耍流氓(缺點永遠比優點更突出的熊...)(1 / 2)

抱錯後我重生了 浣若君 14646 字 7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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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珺出生的時候林憫已經跑了,所以她並沒有見過林憫。

單從相貌,就連林珺都認不出他來,但章子作不得假,林憫之印,憫心老人,這可以確定,秋田會館裡呆的就是林憫了。

而且在不知不覺中,他已經對慈心已經造成非常嚴重的損害了。

聰明藥一案公安機關會進行偵破,涉及毒.品,公安機關也絕不會放過犯罪分子,肯定會嚴厲懲罰。但是慈心的,林珺的名譽該怎麼辦?

她要怎麼做,才能讓大眾,消費者知道聰明藥不是她賣的。

而說起林憫,就不得不說說目前大陸和東島國的情況。

曾經,五十年前,東島國作為侵略者,是侵略過大陸的。

所以在這片土地上,人們對東島國有著天然的仇恨和敵視。

但在戰後,東島因為有紅國的支持,經濟發展搞得特彆好,它比大陸要富有得多,經濟類的支柱型產業也多。

一衣帶水的兩個鄰國之間,如果能夠有深入的經濟類合作和交流,對大陸的經濟發展將是非常好的助力。所以近幾年,大陸和東島國開始了各方麵的合作。

而東海市,因為是國內經濟試點城市,跟東島國的合作,從汽車、電器再到醫療器械,都是國家所鼓勵,並會給予政府,大力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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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大環境下,政府對於跟企業跟東島國之間的合作就放得特彆寬。

對來此合作的東島人,也會給予很多照顧和特權。

現在,法典作為目擊證人,可以指證是秋田會館裡的人把聰明藥給的山雞的,隻要能逮捕山雞,就可以對秋田會館進行搜查,要真搜到聰明藥,就可以起訴秋田會館了。

但秋田會館是外事廳和文化廳牽頭搞起來的,在兩國經濟交流正值高熱的階段,當公安局把聰明藥的事彙報上去,上麵領導會不會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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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牽頭讓他搞個文化交流類的會館,其意義和目的又是什麼。

所以,這件事遠沒有表現看上去那麼簡單,林憫的動機,應該也不僅僅是搞垮慈心,得到慈心那麼簡單。

顧謹認為,搞垮慈心隻是林憫要辦的其中一件事情,他背後的東島政府,應該還有更大的陰謀,畢竟有句老話說得好,帝國主義亡我之心不死。

“是啊,所以這件事,咱們不能扔給哪個派出所,一扔了之,這個案件,得我自己接手,自己來查。”王劍鋒略思索片刻,說:“再大的毛線團,它也有個線頭,山雞就是那根線頭,法典,走,你跟我去找山雞。”

法典並不知道山雞住在哪兒,但這個也容易,先上東海港找黑8,他肯定知道山雞的詳細地址,所以要找到山雞,倒也不難。

話說,王旭東還氣乎乎的,一副氣不順的樣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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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大家坐一起討論了半天,現在,王旭東該知道聰明藥到底是個啥了吧?

法典既驕傲又得意,得兒一聲,問王旭東:“哥們,要不要跟我們一起去趟東海港,有我出馬,頂多兩個小時,我就能把販賣聰明藥的人捉拿歸案,他手裡有一箱子聰明藥呢,你不想知道吃了聰明藥啥感覺嗎,到時候我管你飽。”

王旭東家在農村,從小也長在農村,對東島國,就像法典一樣,因為從小的教育環境,有種天然的仇恨。事情太複雜,他一農村來的孩子,根本聽不懂。

也不

懂啥叫個文化與經濟類的交流,更不懂政府為什麼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男孩嘛,對於混混,毒.品一類的事有著天然的熱情,所以雖然他依舊看法典不順眼,依然要死鴨子嘴硬,但還是說:“去就去,誰怕誰?”

