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錘打臉(1 / 2)

就在於樂樂工作室這邊忙著整理實錘、打響反擊戰的時候,作為事件另一方的盛鼎娛樂此刻也同樣不平靜。

“啪——”

總經理辦公室裡, 陳昂一臉怒氣地將手中一疊資料狠狠地摔在了周玲燕的麵前。

“周玲燕!你看看, 你們運營部都乾了什麼好事!”陳昂指著周總監厲聲吼道:“你們是豬嗎?照葫蘆畫瓢地弄一首四不像出來, 還敢說是人家抄襲?!”

說起這件事情, 陳昂簡直肺都要氣炸了。

今天於樂樂發行單曲,單曲一出來就火了,這件事陳昂是知道的,之後網上又爆出的抄襲事件,原本他還沒太在意。

畢竟現在的明星為了炒作什麼騷操作沒弄過, 他也隻當是對方為了造勢弄出來的自導自演的一場熱搜秀而已, 更加不會想到, 自己手底下的人會蠢到找一個小小的工作室、一個小小的明星的麻煩。

直到下午, 事件發酵愈演愈烈,盛鼎官微底下也是一片熱鬨,陳昂這才去調查了一下。

不調查還好,一調查才發現, 微博上那個所謂的“盛鼎工作人員”居然是真的, 而且還是運營部的人!

“我一直覺得你們運營部是最讓我放心的, 可是你看看, 這兩次,你們都乾了些什麼!啊!”陳昂吼道, 手指隻差沒懟到周總監的鼻子上了。

上一次,是那十首曲子的收購問題。

因為音樂最終沒能收購成功,已經是一個不小的工作失誤了, 雖然音樂還沒有簽訂合同,可是早期的一些相關的安排他們早已經在著手準備。

就好比鍋碗瓢盆都準備好了,油都燒開了,結果沒食材下鍋。

這個損失可不小。

好在,關於那件事,他們董事長似乎沒有要追究的意思,更沒有表示要問誰的責,這事兒也就這麼不了了之地糊弄過去了。

可他沒想到,這才過了多久啊,運營部居然又給他捅了這麼大一個簍子。

關鍵是這麼明擺著等著被啪啪打臉的事、即使最後勝利了也不過是傷敵一千自損八百的蠢事,居然也能乾得出來。

“陳經理,你聽我解釋,這件事真的不能賴我啊。”麵對陳經理的斥責,周玲燕簡直想哭。

的確,上一次關於買下蘇染音樂版權的事情,是她的失誤。

那天見麵談崩了之後,周玲燕其實又電話聯係過蘇染、表示願意以20萬一首的價格買下之前那些音樂,電話裡,她的態度也挺好的,可惜,卻被對方想都沒想就直接拒絕了。

之後,她在打電話過去,蘇染居然直接拉黑了她。

關於這一點,周玲燕甚至做了工作檢討。

可是這一次,真的不關她的事啊。

“這件事完全就是林曉曉的個人行為,我事先完全不知道的!”

這事,周玲燕覺得自己是真的冤。

原本之前的失誤,上麵不再提及,過去也就過去了,她沒想到,林曉曉居然又拿了之前蘇染送過來的小樣去讓人補寫。

不是一個人作的曲子,這麼拚拚湊湊的能是一樣的嗎?這種事情,但凡有點業務經驗、或者音樂常識的人都是知道的。

就是音樂部的實習生也不敢接這種活啊。

可這林曉曉偏偏不死心,在公司裡找不到人,就跑外麵去花錢請人補寫。

甚至借著她們運營部的名義,動用了公司底下一批水軍資源來造勢、煽動輿論,硬是把一件本來好處理的事搞成了現在這麼一發不可收拾的場麵。

周玲燕現在就是掐死林曉曉的心都有了。

而且,她就想問問林曉曉了:他們盛鼎和一家小小的工作室完全不存在任何的競爭性、而且旗下藝人和對方於樂樂也不存在明確的資源競爭,合作沒談攏也是麵上的事,完全不存在什麼仇什麼怨的,她林曉曉這麼費力地搞了這麼一個大事情,究竟圖啥?

“林曉曉?林曉曉就不是你們運營部的人了嗎?”見周總監將責任往林曉曉身上推,陳昂立即反問道。

“可的確是林曉曉啊……”

“彆可是了”,突然,陳昂冷笑了一聲:“我跟你透個底吧,這事就算是林曉曉做的,也不可能讓她出來擔責。”

陳昂並不知道,之前曲子收購的事情,陸伯陽之所以沒有再追究下去,隻是因為知道了作曲的人是蘇染,單純地不想再和蘇染有任何的接觸,並不是為了包庇誰。

他隻道董事長那麼做,是為了不追究某人的責任。

這個某人,除了林曉曉還能有誰。

畢竟,上一次的工作失誤,說開了,林曉曉也難辭其咎。

……

周玲燕還不知道陳昂考慮的事情,聽到對方這麼篤定的語氣,頓時瞪大了眼睛。

“經理,你這話什麼意思?”

“字麵上的意思”,看了眼關好的辦公室門,陳昂又道:“經常到咱們盛鼎娛樂來找咱們董事長的那位宋家小姐你是知道的吧?”

“你是說宋氏的千金?”她當然知道,她還知道那位宋小姐是董事長的乾女兒。

可是……

“這和林曉曉有什麼關係?”

“當然有關係,說起來,你手下那個林曉曉還是那位宋小姐的表姨呢。”

“什麼!她……”周玲燕一臉驚訝,張大了嘴巴,一時說不出話來。

“不然你以為,憑她一個非相關專業、剛剛畢業的二流大學生,長相一般、工作能力也一般,怎麼進咱們盛鼎的?”

