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三十九章:我殺了人?(4)(1 / 2)

十分鐘後,江子兮來到案發地點所在的大街上。

因為三年前那樁命案,牽扯到了連環殺人凶手的模仿犯,住在這裡的人害怕,之後走的走散的散。

所以現在這條街早已沒有了當初繁華的樣子。

即便是大中午的,街上的人也是零零散散的,不見得多熱鬨。

不過這也讓江子兮順順利利的來到了案發地點,江氏飯館。

她避開攝像頭,翻牆進了飯館的後院。

這裡是原主當年生活的地方,不過除了院子裡的樹依舊長青之外,其他的地方都老舊得不成樣子。

“子兮,你慢點。”

王再宇艱難的從牆外翻了進來,驚奇的看著江子兮。

他以前也沒見她翻過什麼牆啊,怎麼剛剛的動作那麼利索?

更何況,她還瘸著一條腿呢!

也不怕傷到自己!

江子兮腳步並沒有因為他的聲音而慢下來,她帶上塑膠手套和鞋套,又丟給王再宇一套之後,一瘸一拐的走進了飯館。

一切東西都用封條封著,也就是說,這裡這麼多年都沒有人動過,如果當年凶手遺留下來了什麼東西,那現在應該都還在。

江子兮閉上眼睛,回想著那天晚上的場景。

許久之後,她睜開了眼睛:

“再宇,案發那一天我不是應該在學校上晚自習麼?為什麼我會中途離開回家?”

原主是被收養的,當年入學晚了一年,高三的時候都已經快要二十歲了,按理說那個時候她應該還在學校念書。

為什麼突然要回家?

是的,除了原主拿著刀子的那段記憶,那天所有的記憶裡好像都憑空消失了一樣,她的腦海裡居然一點印象都沒有。

她甚至不記得她那天到底有沒有去過學校。

“啊?”王再宇愣了愣,“這個,我想想。”

三年前的事情了,所有記憶都圍繞著那樁案子,案子給人的衝擊太強了,加之當初王再宇又看到滿手鮮血的原主。

所以像原主請假回家小事情,對比之下遺忘起來是很快的。

王再宇想了很久,最終還是搖了搖頭:

“我不記得了,但當時你好像是有什麼急事,一定要回家。”

急事?

江子兮雙手抱胸:

“急事麼?我記得這樁案子和連環殺人犯的手法很像對不對?有人說是模仿犯案,如果我當時是急匆匆的回家,真的來得及做

那麼多細節模仿麼?”

五刀,刀刀不致命,讓被害者血流儘而死。

首先原主並不懂醫理,想要選好這幾個穴道很難,其次,原主一個柔弱的女孩子想要對付一個壯年男子,很不容易。

最重要的是,時間來不及。

“這個案子被定義為模仿犯案的原因,是因為一把雨傘是吧?”江子兮若有所思。

“對,雨傘的位置放錯了。”

連環殺手在殺人之後,會放一把雨傘遮住被害者的臉,可這個案發現場的傘,雖然也遮住了被害者的臉,但位置偏移了一點

王再宇點頭:

“當時我打聽了一下,以前案發現場的傘都是一樣的,但是這把傘傘的規格不大一樣,案發現場的傘,是你那天回家時打的傘

。”

江子兮笑:

“也就是說,我如果不是凶手,那案發的一天,我一定見過凶手,而且凶手帶過來的傘,因為我出現了一些意外,所以才會換

成我的傘。”

季晨確認原主是凶手其中一個原因就是那把傘。

然後就是凶器。

原主逃走之後,凶器不見了蹤影,可季晨查案的時候,凶器居然莫名其妙出現了,上麵完完整整的附帶著她的指紋。

也就是說,凶器可能一直在連環凶手的手上。

那這件事情就很可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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