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最是登對(2 / 2)

營業悖論[娛樂圈] 稚楚 7566 字 3個月前

“其實我真的沒準備獲獎感言,因為入圍者都是大前輩,非常優秀,我是抱著來看表演的心態來的。但我這個人,本身比較擅長free talk,所以我就隨便說說,大家也就隨便聽聽。”

“入圍的所有歌曲都是我個人非常喜歡的,都是值得推敲、很有價值的歌詞,可能最後評審選中我,更多的是對新人的一個鼓勵吧。而且,《破陣》這首歌寫的是原創音樂人在四麵楚歌的環境下突破重圍,不畏懼挑戰的態度,所以這份榮耀屬於原創,也屬於每一個創作人。”

這番話說得很是誠懇,沒有太多的故作謙虛。鏡頭對準其他的入圍者,前輩們都微笑鼓掌,對於這個初生牛犢也給予支持和鼓勵。

裴聽頌低頭看了看手中的獎杯,“其實這個獎杯應該是屬於整個Kaleido的,是我的隊友們給我靈感和創作的核心,讓我有東西可寫。不過他們不願意上來,可能是害怕淩一哭到脫水吧。”

台下的人又一次笑起來,鏡頭打給了淩一,他很鎮定地搖頭,表示自己真的沒有在哭。

裴聽頌勾了勾嘴角,“說起來,在這裡我也想對之前‘替’我們泄曲的人說,多虧了你我才能寫出《破陣》,畢竟憤怒也是靈感的來源之一了。”

這番話說得太直白,台下眾人都沒有想到,這個年僅二十歲的男孩子,哪怕是站到BMA的領獎台,依舊是那樣鋒芒畢現。但泄曲在音樂界都是非常可恥的惡意競爭行為,聽到裴聽頌這樣坦率,大家都不禁為他鼓掌叫好。

“但事實上,我個人心中這首歌最好的幾句詞,是我的隊友方覺夏寫的。”隔著鮮花與紅毯,他望向方覺夏,眼神溫柔,“單純的憤怒如果作為一整首歌的核心,會過於激烈,是他的詞加入進來,調和統一了所有的情緒,達到意境上的平衡,甚至還添了幾分淡然處世的禪意。”

“他真的是一個非常有音樂才華的人。”

鏡頭裡,方覺夏謙遜地微笑,雙手合十。

眼神從愛人身上收回,裴聽頌繼續道,“大家都知道,我是學哲學的。我的聖賢先祖亞裡士多德說過一句話,‘一個人的尊嚴並非在獲得榮譽的時刻,而在於本身值得這榮譽。’”

這句話放在這裡,不免讓人覺得傲氣十足,但偏偏是裴聽頌來說,就極為合適,因為他值得。

他看向台下,英俊的眉宇間並非驕傲,而是獨屬於他的自信,是永遠不會磨滅的光。

“因此,我最榮幸的不是站在這裡,而是站在這裡的我用原創捍衛住了自己的尊嚴。”說完,他紳士地將一直沒有露出的右手置於胸前,鞠了鞠躬,“謝謝大家。”

大屏幕上出現他的特寫,坐在一邊的淩一突然開口,“欸?小裴手上是紋身嗎?”

路遠也看到,“對啊,這個位置不就是上次他受傷的地方?說是讓小貓咬的來著。”

遲鈍的方覺夏這時候才發現,他放在胸前的那隻手上,有一條黑色的弧線,就在虎口的位置。

不,與其說是弧線,不如說是牙印的形狀。

難怪他帶著手套不讓他取,上台的時候手也一直背在身後。這些細枝末節,全都有跡可循。

隻有在最後榮耀加身的時刻,裴聽頌才將方覺夏咬下的傷痕貼上心口致謝,那是他從方覺夏身上學到的謙遜,也是他全部的愛。

就在這一瞬間,方覺夏的指尖麻痹,周遭盛大的頒獎禮成了融化的油畫,色彩斑駁,往下流淌,唯獨他的心是漂浮的,朝裴聽頌的方向去。

一切都被摁下了靜音鍵,他仿佛陷入虛幻的夜盲之中,什麼都看不見,都是黑色背景。唯獨裴聽頌帶著光,微笑著,一步步朝他走來。

落座的時候,他將自己獲得的獎杯遞給了方覺夏,溫柔間帶著一絲孩子氣的責難,“一起上去多好。”

“我們站在那上麵,一定很登對。”

登對。

這個詞對方覺夏這個從粵語長大的人來說,很熟悉,也充滿了浪漫色彩。裴聽頌脫口而出的片刻,他仿佛就已經和自己的愛人一同站了上去。

像對立統一的兩極,像白桔梗和黑騎士。

他們是最襯彼此的人。

將手中獎杯給淩一看,方覺夏的目光不在他獲得的榮耀,而是裴聽頌的右手,“你什麼時候紋的?還藏著不給我看。”

“前天,其實我想等結束了再給你看的。”裴聽頌沒有遮掩,大方告訴他,“一起上課的同學在他胸口紋了自己奶奶的照片,我覺得很酷,也想紋一個。你知道嗎?紋身師是個烏克蘭人,畫畫得特彆好,就是英文說得很爛,我一個精通中英西三語的天才,都隻能跟他用body nguage溝通。對了他說,刺青在原始部落代表氏族標記,還有成年的意義……”

裴聽頌就像個小孩子,一刻不停地對方覺夏說著他的經曆,但沒有等他把烏克蘭紋身師的故事說完,方覺夏就忍不住發問。

“為什麼要紋這個?”他又對自己喝醉後無意識的行為作出評價,“這一點也不酷。”

“我覺得很酷。”裴聽頌看了看自己的虎口。舞台上的歌手唱著非常動情的抒情曲,他向方覺夏靠近,“低頭。”

聽從他的指示,方覺夏低下頭,隻見裴聽頌將他的左腳往他這邊靠了靠,稍稍扯了扯褲子,露出腳踝。方覺夏愣住了,原來腳踝上還有一處紋身,是一個黑色的叉。

那是當時在開會的時候,他躲在桌底,用記號筆給裴聽頌畫上的惡作劇。

他的心都軟了,完全融化在這個年輕愛人努力藏住的小心思裡,“你怎麼、怎麼把這個也弄上去了……”

裴聽頌嘴角揚起,湊近他輕聲說,“因為我想留住你給我的所有痕跡。”

他笑了笑,摸了摸自己虎口上的牙印,那是他拿著結痂的照片給刺青師,原原本本複繪上去的。刺青的過程很痛,讓他回想起被方覺夏咬住的感覺,也回到了第一次與他獨處的夜晚。

“你天生就有一個很漂亮的胎記。這是上帝給你的禮物,讓每一個見過你的人都能一眼認出你。”他撥了撥方覺夏的頭發,露出那個淡紅色的印記,“我的皮囊就很平庸,沒什麼特彆。幸好我還可以刻下你給過的痕跡,反正……”

演出之下,觀眾席的燈光總是昏暗。昏暗的視野裡,裴聽頌的雙眼那麼真切,眼中閃爍的是一個年輕男孩最大的忠誠。

“我也隻想讓你認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