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三年前,有一天半夜裡她非得找我聊天,喝醉了說起老板出軌的事。後來才出的跟三老板那事……”
“你們關係很好?”
許純腦袋狂搖:“她是老板娘,我是打工妹,怎麼可能關係好,但是她可能沒朋友吧,就單方麵把我當朋友了。後來知道我和表姐的關係立馬不跟我聊天了。”
所以,與其說是“朋友”,不如說,曲苗苗想找一個傾聽者,剛好選中了她。
師徒倆聽完,違和感又來了。
跟叢琦絕交的理由很生硬,做的事常人理解不了,莫名其妙又把許純當朋友……
這些都能順著查,這對表姐妹不至於說謊。
而兩人說的話若是沒有水份,那又回到上一個問題——
死者確定精神正常嗎?
家族有沒有精神病史??
“後來呢,有沒有發生特彆的事?”
許純望著天花板思索良久,突然,她“啊”了一聲,說:“上個月,他們在辦公室吵過架。”
“不知道為什麼吵,但老板娘出來時很生氣,還摔了陸總最愛的“馬到成功”擺件,當天陸總叫琳達又買了一個新的。”
這時候還挺流行給自己取英文名的。
不過琳達不是英文名,她本名就叫張琳達。
兩名警察眼睛微微亮了一下,這個消息非常重要。
“你記得是幾號嗎?”
許純搖頭:“記不清了,反正就是月末,不過你們可以去查擺件報銷的單子,那上麵肯定有時間。”
“許小姐,謝謝你的配合。”
許純這會兒精神好一點了,但她還是隻想趕快送客。
因為憋了半天又想上廁所了。
“表姐,我肚子還是難受。”
叢琦見她五官擰巴成一團,額頭不知不覺冒了一層冷汗。
隻得道:“……不好意思兩位警察同誌,我大概沒法送你們回我家,我先送她去醫院。”
“身體要緊,我們自己過去就好。”
“許小姐,如果還想起有用的,一定要儘快通知我們。”
“好好好,我一定跟你們講。”
許純被叢琦扶著走進廁所。
蹲在裡麵嚷嚷:“警察同誌,你們記得替我保密啊。公司其他人都不說就我說了,我怕凶手在身邊。”
“放心吧,我們會對你的信息保密。”
得到承諾,許純放心了一點點。
等她從廁所出來,已經是五分鐘後了。這一天肚子拉得她渾身有氣無力腿腳發軟,走路都困難。
叢琦攙一陣,又背一陣,好不容易把人弄到醫院。
陪她打了點滴狀況穩定後便準備回家。
“有情況給我打電話。”
“以後東西彆瞎吃,放三天的剩菜你也能入嘴?就為省那幾個錢,現在倒好多的都去了,你說虧不虧?”
“表姐,我知錯了。”
許純皺著一張苦瓜臉,雙手合十告饒。
她是真的知道錯了。
她現在不僅肚子翻滾難受,菊花火辣辣的,感覺差點就見佛祖了,這次是真吃到了教訓。
再想到住院費、誤工費,全勤獎,許純寬麵條淚,苦瓜臉更苦了。
恨不得咬著手絹哭一場,短視的自己終於迎來了生活的毒打!
“知道就好,彆以為年輕身體就抗造,等年紀大了我看你怎麼辦。”
“……嗯嗯嗯。”
許純覺得表姐越來越嘮叨了。
可被嘮叨的她又覺得好幸福,哎,非常矛盾!
“表姐,你開車小心點,彆趕時間。”
“就知道叮囑我,什麼時候顧好你自己吧。”
許純:“……”又被罵了,嗐!
叢琦回到家時已經九點。
兩個孩子睡熟了,阿姨也回了房間,客廳裡隻有暨和北。
他穿著灰藍色的針織開衫,戴著一副平光黑框眼鏡。
整個人顯得特彆斯文雋秀,就是那雙大長腿有點毀氣質,相互搭著霸氣隨意地橫亙在沙發上。
這會兒正捧著筆記本跟人開視頻會議。
叢琦推開門,他立刻抬頭看了一眼。
跟電腦那頭說:“明天公司再談”。
說完便無情合上電腦,放到茶幾上,問:“回來了啊,許純怎麼樣了?”
