在她家門口開始,林燈就料到會有今日了,隻是沒想到雲青青的動作竟然會這麼快。

“雲青青,我怎麼樣,跟你都沒有關係吧。”

雲青青咬著牙,憤怒地說:“原本你是死是活,與我是沒有關係,隻是你有了蕭公子還不夠,竟然還敢勾引啟安!你覺得我咽的下這口氣嗎?”

林燈好笑地說:“你這人吧,也真是挺有意思的,怎麼老是在我麵前這麼理直氣壯的呢?”

雲青青不明白:“我有什麼不能理直氣壯的?”

“當年你明知姚啟安有自小定親的妻子,還要與他戀愛。你說你們是在追求愛情,所以我放手了。如今姚啟安厭倦了你,你不去責怪他,反倒跑過來怪我,這是什麼道理?”

“林燈,你休想狡辯……分明就是你……”

“雲小姐,你說夠了嗎?”蕭凱神色冷漠地道:“你若是再在這裡騷擾我女朋友,我可就要叫警衛來請你出去了!”

雲青青後知後覺地想了起來,這裡可是蕭家的地盤。

麵對蕭凱時,她的聲音自然而然地便軟下去了幾分:“蕭公子,你女朋友這麼勾三搭四,水性楊花的,你都不介意的嗎?”

“雲小姐,我看你是不大適合在這裡呆下去了。”蕭凱說完,正要去叫安保人員把雲青青請出去,就見剛剛去了洗手間的姚啟安姍姍來遲,急匆匆地喊了一句:“青青!”

雲青青見姚啟安來,如見救星一般,慌忙躲進姚啟安的懷裡,向他告狀:“啟安,你快救救我,林小姐和蕭公子看我不順眼,要叫警衛趕我出去呢!”

林燈一點都不怕,還看戲似的對蕭凱說:“瞅瞅,瞧見了吧。這就叫做‘變臉’,這女人不當演員可真是可惜了呢。”

姚啟安卻是看向林燈,認真地說:“小燈,我知道你向來不喜歡青青,不過我已經與她分手了,今晚她隻是單純地作為我的女伴來的……”

林燈打斷他說:“姚先生,你們的事我不想聽,告辭。”

臨走之前,蕭凱不忘警告地看了姚啟安一眼,提醒他說:“管好你的女伴。”

見兩人態度如此,姚啟安開始起疑:“青青,你和他們說什麼了?”

雲青青眼神躲閃地說:“沒什麼,就是打個招呼罷了。林小姐現在傍上了蕭公子,可是了不得了,架子大得不得了……”

“行了,彆說了。”姚啟安不想聽林燈和蕭凱的事情,好像顯得他不如蕭凱似的,“晚宴就要開始了,我們到座位上去吧。”

姚啟安已經不是第一次來參加青年作家晚宴了,對晚宴的流程門清路熟。

在自由享用晚宴之前,他們要先在會議廳就座,聽江先生致開場詞,以及幾位青年作家代表上台演講。

等這些人的演講結束之後,他們便可以到宴會大廳享受自助晚餐、與其他人自由交流。

兩個小時的晚餐時間結束後,所有人又會聚到宴會廳,就許多話題自由討論、辯論、甚至是爭辯。

許多青年文人,都是借著這個平台“一戰成名”的。

蕭凱卻是一個例外。他不想讓自己的筆名和現實身份攪合在一起,所以在往年的“論戰”當中,他都表現得較為低調。

如果他真的想要表達什麼的話,他會使用自己的筆去寫文章。以筆為劍,仗義行俠。

相比之下,姚啟安就要高調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