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第 141 章(2 / 2)

“穿衣服,快點!”

接著飽飽就自顧自的坐一邊翻著從傑森書架上拿下來的《君主論》,他直接翻到了第35頁,看起來不是第一次翻這本書了,傑森發了一陣呆,緩緩換上衣服,白色的短袖,黑色的長褲,簡單而舒適,清清得體。

傑森工作時穿西裝,在家裡就是T恤加大褲衩,要麼就是穿帶有卡通圖案的睡衣,出門做義警時穿皮夾克和皮褲,此類衣物是沒有的。

走進餐廳時,布魯斯坐在主位上看著報紙,提姆安安靜靜的剝著一個水煮蛋。

傑森完全搞不清楚自己為什麼會在這裡,又覺得這一幕簡直久違到了讓他思念的地步,他想走過去,又畏懼向前。

他曾一度認為自己不屬於這裡,可他現在就站在這,一切仿佛是做夢。

阿福對他笑了笑:“傑森少爺,早安。”

傑森不自覺的勾起嘴角:“早安,阿福,我給你添了不少麻煩吧?”

“不,恰恰相反,因為您,早餐的餐桌第一次聚齊了這麼多人。”

老管家意有所指的看了一眼某個經常賴床到中午的一家之主,布魯斯更加認真的看著報紙,一言不發。

達米安站在傑森身後,抬手在他腰上推了一把,差點讓傑森從樓梯上滾下去。

這小子的力氣真是越來越大了。

傑森回頭,用口型說道:“傻飽飽。”

達米安瞪他,同樣無聲的回道:“醉鬼。”

兩人同時彆開臉,朝餐桌走去,這時提姆將那枚剝好的雞蛋放在身邊的盤子裡,看著傑森拍了拍旁邊的座位,示意他坐那裡,然後所有人都看向了他。

提姆好整以暇的回視眾人,神情坦然。

“怎麼了?”

布魯斯沉默不語,達米安眯起眼睛,老管家神情不變的給傑森倒了杯熱果汁。

傑森走到他旁邊,伸手往兜裡一掏,拿出一個竊聽器,提姆對他微笑,正要說話呢,竊聽器就扔他頭上。

提姆捂著腦門,心想肯定紅了。

接著傑森又從鞋底摸出一個定位儀扔達米安的腦門,腰帶裡的另一個竊聽器扔向布魯斯的腦門,布魯斯伸手抓住。

提姆提醒傑森:“腰帶裡那個才是我放的,鞋底那個是布魯斯的,口袋裡那個是達米安放的。”

傑森:“whocare!反正你們都不無辜!”

餐桌氣氛就此回歸正常,傑森氣哼哼的坐下,抓起雞蛋塞嘴裡兩口吃完,又拿著三明治,一邊吃一邊提醒布魯斯。

“那張報紙上有關那幫海盜的新聞不正確,他們不是逃掉了,而是在逃到裡加灣的時候被拉托維|尼亞的軍艦擊沉了。”

布魯斯嗯了一聲:“謝謝。”

傑森又咬了一口三明治。

吃完早飯的時候,提姆又主動提出要送傑森回東區孤兒院,傑森說了一句不必了,走出韋恩莊園後,就自己開了傳送門。

提姆站在落地窗旁看著他的背影。

傑森依然沒有選擇停留,但是沒關係,提姆認同傑森的自由與對夢想的堅守,但隻要傑森想回來,提姆總會帶他回來。

……

提摩西.德雷克從小就是個獨立又理性的孩子,父母常年為了工作在外忙碌,一年回不了幾次家,他就自己照顧自己,即使年紀很小,他也過得不錯,在父母眼裡他是不讓人操心的乖兒子,在老師眼裡他是成績優秀的好學生。

他第一次做出的超出“好孩子”的事情,就是在哥譚的夜晚追逐羅賓的身影。

在哥譚於晚上出行是一件很危險的事情,而且他那時候還是小孩子,提姆很清楚這一點,但他還是那麼做了。

年少的傑森.陶德身上聚集了所有讓青少年追逐和崇拜的特點,他性格直率,嫉惡如仇,善良勇敢,拳腳強硬,活力十足。

而當他立於高處俯視哥譚時,小羅賓的眼中有著對這座城市的熱愛,還有對其中發生的種種不幸的悲憫。

他就像是火焰般耀眼、溫暖,一雙綠鬆石色的眼睛偏又清澈乾淨,這樣一個孩子追隨在蝙蝠俠身邊,就好像給灰暗的哥譚也增添了一份亮色。

如果要提姆為那時的傑森下一個定義的話,他會說,羅賓時代的傑森是哥譚的燭火,更是蝙蝠俠的明燈。

雖然超英裡有代號為“星火”的女性超英,但少年時代的傑森,才是他的“星火高懸”,他那時候還很小,卻已經能很篤定的說,至此一生,他都不會再遇到如傑森.陶德這樣的人。

他們曾是非常要好的朋友,好到傑森在學校裡找人一起吃午飯的時候,隻想得起提姆的名字,傑森會跑到小學部找提姆,然後拉著他的手跑過鋪滿了枯葉的小路。

傑森有一年上台當著全校的麵唱《聖母頌》,當時也是提姆陪傑森練習,他彈鋼琴,傑森唱歌,窗外有一棵高過三樓的女貞樹,風一吹,上麵的葉子就紛紛落下。

提姆非常珍惜這段友誼,並為傑森將攝影技術磨煉的越來越出色,等到傑森參加普萊西德湖的比賽時,那少年穿一身潔白的紗堆砌的考斯騰,身上纏著主辦方噴出的金絲帶,提姆對他大喊“傑森,快來這裡,我給你拍照”,小燭台就笑著帶著金絲帶,在潔白的冰麵上做起了躬身轉。

