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2 / 2)

通天路 安碧蓮 6108 字 3個月前

即使穆青和李謙宇是生死之交,即使李謙宇現在將穆青接到府中安住,即使他們早就把各自的底細摸了個通透,但,李謙宇終究是一個皇子,未來還會變成鐵血皇帝,穆青如果真的一門心思信他而毫不遮掩,最終早晚是個屍骨無存。

一門心思依附人的,是深宅女子,一門心思算計人的,是腹黑蛇蠍。

穆青是個穿越者,但他更懂得自己所接觸的這個人有多危險,而且多疑任性,從他身上拿到自己想要的永遠比彆人要難上千萬倍。

穆青手上所拿捏的,除了李謙宇現在仍不知深淺的信賴,就是鄧元柄的文青報,杜羅的浩氣盟,和自己手上的這杆子筆。他把這幾樣東西都分離的乾乾淨淨,讓他們之間絕不會有人和牽扯。

認識間最難測的就是人心,穆青不準備當悲情人物。

男人和女人的不同就是,男人永遠可以將理想和感情分得很開,那些攪合在一起的,不是成了情聖,就是成了渣男。

他穆青,要權勢,也要愛情,他很貪心,所以他要謀劃的注定要比彆人多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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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青從府中借了一匹馬,就離開了莊王府。

因著李謙宇的禮遇,府中上下對待穆青也是畢恭畢敬,穆青借的馬也是除去蘭若牽走的兩匹外最好的。通體烏黑,隻有四個蹄子處有著雪白的毛,看起來就像是走在雲端一般。

穆青聽管家說,這匹馬叫踏雲,是李謙宇起的名字,不得不說,人家起名字的水平比自己好了不少,踏雲就比雪團聽著雅氣多了。

拉著韁繩往城東走,穆青卻沒有騎上去。到不怕在城中撞到人,實在是穆青到現在沒有學會騎馬的訣竅,這匹馬看著又是高高大大的,沒準兒還是個倔脾氣,自己若是騎了上去免不得一陣顛簸。

所以穆青便牽著它走,踏雲雖然嫌棄他走得慢,但也沒有踹他,隻是時不時打個響鼻,穆青就塞個蘋果給它。事實證明無論什麼動物都是天生的吃貨,幾個蘋果喂進去,踏雲就顯得安分很多。

現在正是午後,太陽正曬著人的時候,街上的人並不是很多。踏雲也算是得李謙宇喜歡的,保不齊有個人認識,但因著人少,竟是沒人發現穆青這個書生牽著六王爺的馬滿街亂轉。

一路暢通無阻的到了城東門,穆青靠著從李謙宇那裡混來的一塊牌子走了出去。

城東不遠處就是一處林子,當初進城時穆青就專門把這車窗往外頭看過。後來蘭若也曾提起,這裡是貴族子弟最喜歡來的,裡頭沒什麼凶猛野獸,大多是溫順動物,正是個玩鬨的地方。穆青也不知道李謙宇是不是來了這裡,但想著雪團被帶走,大抵是到這裡來了。

原本應該是充當獵犬的雪團現在被喂成了個球,也不知道能不能追到獵物。

看到這處林子,踏雪顯然很興奮,前蹄在地上刨著,好看的黝黑眼睛盯著穆青直瞧。但穆青隻能跟這隻漂亮英俊的馬說聲抱歉了,他來這裡可不是為了來玩兒的,他到這裡,是正正經經刷新好感度的。

心裡覺得歉疚,穆青就伸手摸了摸踏雪的鬃毛:“等會兒若是遇到了李兄,你便去跑跑就是,現在先跟我溜達溜達吧,你四條腿我兩條腿,你若是直接跑遠了我可追不上你。”

踏雪似乎也聽得出穆青的意思,默默然的把腦袋扭到一邊,打了個響鼻。

穆青的眉間抽了抽,自己……是不是被一匹馬鄙視了?

但就在這時,踏雪耳朵動了動,突然昂起頭,顯得有些不安的但卻紋絲不動。穆青還沒反應的及的時候,突然傳來一串急促的馬蹄聲,緊接著,密林之中衝出來一人一馬。

那是皮深棕色的馬,看上去高大健壯,而駕馭它的是一個身穿錦袍的男人,深藍色的錦衣包裹著結實的身體,他拉緊韁繩時微微抬起上身,背對著光穆青看不清他的臉,卻能看得出這是個極其精壯的男子。

“你是何人?在這裡牽著馬而不騎,本王可是頭回見到。”

這聲音,清亮如笛音,卻是完全不同與李謙宇的嗓音。

穆青瞳孔微縮,整個京中,除了李謙宇可以自成為本王,這般年輕能這般自稱的,便隻有那麼一人了。

作者有話要說:查來查去,覺得這篇文真的是清水啊~完全不需要修改挺胸

親們想看的感情戲就要來了,因為這次風聲很緊,大家要茹素的=v=蓮子會努力的!現在讓他們有一個麼麼噠都是很不容易的事情,其他的似乎根本不用考慮那麼早……

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