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大字標語(1 / 2)

酸儒穿到七零年 參果寶 11514 字 6個月前

第24章

季恒被小張拉著進了鎮上的文化站,文化站的站長孫前進正在辦公室裡為難的很,坐立難安,想到鎮長給他安排的任務,他就頭大!

這次各鄉鎮文明大評比,他們這邊的一個重要工作內容就是要在鄉鎮、村裡各處貼好上麵發下來的大字標語,展現好他們常家鎮的精神麵貌。原本這些工作每年都要搞個幾次,他們文化站也是駕輕就熟了,每次都是由老洪來寫標語,沒想到這次老洪得了急症,人都躺在床上起不來,哪裡還能去寫標語?

他們常家鎮上數來數去正兒八經讀過書的都沒幾個人,會寫大字的更沒幾個了,就算是會寫,寫的好壞之間還有挺大的差彆呢!老洪他這輩子就是靠這筆字吃飯的,一時之間他哪裡去找人替他?

倒也不是真沒人,孫前進想到了那個被下放到桃花村的老人,聽說這人之前是個老教授,能寫大字,但是這人的身份上就不合規矩,要是讓上頭的人知道了........

孫前進搖了搖頭,雖然有人可以寫,但是他不敢用啊!

“但願小張說的那個季知青真的能寫筆好字,否則,哎!”否則在交不出標語和找個不合適的人寫標語之間,可能他還是得選擇擔風險的後者。

“孫站長,孫站長,人來了,來了!”說曹操曹操到,小張領著季恒快步地走進了文化站,還沒進孫前進的辦公室,就已經嚷開了。

孫前進一點都沒覺得小張沒規矩,現在都十萬火急了,可不是玩上下級那一套的時候。

孫前進年約四十,穿著一身筆挺的黑色中山裝,左側胸口的袋子裡還插著一支鋼筆,頭發擦得鋥亮全部往後梳去,顯得整個人非常的精神乾練。

他看到季恒進來,就是眼前一亮,暗歎這個小夥子好相貌!然後他壓下了心中的焦躁,敦厚的臉上露出了和善的笑容,雙手握住季恒的手:“季知青是吧?可算是把人給盼來了!我是常家鎮文化站的站長孫前進,我們小張說你寫了一筆好字,不知道能不能現在就給我們寫兩個標語,以解我們燃眉之急?”

孫前進說話很有水平,既寒暄了一下場麵,又直接要檢驗季恒的手下功夫,還一點都不讓人反感。

季恒一路上聽著小張絮絮叨叨,早就知道事情經過,聞言也不多話,直接問去哪裡寫。

小張是個機靈的,連忙喊人把墨水、毛筆拿過來,領著季恒到旁邊一個大廳裡,裡麵一張長桌上已經鋪好了一長卷的紅紙。

“就在這張紙上寫,寫的標語內容是:解放思想,實事求是,這八個字。”孫前進將標語的內容說了一下,然後立在一旁看季恒寫字。

小張拿過來的是鋒長9.3厘米的大號毛筆,這種大號毛筆不好掌握,不同於書寫小楷用的小號毛筆,這樣的大號毛筆框架結構一個把握不好,整個字就廢了,畢竟什麼東西一放大,就容易讓人看出瑕疵。

季恒肩膀還有些疼,但是昨晚休息了一晚上之後就感覺好多了,抬手的時

候還有些滯澀,不過這種疼痛感倒是他所熟悉的——畢竟上輩子他也經常寫字寫到手臂發酸也依舊繼續寫。

季恒提起大號毛筆,在墨水裡麵蘸了蘸,等到毛筆頭吸滿了墨水後,就在大紅紙上行雲流水般的寫下了孫站長要求的八個大字。

隻是寫完之後,季恒眉頭微微皺了皺,心裡略微有些忐忑,到底這回傷的有點嚴重,轉筆的時候沒那麼順暢,字有點細小的瑕疵,不知道孫站長會不會滿意,能不能幫上忙?

可以說季恒完全是高估了孫前進的審美水平,也高估了他的“前任”老洪的書寫水平,等到季恒寫完之後,孫前進簡直是歡喜的不知所以,拍著手連連叫好!

“季知青真的是寫了一筆好字啊!筆力雄厚、開闊大氣,這標語貼出去,咱們村鎮的臉麵都漲上去了!”高級!

小張也在後麵拚命點頭,心裡長長的舒了一口氣——還好還好,自己的判斷沒錯,沒有耽誤孫站長的功夫,這個季知青確實寫字有一手!