14歲的傑森美好的就像是普萊西德湖的雪。

等後來傑森死了,蝙蝠俠開始失控甚至是步入瘋狂,提姆就主動找上門提出要成為新的羅賓,等傑森回來,他又認真考慮自己要不要換個代號,把位置還回去。

他當然對羅賓這個代號有感情,畢竟問遍所有做過羅賓的人,從迪克、傑森、提姆、斯蒂芬妮現在的達米安,沒有人做羅賓時是不快樂的。

然後傑森就毅然決然的走上了和蝙蝠家背道而馳的道路,他沒有成為超級反派,而是成了超級反派的獵殺者。

說實話,知道紅頭罩和蝙蝠俠鬥起來的時候,提姆簡直驚呆了。

知更鳥在成年後選擇離開蝙蝠俠單飛不是什麼稀奇的事,但傑森絕對是離開的方式最為決絕和慘烈的那個。

攜帶滿心怒火回歸哥譚的年輕氣盛、鋒芒畢露,是小輩中唯一敢和蝙蝠俠走到對立麵,與之針鋒相對的叛逆者。

雖然家裡也不乏青春期和老蝠親杠起來的小孩,但不得不說孩子們大多鬥不過老蝠親,而紅頭罩卻是真的讓蝙蝠俠吃過大虧,甚至差點在蝙蝠俠眼皮子底下做掉小醜的。

直到今天,傑森依然是曆代羅賓鳥和老蝠親掐起來時戰績最輝煌的那個。

最讓提姆敬佩的是傑森的堅定,蝙蝠家的其餘成員不敢越過殺戮的界線,一是他們身為義警不能主動踐踏法律,二就是他們都不確定自己越線後,能否還保持理智。

傑森浸泡過拉薩路池,曾為刺客聯盟工作,他在哥譚大開殺戒,可他保住了理智,從不曾真正的墮落。

論出身,其實傑森是家裡最低的,他在汙糟的爛泥裡出生,在犯罪巷成長,因為偷車而被蝙蝠俠帶回了家,可就是這樣的傑森,為哥譚付出了幾乎全部,並在家人看不到的地方經曆著痛苦、蛻變,最終走出了自己的路。

平心而論,如果給提姆一個如傑森那般的家庭和父母,還有那樣糟糕的成長環境,他無法肯定自己還能擁有現在的教養和性格,甚至不能保證自己能平安的長大。

提姆還看過傑森的屍檢報告,知道傑森的特殊之處,可是那又如何?傑森的品性與實力,讓提姆徹底拋開性彆的層麵去欣賞他。

當時提姆隻是將傑森視為曾經的朋友、不幸與家人站在對立麵的前代羅賓、危險又強大的紅頭罩。

直到某個平淡無奇的下午,大概就在傑森送完聖誕節禮物,臨走前還看了一眼那張刺目的全家福後不久。

提姆開著車從韋恩大廈下班,然後他看到了傑森,那時傑森提著一籃子菜,看著才從超市出來,穿著白T恤以及黑色的五分褲,踩一雙黑色的拖鞋,白色的、流線型的小腿在走動時格外惹眼,手裡拿著個電話,一邊走路一邊說著什麼,笑得特彆好看。

提姆沒上前打招呼,也沒把這事看得多重要,結果晚上就夢到了小時候第一次和羅賓接觸時,小羅賓開著機車送他回家,下車時在光潔的大長腿上搓了幾下,雙腿互相摩挲著,膝蓋微微發紅(15章)。

夢醒的一刻,提姆先是發了一陣呆,然後就爬起來洗內褲,一邊搓著那片布料一邊唾棄自己沒出息,不就是一雙腿嘛,至於這樣?

這麼多年了,他看著蝙蝠俠的胸肌沒彎,看到夜翼的屁股也沒彎,看到一雙腿就這麼拋棄了直指一方二十多年的性取向真的好嗎?

他也不是什麼腿控……吧?

好吧,沒人能看著傑森的腿還理直氣壯的說自己不是腿控,提姆認了。

這糾結也沒持續多久,提姆就知道了傑森有了新男友的消息(120章),對象是誰傑森瞞得很死,隻有一點毫無疑問,那就是傑森和他的新男友把該乾的都乾了,感情好得很。

這世上並不是所有人都和迪克.格雷森一樣會和有主的女性滾起來,更何況提姆對傑森也沒到非他不可的程度,所以他心裡默默祝福了一下傑森,就將這段悸動埋了起來。

經曆了變種人維權的風波,和巴基在複仇者內戰中分離,巴基為他殺死了小醜。

看到小醜屍體的那一刻,所有人都知道,巴基的名字將會永遠銘刻於傑森心頭,無論他們是分還是合。

然後傑森去了東歐留學,提姆和他接觸的時間越來越少,在少少的幾次交流中,他看著傑森以肉眼可見的速度成熟起來,太多的苦與艱難為他磨出了一把鞘,而傑森將鋒芒藏於鞘中,等待著再次朝命運揮劍的時刻。

提姆的直覺告訴他,揮劍過後,傑森將會遍體鱗傷的迎接勝利。

總之,那時候提姆依然沒有和傑森進一步發展的意圖,畢竟大家都是很忙的,傑森要讀博,提姆要做總裁,念書工作之餘,大家還要一起做義警維護城市治安。

誰知道稻草人又搞出了新版本的恐懼|毒|氣,而提姆中招後又跌跌撞撞的跑到了傑森家裡呢。

在最恐懼的時候,他的第一反應是跑到傑森在的地方,這足夠把提姆敲醒了,暗戀傑森一年以來,他一直以為自己將情愫控製的很好,但事實卻是他正越陷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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