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第 15 章(1 / 2)

提姆.德雷克今年11歲,是一個小學五年級的學生,他的父母常年忙於工作不回家,這使得他已經習慣了白天家裡隻有保姆,晚上家裡隻有自己的生活,偶爾父母回家還覺得有點不習慣。

這意味著沒有人會管他是否在夜晚偷偷溜出家門。

他套上在二手店買回來的舊外套,將小刀、警|報器、辣椒噴霧、電擊器等自保工具揣進外套的口袋,方便隨時拿取。

左手戴上電子手表,將幾張鈔票塞進鞋底,把手機放進褲子裡自己縫的隱秘小口袋裡,背上裝有地圖與置換鏡頭的背包,脖子上掛著相機,提姆偷偷的溜出家們。

好吧,其實他就是光明正大的走出家門而已,這也已經不是他第一次這麼做了。

此時已經是晚上十一點,公共交通早已停運,而一個小孩在夜晚的哥譚打車也不是安全的選項,提姆隻能順著白天踩好點的小道離開上城區,到達哥譚較為混亂的區域。

最混亂的地方提姆是不敢去的,他知道自己在那種地方沒有自保能力,隻能祈禱今晚蝙蝠俠和羅賓在巡邏時會經過自己所處的區域。

當然了,提姆每天追尋義警行蹤的地方也不是固定的,身為一個小天才,他運用統計學的知識,將疑似蝙蝠俠和羅賓兩位都市傳說收拾過反派的地點都圈了出來。

一般來說,才被他們收拾過的地方幾天內都會比較清淨,所以他們短時間內不會再去,而還有些地方則是提姆不能去的,提姆到達的則是他們今晚巡邏時可能會經過的地方。

很奇妙的是,提姆對一代羅賓的觀感就是普通哥譚青少年的那種崇拜,對二代羅賓卻並非如此。

他當然知道現在這個羅賓是第二代,因為他看起來比前代羅賓要瘦小很多,性格也完全不同,就連網絡上都有不少超英粉絲知道現在的羅賓是新人,而且其中不少人都認為這一代羅賓的性格更加急躁和暴力,不如他的前輩冷靜自製。

但提姆認為,二代羅賓並非真正的暴力狂,他隻是為那些受到傷害的人感到悲傷和憤怒。

初代羅賓也會打擊犯罪和幫助弱者,但他的幫助僅限於將罪犯送去GCPD(哥譚警|局),將受害者扶起來,但二代羅賓不僅打擊犯罪,他還會替那些受到傷害卻無力回擊的人複仇。

他一定有很強的共情能力,並對底層人民有著發自內心的、深切的同情與關懷。

在提姆曾查到的資料中,二代羅賓還曾為那些殘疾人、老人、孩子們分發食物與衣物。

蝙蝠俠拉著這座搖搖欲墜的犯罪之城,麵朝光明,現任羅賓則是生命的守護者。

提姆是那種出身很好的人,並且天生高智商,他的父母沒有經常陪伴他,卻也沒讓他經曆過什麼不幸,提姆也知道自己的共情能力也不是很強,可他覺得自己被現在的羅賓觸動了,於是他開始追逐對方的蹤跡,希望可以探尋那麵具下的真實。

他已經將這樣的活動進行了2個月了,也不算什麼成果都沒有,至少他的相機曾經捕捉到那嫩黃的披風掠過高樓時的身影,但羅賓的速度太快了,照片打印出來後,完全就是嫩黃、紅色、綠色混成的一團虛影。

而這段時間,提姆總是要淩晨一點才能回家,白天上課時自然難免打瞌睡,好在他的作業和考試成績依然出色,老師們暫時沒有問詢過多。

直到12點到來,提姆本以為今晚也不會有什麼收獲,但在回程的路上,他被搶劫了。

Ok,夜路走多了總會遇到危險的,提姆已經幸運了兩個月,現在黴運來找他了。

提姆摸出辣椒噴霧對準靠近他的大漢的眼睛,手指用力,紅色的噴霧就噴到對方的眼裡。

伴隨著一陣慘叫聲,提姆靈活的鑽出他們的包圍圈,開始全力逃跑,一邊跑一邊快速觀察周圍的地形,思考脫身的方法。

他知道自己隻是個小孩子,想要跑過身後幾個大人是很困難的事情。

但接著,那些慘叫聲變得更大了,還有人體砸在地麵上發出的砰的一聲。

提姆下意識的停住腳步,有些不敢置信的回頭,驚喜充斥著他的心臟。

那是羅賓。

蝙蝠俠打擊罪惡時的助手,踩著綠色的精靈靴、穿著紅綠相間的製服,披著嫩黃色披風的boy wonder。

那少年的身姿靈活,拳腳有力,險些讓提姆翻車的幾個持|刀|搶劫犯在他手裡沒走過幾個回合,就隻剩下了躺在地上哀嚎的份。

結束戰鬥後,羅賓轉身,朝著提姆走過來。

提姆僵硬的站在那裡,想著自己該怎麼和對方打招呼,小羅賓隻比他高半個頭,所以對方果然是同齡人。

他要說你好嗎?還是晚上好?還是說謝謝?還是說我很崇拜你請給我一個簽名?

天啊,提姆發現自己聰明的腦子現在一團亂,他都不知道自己要說什麼了!

然後羅賓的腳步頓住了,他低頭按著耳朵。

“是的,我遇到了一個孩子,我正要上前詢問他是否需要幫助,或者是送往GCPD(哥譚警|局)讓那些人幫他尋找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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