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車還沒來,看這樣也沒法乘坐公共交通進入城市了,布萊恩糾結了一下,選擇報警。
他知道哥譚警局已經被法爾科內麾下的黑手黨控製了,但無論如何外國遊客遭遇搶劫這種小事,他們也應該幫忙處理……吧?
又等了將近半個小時,一輛姍姍來遲的警車才停到布萊恩麵前。
陌生的警察打著哈欠,看看
布萊恩又看看昏過去的劫匪,表情明顯不耐煩:“你是報警人?為什麼半夜在街上閒逛?不知道哥譚是什麼地方嗎?”
“……”布萊恩露出不失禮貌的笑容,說道,“確實不知道。”
“哼,算你運氣好,他沒帶槍。”
布萊恩把劫匪的槍拿走了,警察沒注意到這一點。他讓布萊恩上警車,兩人去警局做筆錄,按理說這點每天都在發生的偷雞摸狗無人傷亡的小事,隻要隨便交代兩句就可以結案了,結果布萊恩這邊又遇到了意料之外的狀況——他居然在哥譚市的警察局裡見到了認識的人。
或者說,認識他的人。
“布萊恩·紐曼!”
一個帶著英國口音的有點陌生的聲音從旁邊傳來,用隱含驚訝和激動的語氣清晰地脫口叫出了布萊恩的名字。
布萊恩聞聲轉過頭,看到一張熟悉但不認得的青年麵孔:“你是?”
“你好,我叫丹尼爾·哈裡森。”那人迎著警察不歡迎的視線走過來和布萊恩握手說道,“天哪,真的是你,我完全沒想到能在美國見到同學,世界真小。”
布萊恩盯著他的臉,逐漸有點印象了:“你是牛津大學的學生?”
“對,我比你大一屆,但你比我有名得多。”丹尼爾坦然說道,“我的朋友去聽了你在巴特萊特教授的犯罪學課上展示的報告,她說你是個天才。”
“謝謝,我有個好老師。”布萊恩說,“你怎麼在這?”
“你問的是哥譚還是警局?如果是哥譚,那我是來參觀的。”丹尼爾避開附近的警察,壓低聲音對布萊恩說,“這地方有很多神秘而古老的傳說,實在令人好奇,我想知道那些網上盛傳的留言和這裡居高不下的犯罪率究竟有沒有關係。”
兄弟,你中二沒畢業?
布萊恩無語地看著他,幾秒鐘後,丹尼爾臉上興奮的表情褪了下去,垂著肩膀沮喪地說:
“好吧,我承認我是個功利的人,來這種好狗都活不下去的城市是為了我的畢業論文。但我剛抵達哥譚的第一天就被搶劫了,劫匪大概有這麼高,很壯,穿著淺藍色的T恤,眉毛上邊有一塊傷疤,他帶走了我的護照、銀行卡、錢包和我的筆記本電腦,我現在寸步難行……”
布萊恩感覺丹尼爾對劫匪的描述有點耳熟。
他轉過身指著不遠處那個被他打暈的倒黴蛋,問道:“搶劫你的人是他?”
丹尼爾順著他的手指看過去,忍不住原地跳了起來,大聲喊道,“就是他!!讓他把我寫到一半的論文還給我!”
“……”
發生在布萊恩身上的搶劫案由一起孤立的事件,變成了連環作案。
兩個英國遊客抱團,其中一位看上去不太好糊弄。帶布萊恩來警局的警察不想管這種麻煩事,於是把案子推給了他的一個不受歡迎的同事。
這個不合群的哥譚警察名叫詹姆斯·瓦辛頓·戈登,他的朋友管他叫吉姆。
假如布萊恩穿越前能夠更深入地研
究一下蝙蝠俠係列作品,就會發覺吉姆·戈登這個名字如雷貫耳,說不定還可以玩玩‘戈登局長心中咯噔一下’之類的爛梗。
可惜他是個未經質檢的穿越者,因此沒能從麵前的中年警察身上看出此人即將飛黃騰達、升職加薪、出任警察局局長、和蝙蝠俠合作幾十年走上人生巔峰的未來。
而這時還不是局長吉姆·戈登也沒能辨認出布萊恩頭頂的特殊職業光環。
兩人都把對方當成了普通人,心平氣和地交流了幾十分鐘以後,戈登向丹尼爾·哈裡森承諾會幫助他找回劫匪帶走的贓物,又親自把布萊恩和丹尼爾送到了警局門口。
“他人還挺不錯。”丹尼爾評價說,“哥譚市政也沒有報紙和網上說得那麼糟糕嘛。”
布萊恩表麵上認同地點點頭,心中卻想如果那個名叫戈登的警察真的是個好人,那他在現任局長基利安·勒布麾下恐怕並不得誌。
畢竟基利安·勒布已經完全倒向了法爾科內家族。
另一邊,對自己的待遇習以為常的吉姆·戈登神色平靜地回到了辦公室。
一個關係和他相對比較好的同事匆匆跑過來問道:“剛才那兩個英國學生去哪了??你讓他們離開了?”
戈登點頭。
同事滿臉懊惱:“遭了!”
戈登皺起眉問道:“為什麼?”
“有人認出了那個劫匪。”同事捂住臉,絕望地說,“他是法爾科內手底下的嘍囉。這下慘了,吉姆。你說,我們明天早上會不會在街上看到那兩個年輕人的屍體?”
“——不會。”
戈登咬緊牙關,轉身往外走,“他們應該還沒走遠,我這就去把人叫回來。”
同事的聲音從他背後傳來,聽上去輕飄飄的,有些失真:“那你就是在和局長對著乾,他肯定不會高興的。”
和人命比起來,誰在乎一個貪汙腐敗的老頭的心情?
戈登不僅沒有停下腳步,反而越跑越快。
他衝出警局大門,喘了兩口氣,正好看見布萊恩·紐曼與另一個牛津大學的學生笑著說了一句什麼,然後告彆對方、彎腰鑽進路旁的計程車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