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第 71 章(2 / 2)

陳愛恩沒拒絕:“那就辛苦媽了。”她可以喝湯,至於雞肉什麼的,婆婆跟四個孩子都可以吃。

捏捏自己的細胳膊,陳愛恩完全了解為什麼她婆婆這麼著急。不知道是她帶過來的,還是原主跟她一樣,都是吃不胖的體質。

幸虧肚子一直在長大,不然的話,她都要擔心自己這麼瘦,會不會影響到肚子裡的孩子的發育了。

婆媳倆商量好了之後,林媽卷起袖子就殺了一隻老母雞。

林小花一看奶奶殺雞就吵著鬨著要讓林媽給她做一個毽子:“奶奶,我要毽子,我要毽子。”

林媽頭疼地哄著:“小花兒聽話,母雞毛做的毽子不好看,也不好踢,毛不夠,又太短了。你想要毽子,奶奶改天給你拔大公雞的毛,幫你做一個,好不好?”

林小花:“給我做毽子?”

“對,給你做。小花兒乖乖聽話,今天給你吃雞肉,過兩天,奶奶幫你做毽子,好不好?”

林小花想了想,點點頭:“說好了,不許變,騙人的是小狗。”

“奶奶不騙人。”

聽到兩人的對話,再看林小花的眼睛一直盯著大公雞的尾巴瞧,張著的小嘴都快要流口水了,陳愛恩一陣心驚肉跳:“大寶,你看著小花一點,彆讓小花去拔公雞的尾巴毛。”

大公雞可不好惹,啄起人來特彆疼,萬一啄著小花兒的臉或者眼睛什麼的,可不是開玩笑的。

林大寶看著林小花,嚴肅地說道:“林小花,不許你碰大公雞。”

林小花不打自招:“就碰!”她要毽子,漂亮的雞毛毽子,奶奶答應給她做的!如果她自己拔了雞毛的話,奶奶就可以直接幫她做一個了。

林大寶:“你要摸了大公雞的尾巴毛,今天的雞肉沒你的份,不給你吃!”

林小花猶豫了下:“雞是奶奶的,奶奶給我吃。”

林媽連忙說:“這事聽你哥的,小花不乖的話,沒有雞肉吃。”

林小花癟癟嘴:“不摸就不摸,奶奶,彆忘記我的毽子。”

自己拔了公雞的尾巴毛,沒雞肉吃,但吃了雞肉還有毽子拿,林小花一想,很快妥協了,選擇晚幾天拿到毽子。

林小花答應了,讓林媽和陳愛恩都鬆了一口氣。對著林小花這個年紀的孩子,真的是一點都不能大意。

想到林小花的“將來”,陳愛恩把林小花叫到了身邊:“小花,大公雞的羽毛好看嗎?”

“好看!”所以做出來的毽子肯定是最漂亮的。

“是不是很喜歡?”

林小花老實地點頭:“喜歡,想要。小嬸嬸給我做?”想著,林小花對陳愛恩露出了一個討好的笑容。

陳愛恩:“可大公雞會咬人的。”“咬人?好痛好痛。”林小花捧著自己的小手,藏在胸口,那感同身受的樣子,仿佛她真的被咬了一口似的。

陳愛恩無語,林小花的想象力這麼好,剛為什麼還敢盯著大公雞的尾巴看,還一臉的蠢蠢欲動。

“那你還想自己拔公雞毛嗎?”

林小花戀戀不舍地望著公雞:“不能拔嗎,好‘tan’啊。”因為好看,所以她喜歡,喜歡就想要呀。

“但是你再看看,大公雞的嘴,尖尖的,硬硬的,像不像奶奶做衣服用的針?”

林小花沒有被公雞啄過,但因為好奇,曾經偷拿林媽的針去玩,被紮了一下之後流血,哭了好久。

林小花哆嗦了一下,這下子她對“痛”的感受更加深刻了:“像!”

陳愛恩:“所以啊,就算你喜歡,也不能碰,因為大公雞的嘴又尖又硬,啄起人來可痛了,會流血的。”“喜歡,不能要?”

陳愛恩:“你喜歡的這個東西太危險了,會讓你痛,會讓你流血,這樣的,一定不能要。”

就像那些已經結婚的男人,看上去似乎比愣頭青更會討好女人,有錢又疼她,但這種男人不能碰,會讓林小花受傷、流血的。

或許這個比喻並不怎麼恰當,她就是想讓小花知道,不是覺得好的東西一定都要得到手。

小花得去考慮,自己喜歡的東西會不會給自己帶來傷害,但凡是這種有傷害的東西,再喜歡也不能碰,更不能要。

好在林小花年紀小,還挺好教的。

小花怕疼,也怕流血,讓陳愛恩那麼一說,彆說主動去拔大公雞毛了,她見了大公雞就繞著走,怕大公雞來“咬”自己一口。

顯而易見,陳愛恩的這一次教育效果還是挺不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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