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6 章(2 / 2)

科舉出仕(士) 黃薑 5661 字 3個月前

寒暄過、暖好場了,香茶也品過了,差不多該進入正題了。

“去年鄙人的侄兒元楨,回去後將他與黎大人商量合辦水泥作坊的事情說了,鄙人覺得此事很可以一做。無奈自年前到了京城至今,都在忙於‘煤引‘之事,實在分/身乏術,今日才得以與黎大人一見來商量這事,實在是慚愧。”

水泥生意中,有一樣東西很重要:煤炭,不僅水泥中要添加煤粉和煤渣粉,燒製水泥時用煤炭做燃料,燒出的質量也更好。王家主雖知道得不如何詳細,但也知道煤炭是很重要的。雖然王家若是沒有爭取到經銷‘煤引‘,這水泥生意也做得,且還必須做得,否則若是不但‘煤引‘沒了,水泥生意也沒了,王家就真是要被壓製了。

事有輕重緩急,與黎池的水泥生意是早就說好的,變數不大。可‘煤引‘經銷權的爭奪,卻是要使全力的,如今大局已定,這才親自來拜訪黎池。

“好事不怕遲,王家主事忙,晚些也無妨。何況這事,本官已與王管事初步商量過了,也不急。”過年時王家是送來了‘炭敬’的,不算失禮。

“大人您心胸寬厚。”王顯銀醞釀了幾息時間,才繼續說:“去年元楨與鄙人說起水泥作坊的事時,鄙人就覺得在分成上,大人讓利太多了。我王家不過是出些力氣罷了,跑跑腿的事情,如何能拿六成?不如改成五五分成?”

之前與王元楨商量時,王家還未爭取到‘煤引‘經銷權,四六分成剛好。如今王家拿到了‘煤引‘經銷權,水泥燒製中所需的煤炭,就相當於是用出廠價拿到的,如此一來燒製水泥的成本就大幅下降。

事實上,在水泥生意中,成本中占比最大的就是煤炭。而如今王家能用‘煤引‘買到出廠價的煤炭,這之中相應增加的利潤就非常可觀了!而王家能拿到‘煤引‘經銷權,黎池是出了力的。比如那幾項應具有的‘資質‘,王家恰巧都符合。

可黎池雖兩輩子的原生家庭都不富裕,卻並沒養成愛財的性格,也不多執著於美食華服的奢侈生活,這一點從樸實無華的狀元府上,就能看出來。相比銀錢,黎池更執著在意他的仕途。

所以黎池並未改變主意,“王家主是個實誠人,生怕本官吃了虧。可我們早就說好了,就王家六、我四的分成,也不用變了。畢竟開辦的水泥作坊,主要還是屬於王家的,本官隻是出了一個水泥配方而已,沒有出什麼力,拿四成就已經足夠。”

王顯銀能成為王家家主,帶領王家成為晉商之首,足以說明他近乎就是一個人精了。黎池的話入了王顯銀的雙耳之後,他又放在心裡品了品,立即就明白黎池的意思了:黎池想撇清水泥作坊的歸屬,隻能屬於他們王家。

這很好理解,官員雖能置產,卻不準經商。經營一兩家綢緞莊或酒樓飯館的這類小生意,也沒人追究,但是像水泥這樣的大生意,卻是不能做的。

而且,若是水泥作坊歸屬在王家,出了事情也是王家擔著,並不會太過波及他。所以分成隻能是四六分,就連五五對半分都不能。

王顯銀想起堂侄所說,‘黎大人做事自有一根準繩‘,於是也沒再多說,“那大人您看這樣可好?王家在經銷‘煤引‘的年份裡時,黎大人拿售賣數額的四成,反之則拿純利的四成。”

黎池心中暗暗挑眉,麵上卻是作出沉思的模樣,然後回複到:“王家主實在是實誠,硬是要讓利給本官!盛情難卻,既如此本官就厚臉收下了,那就按王家主所說方法來分成!”

售賣數額即是銷售額,是沒有除去成本的。水泥是大批量商品,成本分攤下來後會分薄許多,單袋成本相對於售價來說算很低了,不過數量多了,總成本也高了。拿四成銷售額,是不用負擔這比成本的。拿四成的純利,則要承擔一筆不低的成本。

是拿銷售額的四成,還是拿純利的四成,隻有一個前提:王家是否持有‘煤引‘的經銷權。

無商不奸,這話果然沒說錯。王顯銀這是想通過這四成的成本,來讓他為王家的‘煤引‘經銷權出力啊。

若是王家一直符合資質,也不費事的話,他到時也願意出一份力。可若是王家出了什麼事,不符合資質了,他並不會因那多得的四成成本銀錢,去為他們費心費力。於他來說,銀錢夠用就行。

否管各自心裡揣著什麼樣的心思,兩方都還是繼續聊著。之後又聊了如何籌建,選址在哪裡,如何培養燒製水泥的工匠,何時才適合正式動工等等話題。

等到將合辦的細節都大概說到之後,也到了吃午飯的時間。

一起吃過午飯之後,三人又移步黎池的書房。由黎池執筆寫了契約,一式兩份各自摁上手指印,又用了各自的私章。至此,黎池與王家合辦水泥作坊的事情,也就正式定下來了。

三人順便又在書房坐了一會兒,辦完正事之後,來賞鑒一番黎池書房裡的文玩字畫。

文玩字畫也賞鑒完了,王顯銀就拿出來一疊銀票,麵額是一千兩,粗一看應該是十張。

王顯銀還貼心地避了嫌,大燕有名的幾家票號的銀票各有幾張,並不是全部都出自王家票號。

作者有話要說:  晚上十點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