陳經理的話一下子提醒了周玲燕。

好像的確是這樣沒錯啊。

盛鼎和宋氏……

就算網上一些關於盛鼎娛樂董事長深愛宋氏夫人的傳言是假的,可盛鼎和宋氏這幾年關係非常好這卻是事實,甚至,盛鼎娛樂很多部影視作品都是宋氏都是第一讚助方。

如果這是真的,那個林曉曉和如今宋氏集團夫人是表姐妹關係的話,那麼林曉曉的確不好開罪啊。

“可……”可也不能讓她來背這個鍋呀。

“好了,彆可是不可是的了”,陳昂皺了皺眉,心煩地打斷了周總監的話:“現在的當務之急是趕緊解決眼下的事情,把事件影響壓到最低!”

聞言,周總監停下了抱怨。

“我知道的,我已經通知底下那些資源方停止帶節奏了,其他的評論、留言也在控製,熱搜那邊也聯係了,應該很快就會被撤下來。”周總監說道。

“恩。”陳昂點點頭,不得不說,運營部的辦事效率、還有周總監的辦事能力,他還是很信任的。

“還有”,陳昂又道:“後續的工作也要跟上,我們盛鼎可丟不起這個人。”

“陳經理放心,後續的工作也已經在跟進了。”周總監保證道。

所謂後續的工作,無外乎就是放出另外一些大料,引導流量轉移,然後再發出公告:經公司查實,網上那為自稱“盛鼎工作人員”的爆料者與盛鼎無關,盛鼎娛樂對此並不知情。

隻是可惜了之前視頻裡的那個女團,原本計劃年底出道,這下可能要被雪藏一陣子了。

“恩,可以,你先回辦公室吧,至於之後的責任如何確定,再說吧。”陳昂歎了口氣,說道。

“是。”周總監說道,心裡卻依舊不甘心。

“等等!”就在周總監準備離開的時候,突然,又聽身後的陳經理叫住了自己。

“經理,怎麼了?”此刻的陳經理,臉上的表情非常不好。

“你自己看!”說著,陳昂直接將手機扔給了周總監。

事件爆出來之後,陳昂就一直在關注事情發展,原本,他們底下的水軍撤了,又有盛鼎的力量出手壓製熱度,關於這次抄襲事件已經開始冷卻了,熱搜榜已經掉到了最後。

可是沒想到,這會兒,安靜了大半天的於樂樂工作室居然跳出來了,一連發布了好幾個實錘,包括小樣對比、單曲完整手寫版曲譜編曲、甚至還有一份版權合同!

實錘一出,原本還相互焦灼著的輿論立馬倒向了於樂樂工作室那邊。

網友:天!這麼說,盛鼎娛樂是收購音樂不成功,結果借鑒了人家的小樣自己作曲?

網友:什麼借鑒,明明就是剽竊,這算不算違法啊?

網友:版權沒拿下就敢這麼亂改人家的音樂作品,盛鼎娛樂這是店大欺人啊。

網友:純路人,兩首歌都聽了,的確於樂樂的好聽得多。

網友:學音樂的,我們今天下午的課就是拿這兩首來做的對比,於樂樂的《往》的確是一首非常完整、非常不錯的音樂作品,至於另外一個嘛,如果把譜子和編曲完整寫下了,就會發現、裡麵有好多生掰硬湊的地方。下麵上圖片給大家品鑒品鑒。

……

當然,也有一些堅持觀點的網友,認為盛鼎娛樂不可能做出這麼沒品的事,如果說競爭一首原創音樂,盛鼎娛樂沒理由競爭不贏於樂樂工作室。

也有人覺得和於樂樂工作室簽訂合同的作曲人,很可能根本就是工作室杜撰的,畢竟如果是真能做出《往》這種曲子的,沒理由之前一直默默無聞、查無此人。

也就在這個時候,網上再一個實錘被爆出。

隻不過,這一次爆出材料的不是於樂樂工作室,而是一個用戶名叫做“李小雪”的普通等級的微博用戶。

李雪,正是當初蘇染在夜場外遇到的那個勤工儉學的大學生。

自從開學之後,李雪已經換了一份發傳單的工作了,白天在發傳單,她是晚上聽到室友的推薦,才去聽了於樂樂的最新單曲的。

剛一聽到這首歌的旋律,李雪立馬就想到了當初在那家酒吧、那個小姐姐彈奏的那十首曲子中的一首。

那個小姐姐當時說那些音樂都還沒發布,不過很快了,果然沒有騙她。

李雪正激動呢,準備瘋狂分享這首歌的。

結果就刷到了網上關於抄襲的事情。

看著那些、還在說什麼可能是與樂樂工作室找到那個作曲人是假的之類的言論,李雪氣就不打一處來。

最後,忍不住在微博上放出了當初拍攝的視頻。

@李小雪:剛剛才看到熱搜,不知道我發出來的視頻會不會給小姐姐帶來不好的影響,不過,看到有些NC和黑水軍的言論,我實在忍不下去了,不吐不快!

下麵這個視頻是我假期在一家店裡打工的時候偶然拍到的,小姐姐是借用店裡的鋼琴在錄製的音樂,之前某鼎公司發出的那個什麼音樂練習視頻裡麵的音樂,在被改成四不像之前,不好意思,也是小姐姐彈的一首(第三首!)

/視頻

視頻一被放出,立刻在網上引起了軒然大波。

隻是,除了討論盛鼎針對於樂樂的抄襲事件之外,很多人的關注點立刻也直接跑偏了。

網友:一連彈10首,還不帶喘氣的,這是什麼神仙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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