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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攸攸本來想趕緊回家處理手腕上的淤青, 中午把療傷符弄上, 等到晚飯時沈沐白回家就能好得差不多, 可是坐上車她卻猶豫了。

她要是不去躍華, 簡直是欲蓋彌彰,沈沐白肯定會起疑心, 她要是沒有個完美的借口,根本不用等到晚飯,沒準他馬上就會回家來看她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到時候手腕上的傷肯定瞞不過。

還不如就這麼過去,像往常一樣光明正大地去躍華陪他待上一下午, 反正現在天氣冷,她羽絨服裡麵還是毛衣, 那淤青的指痕在手腕上麵一點兒, 隻要不把袖子擼起來, 他根本就不會發現。等晚上她偷偷用個療傷符, 明早就好了,這件事就這麼悄無聲息地過去了。

想明白了, 阮攸攸直接去了躍華。

沈沐白對於阮攸攸每個周五風雨無阻都要去會所吃飯有點意外,一個是智力受損的兄弟,一個是乖巧可愛的小姑娘,這兩個都是心地純正的, 不會做出對不起他的事,就是小姑娘這麼執著,一次都沒有落空過, 讓他稍微有些吃味。好在午飯時間也就二十分鐘,之後阮攸攸會陪他吃午飯,和他一起待整個下午。

阮攸攸第一天準備了二三十個小玻璃瓶的時候,魏永就跟他說了,再加上她臥室裡時不時淡淡的酒味,他早就發現了她衣櫃裡藏著的那瓶酒。他知道阮攸攸每次都會給趙旭豐帶上一小玻璃瓶的酒,這是小姑娘對趙旭豐表現出的善意,這件事沒什麼大不了,小姑娘想瞞著他,他也就沒有揭穿。

不過,每到周五,他總會打開定位監控,看著趙旭豐和阮攸攸的行動路線,隻是今天跟往常不一樣,在趙旭豐離開包廂的一會兒時間內,宋錦明也去了一趟包廂,在趙旭豐回來之前離開了。

趙旭豐的行動跟往常一樣,倒是宋錦明避開趙旭豐的行為有些奇怪。不過,宋錦明今天是第一次出現,也許隻是偶然。

等代表著阮攸攸的小紅點到了躍華樓下,沈沐白退出了監控界麵。

看著阮攸攸像隻剛烤出爐胖乎乎的小麵包一樣地跑進來,沈沐白純黑的眼睛裡閃過一絲笑意,小姑娘比較怕冷,還沒正式入冬就把羽絨服穿上了,也不知道她吃冰淇淋的時候怎麼就不怕冷了,要不是他攔住,她現在這種天氣也會吃冰淇淋的。

“攸攸。”沈沐白起身,幫她把雙肩包放下來,羽絨服脫了,露出裡麵毛茸茸淡綠色的毛衣,清新得像一片嫩芽。

他每次都會等她過來再去吃午餐,儘管阮攸攸已經說了即便他正常時間吃飯,她也會過來陪他,可每到周五,他總會等她到了才去餐廳。

阮攸攸點了個乳酪小蛋糕,用叉子一點一點吃著。

沈沐白不著痕跡地看了她幾眼。

小姑娘有個習慣,如果穿長袖的衣服吃飯,會把袖口拉到小臂中間的位置,今天她卻乖乖的,毛衣始終老老實實地貼著她的手腕。甚至有幾次,她的手指都勾住袖口想要往上拉了,又莫名其妙地鬆開手,好像在遮掩著什麼。

沈沐白沒有問,阮攸攸不想說的事,他從來都是自己去找答案。

阮攸攸每天都會午睡二三十分鐘,辦公室很暖和,沙發又寬又大,她把沈沐白搭在她身上的被子團成一團抱在懷裡,舒舒服服地躺在沙發上睡著了。

沈沐白聽著她的呼吸漸漸變得綿長,知道她睡熟了,輕手輕腳地走到沙發旁蹲下,盯著她的睡容看了會兒。

小姑娘睡得很乖,長長的睫毛安靜地垂著,白軟軟的臉頰略有些鼓,飽滿紅潤的唇瓣時不時翕動兩下,讓人懷疑她在夢中正在吃什麼好吃的。

薄薄的唇角勾起一絲淺笑,沈沐白伸出手,指尖在她的臉頰上輕掠而過,隨後來到她的手邊,修長的手指勾住毛衣袖口,慢慢拉開。

柔軟的毛衣彈性極好,隻輕輕一拉就露出了手腕。

白皙柔嫩的肌膚上,赫然五個指痕,淤青,腫起。

沈沐白黑黢黢的目光定定地看著那指印,那肯定不是小姑娘自己弄的,從大小看,那分明是成年男子的手印。

是趙旭豐?

還是宋錦明?

他蹲在沙發邊,黑色的碎發搭在眉骨,薄唇抿成一條直線,純黑的眼睛裡幽深一片,好似寒潭平靜無波,又像是水底已經翻湧起波濤。

他也不知道蹲了多久,看了多久,直到阮攸攸的呼吸頻率開始變化,預示著她快要醒過來,他才小心地把毛衣袖口歸位,站起身,邁著蹲得有些發麻的雙腿,輕手輕腳地回到辦公桌前。

阮攸攸非常慶幸一下午就這麼安然地過去了,沈沐白什麼都沒有發現,晚上她睡覺前燒了一張療傷符,弄成泥狀敷在手腕上,想了想,又把抽屜裡的療傷符和祛病符拿出來幾張,準備放到包裡隨身攜帶,免得像今天這樣出現突發狀況。

到早上睡醒的時候,手腕上的淤青果然不見了。

阮攸攸十分高興,看,事情這不是悄無聲息地過去了嘛。沈沐白不知道自己傷過,也不會和宋錦明這個書中男主起衝突,多好!

