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章(2 / 2)

八零小生活 杳卻 5186 字 4個月前

跟她說話,得理的都覺得自己理虧。

“姐,還是你好,彆的幾個哥哥姐姐就給我包了一塊錢。”收了姐姐送的三塊錢,王錦玲絲毫不介意說起彆的哥哥姐姐包了多少份子錢。

村裡近幾年都是生女兒包一塊錢,生兒子包兩塊錢。

“哥哥姐姐們結婚生小孩的時候,你年紀小,沒包份子錢,他們能給一塊錢也挺好的。”她們姐妹倆感情還行,妹妹荷包比她鼓,她生孩子,妹妹給她包份子錢,叫她彆告訴哥哥姐姐們。

她生湯圓的時候,妹妹沒結婚,但給她包了份子錢,衝著這點,她回以三塊錢也是應該的。

“給我一塊錢他們都得吵好久,再過兩三年我生第二個,要還是個閨女,我不生了,誰愛生兒子誰生去,我去城裡當彆人後媽,特意挑有兒子的男人嫁,省得整天被催生兒子。”王錦玲總能說出嚇人的話。

王錦繡知道妹妹不是很喜歡小孩,尤其討厭爸媽重男輕女,她自己身體力行做到讓爸媽重視她,嫁到彆人家,或許和公婆表麵感情好,生下女兒就開始變得不那麼好了。

王錦玲真想過的:“當大孩子的後媽,十五歲以上大孩子,小孩子最煩人,一點都不懂事,沒準會把我當仇人。”

有些話不知當說不當說,王錦繡想想還是說了:“你不想要孩子妹夫都能答應你。

我們村老公死了十年的鐘姐,四十幾歲嫁給老婆死了三個月的老張,兩邊都有兒子,老張五十幾歲,三個兒子都成家了,還想著和鐘姐要孩子,有些男人不嫌孩子多,就算你再嫁,還會想跟你要個孩子。”

不是每個男人都像她家越河,她家越河不同她商量,主動去做手術,已經說明他不那麼喜歡孩子了。

她們村姓鐘的人家比較多,妹夫也姓鐘,和越河沾點親戚關係。

妹夫和妹妹從小就認識,不同於她和越河,她見到越河繞道走,妹夫是妹妹的跟屁蟲。

兩人還是小孩子的時候,妹夫就從來不掩飾自己對妹妹的喜歡。

妹夫條件也不錯,兩家人屬於門不當戶不對,然而妹妹和妹夫平時相處,大家都會笑話妹妹是大小姐,妹夫是她的奴隸。

妹妹想嫁給城裡人的願望小時候就有了,她相信妹妹能嫁到城裡,最後嫁給妹夫,她意外又不意外。

王錦玲:“嗯,他對我有求必應我才答應嫁給他,你知道男人嘛,說變心就變心,我不會和你一樣相信自己男人,哪天他變心,對我露出一絲不耐煩的表情,我就收拾包袱走人,孩子我也不要了,如果他真喜歡過我,孩子留給他當念想。”

妹妹的話聽得王錦繡腦瓜子嗡嗡響:“我覺得你本事大,不一定要去當後媽,自己當老板挺好的,可以少看彆人的臉色。”

“姐,你想法太天真了,你看姐夫一個大男人,在外麵混了幾年沒混出來,我一個人去城裡哪有辦法出頭。”

“那你就帶妹夫和孩子去城裡,你不是不想被說閒話,不想因為生女兒被人指點,你們夫妻兩個去城裡住。

你都能嫁給妹夫,說明你還是喜歡他的,而且我覺得你能接受生活過得不富裕,不能接受以後再嫁的男人對你不好,你已經習慣妹夫對你百依百順了。”妹妹隻是表麵嫌貧愛富,真嫌貧愛富就不會嫁給妹夫了。

丈夫和妹夫完全不同,她覺得鐘越河這樣的男人稀少,妹夫更稀少。

她帶著兩個孩子來的時候,妹妹讓妹夫把給孩子玩的玩具拿出來給湯圓葉子玩。

兩個小朋友看見一整包玩具,眼睛都直了,出門不帶上虎頭鞋虎頭帽就要一整天念叨小老虎的葉子,都沒再念小老虎了,滿心滿眼玩具。

她從沒想過給小孩買玩具,自己做玩具給孩子們玩都不可能,隻想他們吃飽穿暖,越河更不可能想這些,他甚至迷惑孩子們為什麼把鞋子抱在懷裡當寶貝。

越河條件不比妹夫差,在外麵花銷卻比妹夫大,掙了點錢就花掉,會給她一部分錢貼補家用,並不會把所有錢交給她,妹夫不一樣,他願意把所有錢交給妹妹保管,也願意給孩子買玩具做玩具。

妹妹同樣不是會主動給孩子買玩具的媽媽,她更願意把錢花在自己身上,想來一包玩具都是妹夫準備的。

王錦玲:“嗯,好像是這樣,我都把我最好看的年紀浪費在他身上了,我要去城裡,他該陪我去。”

她真被姐姐的話說通了。

至於鐘姐,王錦玲不明白:“鐘姐圖什麼嫁給老張?非要找男人,找三十幾歲的不行?”

“我也不知道圖什麼,可能是孩子長大,想找個伴搭夥過完下半輩子,不過我們二十歲出頭生小孩都傷身子,她四十幾歲要是懷上了,更危險。至於三十幾歲的男人,三十幾歲的男人想找二十歲出頭的小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