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第 111 章(2 / 2)

曹家人聽得已經沒有話可以說了,說啥啊,現在張嘴就是酸味兒,肚子裡都快讓醋給灌滿了。

老沈家這是走大運了吧,草窩裡頭硬生生飛出來一隻金鳳凰!

“對了,滿倉呢?”曹老三這才想起來小兒子沒回來。

沈二姑心裡得意,麵上裝得雲淡風輕:“貓兒給安排了個活兒,我看滿倉一把力氣,種地連他自己都吃不飽,心裡急得很,貓兒就說讓滿倉留城裡,總歸不會讓他餓著。”

彆說曹家其他人,曹老三都愣了:“這……這就留下了?”

他慌了一瞬:“你走的時候就帶了一身換洗衣裳,兩個乾饃饃,滿倉啥都沒帶,在城裡咋吃咋喝,不換衣裳了?”

沈慶山忙道:“姑父,你呀,就把心放肚子裡。新衣裳我們有,滿倉也有,聽說還有什麼工作服,貓兒給發,吃得肯定比咱在鄉下好。”

“那就好,那就好……”曹老三徹底放心了,一臉喜悅地跟媳婦兒說:“咱得好好謝謝貓兒。”

“用你說,那可我是親侄兒!”沈二姑這話說得擲地有聲。

曹家這回沒一個人說不好聽的話,就連跟他們最不對付的曹老二一家都閉嘴了。

眼瞅著沈家出了個有出息的,一人得道,曹老三兩口子雞犬升天,現在還上趕著得罪人,那不是傻嗎?

沈慶田趁著聊天的時候,捏了兩塊蒸南瓜吃,曹家這南瓜長得好,什麼都沒放,直接下鍋蒸,吃著又甜又糯又綿。

他吃還不停嘴:“姑,你家這南瓜真不錯。”

曹老太得意道:“那是,整個村都沒有比我們家南瓜種的好的,慶田啊,你要是愛吃,走的時候扛兩個。”

這可不小氣,一個大南瓜十幾斤呢。

沈慶田嘿嘿一笑:“這多不好意思。”

這麼些年了,他來他姑家,這老太太第一次主動讓他們帶東西走。

吃完飯,曹家小輩兒圍著沈慶田沈慶山,讓他們講城裡的經曆,大的小的都聽得驚呼連連。

尤其是聽見那些吃的,雖然兩兄弟貧乏的詞彙讓他們很難具體描繪出味道,可光聽著“一盆肉,全都是肉”“一缸油,把肉放進去炸”這種話,就已經夠讓他們口水橫流了。

沈二姑好笑地看了眼院子裡被圍著的兩個侄兒,進屋把行李包打開,曹老三掃了眼,頓時驚了:“咋這麼多東西。”

好多他都不認得,但是裡頭一大包糖果還是認得出來的,可這一包也太多了,最起碼得有兩斤。

“都是貓兒給的。”沈二姑舉著一個罐子,得意道:“看,這是奶粉,貓兒特意給我買的,說大人也得補身體,讓我沒事兒衝一杯喝。你說說,我都這把年紀了,大孫子都不吃奶了,還讓我喝奶,這孩子,真是!”

壯漢哥哥們都沒買,隻給幾個長輩買了,在沈二姑看來,四舍五入就是特意給她買的。

曹老三:“……”

你把你臉上那笑收一收,我就信你這話。

他媳婦兒以前可實在了,出去一趟,好像變了一點兒。

沈二姑把行李包裡的東西分門彆類撿好,一邊分撿一邊念叨:“這奶粉是貓兒特意給我買的,先留下。這包糖包裝好,耐放,咱留一半,以後逢年過節走禮啥的,拿出去都體麵。另一半分三份,老大老二一人給一份,爹娘也給一份……”

雖然沒分家,但這種娘家帶來的東西,誰家帶來的都歸各自小家庭,老兩口不會說彆的。

不過一般情況下,都會給老人孝敬一點兒。

沈二姑分出來一包糖,一包果乾,一包蛋糕,一包餅乾,湊齊四樣,拿去二老。

“娘,這是我從城裡帶回來的,你們嘗嘗,這個蛋糕不經放,這兩天就得吃掉,不然就壞了。這個餅乾和果乾也是,頂多放個四五天。”

“誒、誒,你是個有心的。”曹老太難得對她和顏悅色,拿著這城裡來的高檔吃食,舍不得撒手。

曹老爺子還問了幾句曹滿倉在城裡的安排,這可是他們曹家第一個去了城裡的娃,出息啊!

沈二姑一走,曹老太把據說最不經放的蛋糕,掰了一小塊兒放嘴裡,驚訝地瞪大眼睛:“老頭子,這個啥蛋糕,咋這麼軟啊,跟吃棉花似的,還香的很,又香又甜!”

其實放了一天之後,已經不如剛出爐的時候那麼喧軟蓬鬆了,但依舊讓從沒吃過這種點心的老兩口感到驚豔。

“說啥怪話,你吃過棉花啊。”曹老爺子沒好氣道。

“不信你嘗嘗!”

