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努力當爹第十四天:(1 / 2)

本朝開國時,太-祖曾立下規矩,宦官不許私置外宅、良田,乃至產業。

但到了太-祖的兒子太宗朝,太宗為了顯示對幾個宦官近臣的寵愛,直接便拆了自己老子的台,在相關規矩的後麵,用蠅頭小楷補了一句“有皇帝賞賜、特赦的除外”。

再後來,幾朝過去,有太多宦官有了皇帝賞賜的私產,或者是繼承到了其他宦官被賞賜後傳下來的私產,太-祖規矩的已形同虛設,於是它就很人性化地被演變成了——宦官不許隨便歸家。

但人的欲-望是無窮的,一旦有了自己的家,誰又會願意繼續在集體宿舍湊合呢?

至少江之為是不願意的。

而且,這種“不許隨便歸家”的說辭,本身的界限就很曖昧,什麼叫“隨便”,什麼又叫“不隨便”呢?

從江之為的理解裡來說,他這種隻要一休沐就回家的行為,便不應該叫“隨便”,而是合情合理的休息。

但對於舉報了江之為的錦衣衛來說,南宮一把手的海子提督,動不動就無緣無故從工作崗位上消失個一兩天,這誰受得了?簡直不可理喻!

“陛下又不在南宮!”江之為曾為自己據理力爭。

當時天和帝還在位。

“陛下隨時有可能會去,你不在,就沒有辦法靈機應對,這就是玩忽職守!”負責審問的錦衣衛指揮僉事如是懟了回去。

總之,這就是個“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灰色地帶。

雙方爭執不下,上麵又始終沒個定論,慢慢的就拖成了如今這個局麵:江之為已經懶得再和錦衣衛溝通,他會直接認錯,再死不悔改。而錦衣衛也隻能關江之為個三兩天,再把他原職放回。像極了一對相愛相殺又拿彼此沒轍的冤家。

監獄的欄杆外,江之為在聽說了池寧被誣陷進來的罪名後,積極為師弟出謀劃策:“這潛留私宅根本不是什麼大罪,對方想方設法把你誣陷進來,圖的……”

“圖的肯定不是隻關我兩三天。”池寧接上了師兄的話。

人是不可能百分百乾淨的,一旦進了詔獄,總能審出點什麼。更何況池寧自己也承認,他就不是一個什麼守規矩的好太監。

“對對對,就是這個意思,在這方麵你總是比我聰明。”江之為不斷點頭,他想事情一般就隻能想個一兩層,但他師弟就不一樣了,簡直是個老千層餅,“所以,我的建議是,不如你乾脆就認了最輕的這個,等混個兩三天出去之後,再找人秋後算賬。”

若池寧自己填好鞫訊表,錦衣衛那邊短時間內就沒理由再審問池寧了。

這確實是個好主意,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但……

池寧根本不是那種會讓自己受委屈的類型。

“啊呀,”江之為是真的為擔心師弟,之前池寧出事,他就不知道拋棄尊嚴、低聲下氣的去求了多少人,“你這死孩子,怎麼這麼犟呢?!你知不知道詔獄裡到底都有什麼?你又需要麵對什麼?!很恐怖的!””

“我知道啊。”不就是執嗎?

池寧還沒有來得及開口,就聽到他師兄吼了回來:“你知道個屁!”

“……”池寧有口難言,他真知道。

師兄弟倆過大的動靜,引來了詔獄拐角處另外一個單間裡的犯人。這也是個老熟人,聞時寶聞胖子,他看起來憔悴極了,嚇的,錦衣衛根本沒對他用刑,他鬼哭狼吼的嗓子都啞了,還在努力幸災樂禍:“池寧?是你嗎?哈,你也有今天!老天有眼啊!這就是你害我的報應!”

池寧不好懟師兄,懟一個聞時寶還是不在話下的:“我怎麼害你了?是你沒有先挑釁,要讓夏下抓我入詔獄,還是你沒有與黃三娘同行?”

黃三娘確實是亂黨,夏下已經從她身上搜出了與天書教秘密往來的信件,天書教正是夏下在追查的那個已經滲透進宦官集團內部的邪教。若池寧沒有抓住這個她,任由她借著馬太監身份的內眷在京城紮下根,指不定要鬨出多大的事。

“是你自己咎由自取,還要怪彆人伸張正義?

“這是什麼道理?

“世界皆你媽,都得忍讓你?!”

聞時寶被一連串的問題懟了個啞口無言,他隻能再次使用自欺欺人的否認**:“你騙人,是你誣陷我,我和黃三娘都是無辜的!”

“你怎麼卷到黃三娘的案子裡了?!”江之為這幾日都在詔獄裡關著,對黃三娘的事情可以說是再清楚不過,他這回真的急了,壓低聲音對師弟道,“你給我說清楚,這事可不是兒戲,你不知道……”

池寧:這個我真的也知道。

“停!”池寧伸手,打斷了師兄的腦補,讓他附耳過來,說了自己的猜想,“誣陷我進來的,十有**就是黃三娘的姘頭馬太監。馬太監能混到秉筆太監的位置,足夠證明他的本事,他的計劃不可能隻有一兩層。”

池寧說得已經很委婉了,其實他更想對他師兄說,如果馬太監的計劃簡單得能被你猜到,那這肯定就不是馬太監真正的意圖!

江之為的腦子已經亂成一團糨糊,本以為的兩個事,竟然能合成一個事!

池寧用實際推理告訴了自己的師兄,不是二合一,是三合一:“你不覺得我被安排在你的隔壁,很奇怪嗎?這個京城之內,還有誰不知道你我的關係嗎?”

詔獄的潛規則之一:為免嫌犯串聯、幫扶,認識的人的牢房是不會挨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