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第七十四章(2 / 2)

少年終於無望地關了手機,從嚴雪宵的房子搬了出來,搬回自己的出租屋,把自己關在狹小的房間中,縮進黑暗的角落。

*

美國,紐約州。

餐廳兩端放置著大理石掛鐘,餐桌上的魚類產自裡埃維拉,葡萄酒則是餐廳的侍酒師從世界各地酒窖淘來的,今天準備這支是勃艮第出產的蒙塔榭。

“今天不談公事。”上慣國內酒桌的鄭安顯然看不上度數低的輔餐酒,往對麵推了瓶伏特加,“喝完再談。”

一個混血麵容的年輕人用不熟練的中文開口:“他的身體不能喝烈酒。”

“年輕人怎麼喝不了酒?”鄭安狀似不滿地歎了口氣:“還是學哲學的清高,看不上我們這些老人也正常,你父親還在的時候就從不會拒絕。”

嚴雪宵拿起酒杯,把整整一瓶全喝了。

阿裴見過青年過去淡泊恣意的模樣,想要是嚴雪宵的父親還在,其他人根本不敢在他麵前這麼放肆。

他還記得嚴雪宵剛知道嚴照死訊時一滴眼淚都沒留,但他看見嚴雪宵在遺像前長跪一夜。

“我記得你去年還去了邊城。”鄭安若無其事問,“那孩子叫沈遲吧?”

“他是誰?”

嚴雪宵抬起狹長的鳳眼。

鄭安看反應不似有假,應該早忘了被拋棄在邊城的那孩子,他沒再多問,他不願意和駱書那隻老狐狸打交道,嚴雪宵回國掌權倒也行,隻不過他一直沒摸清軟肋,他又朝青年遞了瓶伏特加。

嚴雪宵喝完整整五瓶酒向餐廳外走去,在走出餐廳那一刻神色驟然冷漠,阿裴擔憂問:“你身體才好,喝這麼多酒沒事吧?”

青年沉默不語,仿佛透著夜色在看一個人。

日子一天天過去,阿裴慢慢看著嚴雪宵在黑暗中蟄伏,從溫和清冷的青年長成喜怒不形於色的男人,唯一沒變的是——

手腕上係著根破舊的紅繩。

*

離高考六十九天。

六十八天。

六十七天。

……

沈遲沒來過學校。

第五十九天,少年出現在了教室,講台上王老師的眼圈一下子紅了,他迅速低頭揩眼淚裝作擦眼鏡:“同學們,離高考隻有兩個月了,千萬不要在最後關頭放棄。”

“你嚇死我了,突然把自己關在房間。”莊州望著專注看書的少年,提著的心放下了。

施梁也哽咽開口:“我們在你門外輪番喊你名字,王老師知道都急死了,你再不出來學校的保安都要去踹門了,燕深也去找他爸爸開鎖,沒發生什麼大事吧?”

“沒有。”

沈遲平靜坐在座位上做題,他把自己關在房間的那十天忽然想通了,沒有人會永遠陪在他身邊,他們也希望自己變成更好的人。

他把自己重新投入到緊張的備考中,不浪費每分每秒,在消息閉塞的邊城迎接高考到來。

高考那天邊城是一個連綿的雨天,莊媽媽送他和莊州去考場,給他們一人塞了支去廟裡祈過福的筆,他接過筆:“謝謝莊媽媽。”

莊媽媽的眼圈紅了紅:“謝什麼,難道要你一個小孩子孤零零上考場。”

沈遲走進考場坐下,他原本以為自己會緊張,可坐在座位上異常鎮定,他望了自己手腕間的紅繩一眼,收回了目光。

第一門考的是語文,他的速度說不上快,但每個字寫得工整無比,作文題目圍繞康德的生平自擬,他的麵前浮現出嚴雪宵的麵容,他下意識寫下第一句:

德國古典哲學家康德曾說過,世界上有兩件東西能震撼人們的心靈:一件是我們心中崇高的道德標準;另一件是我們頭頂上燦爛的星空。

兩天的高考不知不覺過去,當他走出考場時,邊城被層層疊疊的雨水所覆蓋,空氣中彌漫著潮濕悶熱的氣息。

保衛處的瘸腿保安遞給他一把傘,他沒接,從雨中走回家。

沈遲回到家,莊媽媽昨天送了他一個新手機,他換了新號碼,將舊手機以及嚴雪宵留下的所有東西裝進一個箱子裡。

他看著箱中的東西驟然陌生,好像他的生命中從未出現過嚴雪宵這個人,他從來也不認識一個在美國上學的研究生。

一直隻有他一個人。

他的視線落至手腕,最後也將腕間的紅繩解下放進箱子子裡,像是徹底釋懷般輕輕鬆了口氣。

邊城連綿的雨停了,像是他漫長的青春期,以及無疾而終的愛慕伴隨著雨季的結束——

全都結束了。

作者有話要說:沒有失憶,說累了

虐到這章為止,下章就甜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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