“打吊針呢,應該好多了。”
叢琦將外套擱在沙發扶手上,捏著肩膀脖子晃了晃走到暨和北旁邊一屁股坐下。
然後往後一躺,整個人靠在他胸膛上。
不安分的爪子到處摸了摸,尋到他手搭在自己肩上。
軟聲兒撒嬌:“快幫我揉揉,我背著她走了幾百米,累死我了。”
暨和北上半身坐直,起身離開沙發。
讓叢琦背朝上躺著,開始給她捏肩捏手臂捏小腿。
他力道適中,叢琦舒服得不住發出咿呀咿呀的呻|吟。
還好沒人聽見,不然肯定以為他們在客廳放飛自我,那樂子就大了。
“警察問你什麼了?你真的摻和城興了?”她聲兒慢悠悠,軟綿綿。
“你知道?”暨和北語氣平淡,手上動作一點沒受影響。
叢琦點頭:“之前曲苗苗說的。”
“嗯,摻和了。”
叢琦偏首看他,眼睛裡滿是問號。
“城興做它的學習機還不夠,四處招兵買馬準備跨到手機電腦上,這就是跟我搶蛋糕了。”
“我自然不允許競爭對手發展起來。”
“唷,還挺霸道?!”
“生意場上憑本事立足。你放心,旭陽明麵上跟我沒關係,用的也是正當商業手段。”
曲苗苗的死若是用得好可以讓城興這個品牌直接毀個大半。
等品牌不值錢,旭陽再站出來收購薑高飛等人手裡的股份,便隻需很小的代價就能拿到城興的掌控權。
一個公司想要發展很難,但自廢武功還不容易嗎?
他廢掉城興,頂多損失一點小錢,但陸城手裡的股份也得跟著變成廢紙。到時候公司沒了錢也沒了,若是曲苗苗的死跟他有關……
嗬!
他上輩子也配給叢琦氣受?
不過這些算計,暨和北不打算讓叢琦知曉。
免得她覺得自己心狠手黑,連死人都要利用。
“……哦。”
不違法犯罪就行,反正彆的她也不懂。
叢琦還是在想曲苗苗:“你覺得誰會殺她呢?”
“不知道,但有一點很明確,她死了對誰最有利就是誰乾的,等著警察查吧。”
警局那邊正要對整個城興展開二次調查,就接到了自首電話。
自首的女人叫烏小桃,自稱是陸城的女朋友。
因為陸城跟曲苗苗複合,要同她分手,她接受不了,便找到曲苗苗攤牌。
攤牌時兩人爭論扭打,她一時錯手用煙灰缸打死了曲苗苗……
至於屍體怎麼到青龍潭的,她一開始拒絕回答。
但在反複訊問,又提到她快滿兩歲的兒子後,她終於交代出另一個人。
對方是她的同鄉,亦是愛慕者。
兩人是用三輪車把屍體運到青龍潭的,就那麼湊巧,有位老農能證明一個禮拜前確實見到過一輛陌生的三輪車。
而且他們所描述的作案細節跟法醫出具的報告對得上。
隻是,讓警方存有疑慮的是——
烏小桃既然說陸城一直跟她住一起,那被她順手當成武器的煙灰缸誰用的?曲苗苗可是不抽煙的,難道曲苗苗家還有彆的男人?如果有,這人是誰?
更重要的一點是,同鄉老娘的存折上突然多了二十萬。
他本人也是胃癌晚期。
雖然他的解釋是自知命不久矣決定替心上人做點什麼,至於錢則是烏小桃過意不去偷偷轉過去的。
但這個理由說服不了老刑警,反倒很符合雇凶殺人或是拿錢頂罪的特征。
偏偏目前沒找到其他人證物證,無法證明這樁案子有第三人、第四人。
查到的消息很雜,有用的也很少。
曲家所在小區沒監控,有監控的路段都查過,確實隻能看到那輛三輪車。
這案子就僵住了。
結果,在一個人探望烏小桃後忽然有了轉機。
她改口了。
“吳警官,我要見吳警官。”
“我要交代,殺曲苗苗的不是我,我跟李丁隻是拋了屍,殺她的是陸城!”:,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