季恒有些臉紅,他沒覺得自己發揮好,還以為他們會讓他重新寫一副,沒想到孫前進已經指揮著下麵的人將季恒的字一塊塊裁下來,拿出漿糊,就先把這個標語貼在了他們文化站的外牆上去了。

孫前進將剩下的一些標語內容讓小張寫了下來,然後遞給季恒,讓他按照上麵的去寫。

“季知青啊,這些寫完了,還有一些標語是要用紅油漆直接寫在牆上的,到時候讓小張帶著人去,你跟著他們就行了。”

季恒點頭應是,低下頭繼續將剩下的標語寫完。

在季恒看來,能擺脫做農活,能在這裡安安靜靜的寫字,已經是一件讓他覺得高興的事情了,就算寫字時候帶累到肩膀上的傷有些疼,也讓他覺得值得。

更何況,他能感覺到,他在這裡是受尊重的,是有用武之地的,就像他過去給人寫家書一般,至少彆人都會尊稱他一句“季秀才”。

而在農活上麵,就算他是忘掉了自己讀書人的身份和架子,像前幾天一樣拚勁全力去做,也是做不好的。

一件事,無關高低貴賤,如果拚勁全力還做不好,那確實是最讓人沮喪的。

季恒的速度縱然是比之前慢上了一些,可也要比之前的老洪快上不少。他上午到文化站的時候已經快九點了,寫了兩個多小時,中間小張給他打了一份文化站食堂的盒飯後,下午照顧到自己的肩膀,寫寫停停一個多小時,就把孫站長安排要寫的標語都寫完了。

小張看著眼前的一

張張標語,簡直都忍不住自己珍藏起來,好話也像不要錢似的往外冒:“季知青,你這筆毛筆字簡直絕了!這回咱們鄉鎮的標語拿出去絕對有麵子!估計到時候上麵領導過來檢查,看了也要誇你哩!”

季恒謙虛地笑了笑,並不覺得寫點字有這麼讓人吹捧的,在他看來寫一手好字隻不過是科考的敲門磚罷了,並不值得有多驕傲的。

小張欣賞完了字,將標語分給彆人去貼好,然後關心地問季恒:“季知青,你肩膀上的傷

咋樣?還能繼續寫嗎?咱還有一些標語是要直接刷在牆上的,可能要比寫在紙上更加費點勁。”

季恒表示自己沒問題:“寫慢一點應該沒事。”

小張聽到季恒說沒事,心裡也鬆了一口氣,畢竟這次的任務還滿緊急的,最好這兩天就能做完,這樣還能富餘出一點時間去檢查,確保萬無一失。

於是小張又另外帶了兩個年輕小夥子,四個人拿著架子、毛刷、紅油漆,穿梭在常家鎮的大街小巷,將指定要寫標語的地方都寫上標語。

季恒也是第一次用毛刷將字刷在牆上這樣寫字,這和他平時寫的毛筆字有所不同,牆體更大、毛刷也更難掌控,一時之間他掌握不好,端詳了好久麵前的白牆,還是沒有下手。

小張見季恒躊躇,突然想到這標語寫在紙上和寫在牆上好像是兩回事啊!之前他看到過老洪寫紙上的時候是和季知青差不多,都是毛筆寫,但是寫在牆上的字,老洪都是先用鉛筆打草稿,把邊框描出來,然後再在裡麵填顏色,寫的字也不是季恒那種高級的行楷,而是方方正正的大字塊。

剛剛走的匆忙,他打草稿用的鉛筆也沒帶,而且看樣子季知青也是第一次寫牆上的標語,估計也寫不來!

小張正想提醒季恒,讓他先去以前老洪寫標語的地方觀摩一下,而他去文化站把鉛筆拿上時,突然看到季恒動了。

隻見他將手裡的刷子直接在牆上刷了起來,因為沒有蘸紅油漆,所以刷出來肯定什麼也沒有,小張隻看到季恒的手上下揮舞了一會兒,然後季恒又退後了幾步反複看了幾下對麵的牆麵後,就將刷子浸在了油漆桶裡,提起刷子就在白牆上龍飛鳳舞地寫了一個“構”字!

艸!

小張差點說出臟話來!

這還是人嗎?第一次在牆上寫標語,用的是毛刷,竟然和用毛筆一樣寫出了行楷的字體!沒用鉛筆描邊框打草稿,一氣嗬成!關鍵的關鍵是,季恒寫的一點都沒有失水準!

比起千篇一律的方塊牆體標語,季恒寫的“構建和諧社會”這幾個字,亮眼的如同絕世美人,讓人看一眼就印象深刻!

寫牆體字確實比寫在紙上要累的多,胳膊要一直抬著,寫的字也更大,費的力氣也更多。隻是季恒是會拿筷子起就拿筆的人,寫字早就是他融入骨血的東西,儘管換了一樣寫字工具,他隻要稍稍嘗試幾番,就能發揮出他應有的水平。

季恒每寫一個字就要休息一會兒,隻是因為不用打草稿描邊框,縱然休息的時間比較多,可是他寫的

還是要比老洪要快上許多,原本小張計劃今天能寫完規定的一半就不錯了,沒想到半下午時間季恒直接將常家鎮上的標語都寫完了!

小張殷勤地把季恒送回村,然後約了兩人明天去常家鎮下麵的六個村莊寫標語,第一站就先在稻鄉村。

村子裡的標語數比較少,隻是幾個村子之間走來走去要花上不少時間,小張和季恒約好了時間,準備明天他就當一天的車夫,節省時間將村子裡的標語都寫完。

等季恒

回去的時候,正好是吳家的晚飯點,王美蘭將菜端到了桌上,看到季恒走進家門,連忙有些憂心地問:“小季啊,今天去了一天,肩膀怎麼樣?累著沒有?”

吳曉梅正在擺碗筷,聞言也抬頭向季恒看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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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恒活動了一下手臂,笑了笑:“沒有累著,今天就是寫寫字,沒乾什麼重活,明天還去我們村子還旁邊五個村子寫點標語就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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