“嘗就嘗。”

“咋樣?”

“……是挺像棉花。”

晚上,小孩子們耍累了回到自家屋子,沈二姑家大孫兒石頭跟個小炮.彈一樣衝進屋,後麵搖搖晃晃跟著他三歲的妹妹苗苗。

“爹,媽,你們在說啥?!”虎頭虎腦的男娃進來就嚷嚷道。

“沒說啥。”曹豐收媳婦兒劉荷花輕嗬一聲,側身不知道乾了點兒啥,往兩個孩子嘴裡,一人塞了個東西。

“哇,是糖!”石頭舌頭舔了一下,嘗到甜味兒,頓時歡呼起來。

苗苗根本來不及說話,小嘴巴包著糖塊有點兒含不住,用手捂著,生怕掉出來。

“小點兒聲!”劉荷花輕斥一聲,石頭連忙點頭,美滋滋地吃著糖,都不敢用力舔,怕化的太快了。

這個糖真好吃,比他吃過所有糖都好吃。

“你也吃一個。”曹豐收剝了個糖給媳婦兒。

“我一個大人,吃這乾啥,浪費。”說是這麼說,她臉上的笑卻甜極了。

“你也吃。”

“我是個男人……”

“男人咋了?男人就不能吃糖了?”劉荷花直接把糖塊兒懟他嘴裡。

一家子一起吃糖,臉上都是一樣甜蜜的笑。

“要是當時我也被選上了就好了。”曹豐收有些遺憾,誰想到外公挑人,竟然還有這等機緣。

弟弟留在城裡,以後前程肯定比在鄉下種地強。

“這事誰說的定,再說,就算有這個機會,你舍得我和娃?”劉荷花安慰道。

其實真要有留在城裡的機會,她肯定願意,娃她自己帶。

“舍不得。”曹豐收看著靠在他腿邊的兒子和女兒,身邊是他媳婦兒,心裡踏實極了。

他輕聲道:“娘說,這回出去長見識了,城裡可好了,以後有機會,咱都要往外奔,讓咱們石頭和苗苗,也過上好日子。”

年輕的小夫妻滿懷希望暢想未來,在他們想象中,最好的生活也就是今天沈家兄弟描述的那樣,不愁吃穿,頓頓有肉,希望自己的孩子們,能過上那樣的好日子吧。

沈魚是不知道,他給家人準備的那些東西會引發這麼大效應,單純就是想讓大家吃好點兒罷了。

送走沈家人,他的生活又恢複了往常的平靜。

沒人來找他事兒了,幾個堂哥表哥,工作也上手了,確實都乾活賣力不偷懶,跟同事也處的來,每天都樂嗬嗬的。

沈魚鬆快了,天天沒事就開著他大藍兜風,爽到不行。

市區雖然路好,但人多,跑不起來,而且會被圍觀。

不是普通圍觀,是追著車跑,一旦車速慢了,把他車圍起來,順便人也堵車裡頭那種圍觀。

沈魚:“……”

離譜。

所以還是往郊區跑得多,地方大,隨便跑。

然後順便解鎖了,車內各個位置的接吻姿勢,體感坐在駕駛座上歪著身子最不舒服,因為時間長了會脖子酸疼。

快樂了沒兩天,收到消息,肖家和雲家的訂婚宴要開始了。

肖家人倒是沒有不識趣地邀請沈魚,但是他們在有間蛋糕店定了個大蛋糕,三層的,還挺貴,售價三十多塊錢呢。

沈魚那些員工多多少少都知道一些他和肖家的恩怨,接到訂單之後沒敢直接答應,打電話過來跟沈魚缺人。

沈魚樂了:“賣啊,為什麼不賣,給錢就賣,好好做啊,彆砸了咱們店招牌。”

回頭他跟沈橋說:“我有點兒想看。”

不想參加他們的訂婚宴,但想看著男女主鎖死。

原書中,這一對結婚,是在兩人大學畢業幾年後,當時都已經功成名就,可以說是郎才女貌,佳偶天成,受到無數人祝福。

現在嘛……

女主名聲壞了,但這個不值得慶幸,怎麼想這種事發生在女性身上都讓人感到不快。

男主據說臉上的傷還沒好,不知道沈魚哪個哥哥下手這麼黑,給肖家輝打了個烏青眼,養了幾天,淤青的地方變黑了。

“可以,明天帶你去看。”沈橋平淡道。

“啥?”

“不是想看熱鬨嗎?帶你去。”

沈魚來了興趣:“怎麼看?直接去不好吧?”

“有人想見我,他們住在友誼賓館,請我去吃個飯,從那邊樓上窗戶看過去,應該能看到。”本來不想去的,既然沈魚想看熱鬨,就答應好了。

肖家和雲家定的辦酒的飯店,正好在友誼賓館對麵,是個小二層,檔次還算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