按照慣例,兩人一起去看老爺子。

阮攸攸空閒的時候給趙旭豐偷偷發了個信息:沈哥沒發現,我的傷已經好了,這件事千萬彆再提起了,免得不打自招!

趙旭豐回:沈哥那麼細心都沒發現,運氣真好!

……

第二天,沈沐白沒有把車開回家,反而來了會所。

阮攸攸好奇地看看他,“怎麼來這了?”

沈沐白修長的手指在她細軟蓬鬆的頭發上揉了揉,淡淡道:“兄弟們好久沒見麵了,聚一聚。”

趙旭豐和吳中澤已經到了,正給大家點餐,吳中澤抬起頭,“沈哥,攸攸。”

趙旭豐看了過來,“攸攸,沈哥。”

沈沐白笑著罵了句:“什麼時候沈哥要排到後麵去了?”

趙旭豐撓撓頭,他是每周五都見阮攸攸,習慣了打招呼,一不小心先說了她的名字。

吳中澤笑著拍了拍趙旭豐的胳膊,“厲害呀,一句話都能讓沈哥酸了,佩服!”

幾個人鬨了一會兒,趙旭豐趁人不注意,低聲問阮攸攸,“手腕好了?”

阮攸攸點點頭。

趙旭豐怕沈沐白發現,也沒再多問。不過,她的療傷符連他這頭上的傷都能治,一點淤青應該不在話下。

沈沐白不動聲色地喝了幾口茶,這傷趙旭豐知情,但未必就是他做的,那天宋錦明也來過這個包廂,就在趙旭豐離開的一會兒時間內。

“沈哥!”宋錦明推門進來,高興地打了招呼,轉頭看向阮攸攸,聲音低了一度,隱在金絲邊眼鏡後麵的目光飛快地掃了一眼她的手腕,“攸攸。”

隻這一眼歉疚的目光,還有聲音莫名低下來的那一度,就讓沈沐白確定,小姑娘手腕上的傷,是宋錦明捏出來的。

趙旭豐和吳中澤點的餐,桌上倒有一大半是阮攸攸愛吃的,一旁的小幾上還放著她最喜歡的熔岩小蛋糕。

難得四人聚會,還點了趙旭豐最喜歡的路易十三,給阮攸攸的是蘋果汁。

喝到一半,宋錦明起來去洗手間,沈沐白跟了出去。

趙旭豐眉頭皺了一下,下意識就想跟出去,他若有所思地看了看毫無知覺正在開心吃飯的阮攸攸,腳步又頓住了。

沒多會兒,兩人一前一後地回來了,看樣子倒是毫無異狀,不過趙旭豐發現,宋錦明的左手再也沒有端過酒杯。

宋錦明這是手腕受傷了吧。趙旭豐看了看阮攸攸,還說沈哥沒察覺,沈哥不但察覺了,甚至還知道是宋錦明弄的,還給她報了仇,把宋錦明的手腕也弄傷了。

小姑娘還一無所覺。

嘖,到底誰才是小傻子?!

……

天氣涼了,南門外小街上的麻辣燙、砂鍋什麼的變得最受歡迎,阮攸攸最喜歡砂鍋丸子,把丸子紮在筷子頭上,慢慢咬著,湯裡麵還泡上小麻花,本來酥脆的麻花被煮得軟軟的,她很愛吃。

每次和褚媛吃完砂鍋,兩人還要再買一個街邊的烤紅薯,熱乎乎的烤紅薯軟綿綿的,又甜又糯,外麵烤得冒油,兩人一人一半,邊走邊吃,感覺冬天都變得溫暖。

這種日子是簡單又幸福的,就是不知道為什麼,阮攸攸覺得自己遇到周蓉蓉的次數變多了,總是不經意一抬頭就能看見她,關鍵周蓉蓉還總是一副憤恨的表情。

阮攸攸覺得周蓉蓉這個人很是奇怪,她什麼也沒做,和周蓉蓉也沒有什麼交集,周蓉蓉的態度卻一會兒一變。最開始是高傲矜持的,後來變成了輕蔑不屑,到現在又成了生氣憤恨,簡直不知道她到底經曆了什麼樣的心路曆程。

褚媛一邊咬著烤紅薯,一邊低聲問:“它怎麼總跟著咱們呀,會不會有危險?”

“應該不會吧,她又不咬人。”阮攸攸還以為她說的是周蓉蓉,結果一回頭,不遠處有隻小狗,正眼巴巴地看著她。

小狗體型不大,渾身臟兮兮的勉強能看出毛色是黑白的,讓阮攸攸想起了沈沐白給她夾的那隻黑白花毛絨小狗狗。

阮攸攸看看手中的烤紅薯,太燙了,小狗狗要是不注意會燙壞的,如果它特彆餓很可能一下子吞進去。

她到路邊買了根烤腸,把竹簽去了,把烤腸放到地上比較乾淨的石台階處,向小狗狗招招手,等它靠近時,阮攸攸拉著褚媛離開了。

“它沒走。”走了幾步,褚媛回頭看了看。

阮攸攸一扭頭,小狗狗嘴裡叼著烤腸,還在執著地跟著她。

阮攸攸蹲下|身子,一招手,小狗狗就跑到了她麵前,大眼睛渴望地看著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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