事發突然,而這種突發類事件,最考驗的,不是公安機關的偵破能力,而是協調能力。王劍鋒能辦案子,但他不懂官場,也不懂該如何在不違背政策的前提下,儘可能快的,把事情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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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一早,報社就會刊登關於聰明藥的提醒公告,要林憫看到,發現事情敗露,他很有可能會跑,所以你一定要趕在報紙上市之前找到山雞。”顧謹先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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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你們不能冒冒失失的,直接帶人去搜秋田會館,因為它屬於外事廳,和紅國領事館是一樣的,搜查,必須獲得外事廳的許可,而外事廳,還得跟東島政府進行協條,那麼最終,有可能你根本進不去,林憫還會當著你的麵,大搖大擺的跑掉。”顧謹又說。

牽涉上外事,就會牽涉到外交法律,這方麵不說王劍鋒,就公安廳的領導們,說起來也頭大,因為法律的條框太多,一不小心就要觸紅線,而現在,國家對違犯罪,遠不及發展經濟更重視。

而一旦公安在外事執法過程中碰了紅線,還得挨通報,挨批評。

這要彆人,嫌麻煩,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管了。

幸好王劍鋒是個睚眥必較的,也幸好有顧謹可以幫他的忙。

但是,一旦抓到山雞,有法典的指證,搜查秋田會館理所當然,為什麼顧謹不讓他去?

而他要不進去搜查,在報社已經登了聰明藥的緊急通告的情況下,林憫發現問題不對,跑掉,回東島了呢,那他們豈不又是白忙活一場?

顧謹也是走一步看一步,思索了一會兒,說:“這樣吧,你們先去抓山雞,抓到以後,先拿口供,拿到之後就立刻把秋田會館包圍起來,但不能是以搜查的名義包圍……”再想會兒,他說:“就說發生了非常危險的事,需要把秋田會館保護起來,至於怎麼進去搜查,你再等等,我得慢慢想個辦法出來。”

王劍鋒聽完,頓時說:“咦,這個法子好,真好!”

就好比大陸公安不能隨意搜查紅國領事館,秋田會館,他們也沒有搜查權。

王劍鋒也正在苦惱,自己該怎麼才能在打草驚蛇了的情況下,還把林憫給穩住,顧謹,怪不得外麵送個外號叫流氓律師。

保護這個詞兒,聽起來可真夠高大上的。

得,那他就先抓山雞取口供,然後緊急上門,‘保護’林憫。

至於下一步的行動,先讓顧謹想辦,畢竟辦法是想出來的。

法典是最開心的一個,樂到甚至忘了問一聲,給他曬了一天的妹妹現在怎麼樣,因為還沒吃飯,端起碗快速的扒著米飯,準備吃完飯就跟王劍鋒走。

但這時林珺在臥室裡喊:“顧法典,你給我進來。”

法典忙著吃飯,顧不上。顧謹推門進來,見林珺臉色很不好,以為她是在為林憫生氣,遂說:“事情還沒有鬨到一發不可收拾的地步,你不用太著急上火。”

林珺剛剛幫半夏處理完身上的曬傷,哄她睡著,壓抑著喉頭的怒火說:“你把顧法典給我喊進來。”

顧謹剛才看到半夏身上臟臟的,但因為她當時還沒洗澡,曬傷的毒還沒有發出來,所以他也以為孩子身上隻是臟了,洗洗就乾淨了。

因為孩子蓋著毛巾被睡著了,也看不出啥來,以為林珺是有啥話要問法典,遂回頭,又把他喊了進來。

林珺舉目四顧,從牆上摘下了掛著的雞毛撣子。

看樂嗬嗬的法典進門,她先揭起半夏身上的毛巾被,給他看孩子被曬的最嚴重的部位,肩膀和背後,本來隻是黑,但塗了藥以後就紅透了,紅的像要滲血一般。

小小的孩子,蜷成隻小蝦米一樣躺著,睡著還在打顫兒,可見她有多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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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典下意識伸出了手,舉到媽媽麵前,展開。

手起撣落,啪啪兩下,聲響輕脆,撣落就是一道痕,法典的手迅速腫了起來。

但他沒動,手也沒躲,依舊傻乎乎的站著。

林珺撣指法典的鼻子:“你知不知道,烈日暴曬完六個小時,人的皮膚就會脫皮,12個小時後會水腫,還會起水皰,因為脫水,人會高燒,而高燒,就有可能燒壞腦子,或者致命?”

