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2000年,牙買加,金斯敦。
狂風驟雨呼嘯不停,男人的喊聲隱約突破隆隆作響的螺旋槳聲:
“邦德……邦德!!快上來!”
一條手臂從機艙中探出,緊緊握住詹姆斯·邦德的手,用力將他拽進正頂著惡劣天氣飛行的直升機:
“太好了,你總算趕上了。追兵都甩開了?毒品走私的證據呢?”
“證據在我懷裡,懷特。”
邦德繃著臉,簡單地回答。他今年三十二歲,效命於軍情六處,正在執行的任務是調查從牙買加到英國的毒品走私活動。此刻他穿著一身臃腫的軍綠色雨衣,渾身濕透,沙棕色的頭發裡蓄滿了雨水和灰塵,懷裡鼓鼓囊囊,像是抱著個大號沙袋。
他的同行者,特工弗格斯·懷特奇怪地低下頭,打量著他腰部以下的‘腫塊’,正在思考邦德是不是直接把毒梟的‘貨’給打包帶走了……一個毛絨絨、濕漉漉的腦袋忽然間從邦德懷中探出頭,露出稚嫩的麵孔和一雙布滿緊張的灰藍色眼睛。
弗格斯·懷特嚇了一大跳,差點掏槍:“WhattheFuck!!什麼東西?!哪來的小孩子?”
邦德說:“撿的。”
“撿的?”弗格斯·懷特目瞪口呆,“你在毒梟大本營裡撿了個孩子??”
詹姆斯·邦德麵露無奈。
……真不是他不專業,而是事發突然,他一不小心就被這小狗崽給纏上了。當時他正潛伏在一處遍布溫室大棚與倉庫的工廠中,想要尋找毒品交易記錄,這孩子忽然間從角落裡竄了出來,瘦骨嶙峋、渾身傷痕,仿佛離開族群在田野間遊蕩的野生動物。
乍一看到他的邦德比剛才的弗格斯還要應激,差點就要按下扳機了,結果男孩迅速開口,用英語說道:“你好,請問你是警察嗎?”
邦德握著手槍沒有回答,不等他提問,男孩一股腦地將自己的信息彙報出來:“我叫布萊恩,布萊恩·紐曼,是附近農戶的孩子。這群毒販殺死了我的父母,將我帶到這裡來想讓我替他們賣命,如果我不聽話,他們就揍我,還不給我飯吃。”
他聲音雖小,但吐字清晰,將自己為什麼出現在這的原因說得清清楚楚,而且很大膽地與地頭蛇劃清界限,表明二者之間有血海深仇,就賭邦德這個外來戶有可能會救他離開。
詹姆斯·邦德不禁想,這孩子看上去才十歲出頭,能有這份頭腦和勇氣,毒販的眼光居然還挺不錯的。
殊不知布萊恩·紐曼其實是個時髦的穿越戶。上輩子他成年已久,剛陪著相親對象在電影院裡看完丹尼爾·克雷格主演的007係列電影第一部《大戰皇家賭場》,走出電影院大門後隻覺得眼前一花,下一秒鐘就變成了個十一歲的外國小男孩,然而大好年紀沒能等來魔法學校的貓頭鷹,卻得到了毒販的一紙追殺令。
一年前的今天,剛穿越沒多久,還在適應語言環境的布萊恩,站在從父母屍體當中源源不斷流淌出的血泊裡,隻感
到一陣頭暈目眩。穿越前他是個普通人,從未見過這樣殘酷的場麵,早上還在與他笑談的親人到了傍晚時分便血濺當場,而全副武裝的凶手們就站在凶案現場旁邊,若無其事地說著布萊恩聽不懂的語言。
強烈的恐懼讓布萊恩沒能及時做出反應,實際上身體年齡隻有十一歲的他也乾不出什麼驚人壯舉。這群有組織有背景的毒販極其囂張,經過短暫的討論,沒有選擇殺死布萊恩斬草除根,反倒將他帶回基地,想要將他培養成替他們賣命的狗。於是布萊恩在一群法外之徒的包圍中淒淒慘慘掙紮求生的日子就此開始,直到一年後,詹姆斯·邦德受命前來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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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萊恩衝到邦德麵前,並非認出了對方即為未來大名鼎鼎的007號特工——他現在根本不知道自己穿越到了什麼地方,電影演員和現實中人物的長相也不一樣,能認出來就見鬼了——主要是和一群沒人性的毒販鬥智鬥勇的苦逼日子他真的一天也過不下去了。
詹姆斯·邦德的出現簡直是意外之喜:他有槍,有裝備,說英語,看著像個文明人,雖說穿著衣服的時候人模狗樣、背地裡缺德帶冒煙的人大有人在,但布萊恩這不是急病亂投醫了嘛。
這會哪怕出現在他麵前的另一夥黑手黨,布萊恩都能毫不猶豫地跟著跑路。
邦德哪知道他是撞槍口上了。布萊恩用販毒團夥的情報做交換,成功將自己綁上了MI6這艘賊船。
弗格斯·懷特聽得目瞪口袋,隻能搖頭感慨說:“你不愧是連頭兒都專門往上遞了推薦信的人,詹姆斯·邦德。”
看看,人家出任務的經曆和彆人就是不一樣!
旁聽的布萊恩差點以為自己聽錯了:“邦德?詹姆斯·邦德?”
這世上還有人沒聽說過007的名字?難道是重名?
真有這麼巧的事情?
邦德聞聲則微微眯起眼睛,笑著看過去問道:“你聽說過我?”
布萊恩被他長睫毛下的藍眼睛盯住,隻覺得仿佛成為了大型貓科動物的獵物,後背不由得泛起一股涼意。
但這一年裡他受到的驚嚇、威脅和實質性傷害簡直多了去了,以後布萊恩可以毫不誇張地說‘我是被嚇大的’,邦德這點威脅之意對他來說就是毛毛雨,他在邦德的注視中露出無辜的表情,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