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1 章 171(1 / 2)

布萊恩再次醒來時是一個昏暗的白天。哥譚市的天氣和倫敦有點像,說陰天就陰天,說下雨就下雨,陽光明媚的大晴天比中彩票還罕見。

他懶洋洋地從陌生的床上爬起來,逐漸回想起這段時間發生的事:

死了,活了,被蝙蝠俠搬到蝙蝠洞,兩天吃了兩頓飯,睡了超過36小時。

世界變成什麼樣了?

布萊恩努力想要打起精神,但他的頭腦還是有些混沌,思考和行動都比平時慢了半拍。

呆坐了幾分鐘後,他發現自己餓了,於是從床上翻下地,中途順帶解決了一個把他固定住的繩結。輕而易舉地解開繩子的時候他心中閃過一絲困惑:這玩意有什麼用?

可能是怕傷到他,繩頭的材質十分柔軟,布萊恩的評價是它的裝飾作用大於實際意義。

不過他曾經鍛煉過類似的脫身技巧?說起來,他以前是什麼職業?

布萊恩隱隱覺得他記得,但思考與回憶對現在的他而言實在有些困難,他沒有細想,從衣櫃裡翻出一件外套披在身上往樓下走。

起初他的腳步略有搖晃,不過走到廚房時就穩定得看不出異樣了。

布萊恩從廚房裡找到了一包麥片,但他沒看到牛奶,於是把麥片兌水喝了,吃個半飽以後,他打開一樓客廳的電視機。

映入眼簾的剛好是新聞頻道,主持人說:

“隕石坑爆炸的視頻已在互聯網上流傳近一個星期之久,一位不具名的XX組織成員向我方記者透露,英國情報組織軍情六處曾在視頻發布後不久派人領取黑市賞金,目前英方否認此事,但坐實了在與恐怖分子的鬥爭中有人犧牲的傳言。”

“軍情六處發言人在記者會上強調,該特工生前是在維護國家安全、保護公共利益,發言人代表軍情六處向犧牲者致以崇高敬意,並感謝TA為國家所做的貢獻,同時向其家屬傳達的誠摯慰問,除此之外,英方並未公布其他細節……”

布萊恩看到這裡,隨手關掉電視,走出韋恩莊園。

一路上他都沒有碰到任何人。

莊園門前是一條通往市區島嶼的橋,他本能地選擇了最隱蔽的路徑,彙入人流後漫無目的地搭乘了一輛公交,下車後又在路邊的餐車裡用僅有的現金買了根熱狗,邊吃飯邊鑽進附近的電話亭。

他應該打個電話。

給誰打電話?

布萊恩陷入了沉思。一直到他吃完熱狗,他也沒想清楚這時候最該聯係誰,導致他茫然地站了好半天——他熟悉的人似乎大多沒有固定的電話號碼。

過了一會,有人敲打電話亭的玻璃,語氣很衝地讓他不打電話就不要占地方。布萊恩拉開門,誠懇地道歉,得到了一句‘傻子’的評價,他也不生氣,將手揣進口袋,慢悠悠地往街道對麵的公園走去。

途中有人撞了他一下,是個小偷。

布萊恩這會身上最值錢的東西是從韋恩莊園衣櫃裡翻出的外套,本來不怕被偷,

但他條件反射地抓住了小偷手腕(),下一秒?()?[(),他反手從對方的口袋裡拿出一個手機。

“那是我的東西!”小偷在布萊恩未儘全力的轄製下奮力掙紮。

布萊恩不理他,若有所思地看著手機。就在剛剛,他渾渾噩噩的腦子裡靈光一閃,想到了一個電話號碼。

他單手按著小偷,舉起手機撥打那個號碼。

電話很快接通了。

“你好,這裡是英國大使館。”

“你好。”

布萊恩禮貌地說,“我剛才在電視上看到,你們好像欠了我的錢,還欠我一輛車。”

“?這位先生,請問您能將前因後果說得更明確一點嗎?您叫什麼名字?”

“我是——”在熟悉的自我介紹脫口而出之前,布萊恩又想起了一件事,“等等,先讓我給你念一句莎士比亞,‘凡是過去,皆為序章’。”

“……”

對麵安靜下來,片刻後說道:“請稍等,正在為您轉接。”

布萊恩耐心地等待著,儘管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在等什麼,一切舉動都那麼自然,如同久經訓練的本能。

被他按著的小偷開始慌了,掙紮著問:“你到底是誰?”

“噓,不要打擾我。”布萊恩冷淡地說。

又過了半天,電話裡還是沒有動靜,布萊恩的心臟仿佛下樓梯時一腳踩空似的加速跳動兩下,令他改變了主意。他突兀地按住紅色的掛斷鍵,當著小偷的麵將手機卡拿出來掰斷,又將手機扔進旁邊的垃圾桶:

“如果我是你,就不會把它撿回來。”

小偷戰戰兢兢地說:“其實它也是我偷來的……”

“那再好不過了。”布萊恩將人放開,快步離開了這裡。

路上他思索著自己為什麼要掛掉電話。

因為……厭倦了某種生活,儘管它已經變成了習慣。

他可以離開,他迫不得已地在許多人的幫助下獲得了自由。

然而在這種情況下,全世界都堅信他是個死人,他能去什麼地方?

又有一句話說得好:世界那麼大,何處是歸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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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魯斯聽說布萊恩失蹤時震驚得失語了一瞬。布萊恩看電視時,他還在蝙蝠洞的監控裡捕捉到了這一幕,然後他、迪克和阿爾弗雷德隻花了五分鐘去分彆做自己的事——五分鐘!

發著燒體力也見底的布萊恩就不見了!

韋恩莊園外的攝像頭甚至沒能捕捉到他的身影!

“我再也不吐槽秘密特工了……”迪克鬱悶地說。他和蝙蝠俠正在大海撈針地尋找布萊恩的下落,問題是後者的反追蹤技巧爐火純青,簡直比準備作案的阿卡姆罪犯更難定位。

蝙蝠俠陰沉地說:“現在你知道他是個多難對付的人了,從我們認識起他就這樣。”

“你們認識時你多大?”

“……十九歲。”

竟然是那麼久遠的事情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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