蜷的跟隻蝦米一樣的半夏雖然喝了很多水,可是唇皮翻翹,小臉也是紅彤彤的,孩子難受,就皺著眉頭直哼哼。

法典也懵了,明明下午半夏可精神可活潑了,在海邊玩的那叫一個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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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傻眼了!

雖說心裡最疼的是半夏,但林珺曾經因為妍妍而忽略過三個兒子,以致他們在成長中出了各式各樣的問題,所以在半夏回來後,她儘管偏愛女兒,但一直小心翼翼的克製著自己,儘量沒有在生活中過度的偏頗過半夏。

但今天法典把孩子曬傷不說,還讓她中暑,脫水了。

他根本沒有意識到,今天晚上於半夏來說,是個鬼門關。

越想越氣,林珺又一撣子抽了過去,顧謹看不下去了,來搶撣子,啪的一聲,他的胳膊被抽出一道血痕來。

搶過撣子,顧謹說:“孩子知道錯了,他也不是故意的,你可以好好講,不要打他。”

顧靈和王劍鋒聽到聲響,也進來勸,顧靈攔住林珺說:“嫂子,你彆衝動,彆打孩子呀,男孩子嘛,天生馬虎,他肯定知道錯了,你就彆打他了。”

王劍鋒自己剛才還在抽孩子,這會兒也要勸:“嫂子,孩子不能打,越打他越叛逆,咱得跟孩子好好說,法典也就馬虎了點。”

這一聽就是不走心的和稀泥。

而彆人越這樣勸,法典就越意識不到自己的錯誤。

他哪裡馬虎了,為了追查案子,垃圾桶,彆人的廁紙他都能注意到,就證明他一點都不馬虎,相反,還特彆細心。

但為什麼會對妹妹那麼馬虎,究其原因,是膽大妄為,是不上心。

林珺一把搡開顧靈,手指兒子:“顧法典,半夏在這個世界上最信任的人是你,她在你身邊的時候就會放鬆戒備和警惕,今天曬傷,明天有可能她就會被拐賣,或者彆的意外,當傷害造成,你再後悔都沒有用,你懂不懂?”

他總是在關注外麵的世界,但從來不會像小民一樣,那麼仔細的去觀察妹妹。

可偏偏妹妹最信任的人就是他。

半夏跟著任何人的時候都會保護自己,隻有跟著他的時候不會。

這種事,你不罵,不打,不讓他吃個疼,吃個教訓,他是記不住的。

法典也很後悔的,但正如林珺所說,再後悔也沒用,因為傷害已經造成了。

半天時間,他

在陰涼處懶洋洋的蹲著,任憑不懂事的妹妹在海灘上暴曬,完了又帶著她跑了老遠,蚊子在她腿上叮了好多大包,一個摞一個。

在外麵時因為興奮,他壓根兒沒有關注過妹妹。

此時看她睡夢中還皺著眉頭,在瑟瑟發抖,後悔,悔死了。

但有用嗎?

林珺看眼閨女,再看眼兒子,氣的汗毛亂豎,低吼:“顧法典,半夏有個三長兩短,我饒不了你!”

法典一直認為是自己害死了妍妍的,雖然爸爸找出了事情的原委,但他當時確實馬虎大意過,這個是不可否認的。

因為妍妍本就有病,林珺於她的死有心理準備,倒沒現在這麼衝動,也沒有打過法典,可於法典來說,這已經是噩夢的重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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