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1 / 2)

七零年代二婚妻 洲是 6029 字 3個月前

當年其實是汪梅先看上了趙東林。

農村日子苦, 那些從城裡下放到上河村的知青們, 跟村裡的農民一樣下地勞動掙工分掙口糧。

男知青還好, 哪怕不會乾農活還有把子力氣, 隻要肯乾,一天九個十個工分跑不了,女知青就有些麻煩了,首先她們做不了力氣活, 又乾不了那些技巧的精細活, 村裡的記工員也不能昧著良心給她們評,這樣對其他社員不公平,因此累死累活乾一整天, 不過五六個工分, 換成口糧算,填飽肚子都是個問題。

農村的艱苦條件,加上部分知青的成分問題,他們中的部分人選擇了在農村安家落戶, 這樣他們就成了本村人, 能夠理直氣壯的享受村裡社員的待遇。

至於汪梅,她的目的就是回城,農村的日子她根本一天都活不下去,沒有商場, 沒有商店,連她最愛吃的雞仔餅蝴蝶酥都沒有。

最重要的是,她在學校交過一個男朋友, 雖然沒有過明路,但她心裡是認定他的。當初她因為家庭關係下放到農村,下鄉前,男友指天發誓一定會等她回城跟她結婚。

因此汪梅一直有個回城夢,直到下鄉一年半後,她收到了一封城裡的來信,寫信的是她一位要好的女同學,同學告訴她,她的男友已經跟彆人在一起了。

汪梅的心突突跳著,她不肯相信他會違背自己的諾言,轉身就找隊長請了十天假回城,直奔男友家找人,卻剛好看到他騎著自行車進胡同,車後還坐著另一位姑娘。

這個場景深深刺激了汪梅,她衝上去質問,問他為什麼要這樣,為什麼要背叛自己?

“對不起汪梅,可你也不能怪我,你下鄉了,什麼時候能回來也沒個確切的時間,我不能耗著時間乾等你一輩子。”

汪梅甩了他一巴掌,流下來痛苦的眼淚。

“我真是看錯了你,我這麼相信你,你就是這麼回報我的!”

下鄉前她把什麼都給了他,忍受著農村的艱苦條件,盼著能早些回來做她的新娘,結果呢,他跟彆的女人好上了!

回村後,汪梅的心態發生了極大的變化,加之回去後家裡的事情,讓她做出了跟其他人一樣的決定,就是在村裡找個合適的人結婚,恰好這個時候,趙東林出現了。

他是軍人,這個時代的軍人多吃香啊,跟農民工人相比,軍人津貼高,福利好,他人還長的一表人才,打聽了一下,他還沒結婚。

汪梅打定主意後就跟張巧兒套近乎,張巧兒一看,這城裡的小知青看到自己總是一臉笑意,一口一個“大娘”叫的親熱,她的虛榮心得到了極大的滿足。

所以後來跟汪梅說親,趙東林不想找個知青媳婦,也是張巧兒一直堅持,趙東林不想忤逆母親的意思這才同意了。

回想起以前這些,張巧兒心裡也不是滋味,她沉默了半晌,拿袖口掖了掖眼角,開口道,“那你可想好了,你要是找了董家的閨女,往後被人說道的時候多著呢,你們都是離過一次婚的人,以後不管好賴都得自己受著,不能讓彆人看笑話。”

張巧兒心裡也委屈,在兒子的婚事上,她哪怕有點私心為的也不是自己,她都已經這把年紀,說不定哪天人就不在了,想給兒子找個好點的媳婦,還不是為了兒子東林,為了他們趙家的麵子嗎?

現在東林為了一個離過婚的女人,拿汪梅的事來戳自己的心窩子,說實話,張巧兒心裡不大得勁。

“媽,我知道你是為了我好,但過日子就像選鞋子,隻有自己知道哪雙鞋合腳哪雙鞋不合腳,麵子差點沒啥,隻要穿在腳上舒服就行,如果隻衝著麵子,選了個不合腳的,那不是更加糟心嗎?”

他也不是故意讓他媽不高興,可這種事來一次就行了,非讓他找個自己不喜歡也不合適自己的女人,那自己下輩子還怎麼過?

“成,你說的有理,反正說話我是說不過你,既然這次是你自己看上的,那找媒人說親什麼的你自己來,我是懶得再管,可彆管多了以後還得受人埋怨。”

她這是故意說氣話呢,意思就是,行,我不反對,但我也不支持,你自己想怎麼整就怎麼整,反正人是你選的,是你自己合適的。

本想著兒子聽了會說幾句好話,隻知道趙東林直接來了句,“媽您同意了就好,這些都是小事,我自己處理也行,免得勞煩您,讓您跟著受累。”

一句話把張巧兒噎的上不上下不下,虎著臉喝了半碗粥就撂下筷子離桌了。

張巧兒離桌後,桌上的氣氛頓時鬆快了不少,趙滿柱用他那布滿皺紋的眼看著趙東林問,“兒啊,你真的決定了,娶董家那閨女?”

“是的,爸,我已經決定了。”

趙滿柱點點頭,伸手摸了摸掛在腰間的旱煙杆子,想起這是飯桌上,還有三個孩子在又忍住了。

“那行,這是你自己的事,你自己決定了就好,你媽那我去說,一定把這事給你辦好了。”

趙東林笑了笑,“沒事的爸,媽也就是說說,不會真的不管的。”

趙滿柱也笑了,“是,你媽就是這樣的人,刀子嘴豆腐心。”

吃過飯趙美香收拾鍋碗,鄭月芬跟趙東河帶著兒子石頭回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