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克翔案是由耀城警局剛畢業新人項烊接手的人生中第一個案子,較為簡單,因此這也算是警局的前輩們特意給他練練手和建立自信心的。
項烊原本也以為很簡單,甚至不覺得這樣簡單的案子需要用到他所學到的那些刑偵技術。在曾經看來確實如此,隻是大學裡發生的口角致使其中一人教唆趙克翔去毆打威脅舍友。
沒想到對方是個扮豬吃老虎的,教訓人沒成功,反倒被一頓痛揍。
這是項烊接手資料的時候所知道的,其實在他看來,趙克翔這也是活該。可是,他畢竟受傷,也報警立案了。因此,這個案子就必須要查下去。
哪怕……他不是完全的受害者。
在三根肋骨斷裂已經構成輕傷的情況下,如今這便算是刑事案件了。
如果抓到凶手,最重可以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項烊翻看著手裡的資料,臉色神情慢慢僵硬,他緩緩皺起了眉頭,迅速開始巴拉這一本資料,然後不得不接受現實地承認……
沒有?
沒有!沒有!沒有!!!
完全沒有凶手的指向性證據,唯一的證據,隻有趙克翔的口供。
項烊:“???”這……怎麼定罪?
路邊的監控即沒有拍到趙克翔也沒拍到那個女生,之前出去找人證,也無功而返。最為驚奇的是,那天在巷子口擺攤的老板都沒有看清楚人。
讓他們回憶,竟然什麼也想不起來。
項烊:“……”活生生兩個人從他們麵前過去,他們竟然什麼也想不起來???
這個案子從如今的資料來看,根本就是……懸案。
項烊:“???”說好的疼愛新人呢?
華國是一個法治社會,孤立口供隻是次要證據。也就是說,在決定性證據出來之前,趙克翔的口供根本無法作為證據。
那一晚,項烊頭痛的失眠了。
***
第二天,羅沫一起床,就接到警局通知去做筆錄。
羅沫起床的時候,隔壁兩床的淩思思和羅寧菡還沒起。
羅沫也沒理她們,換了一套便於行動的運動服,然後就先去食堂吃早飯。
吃完早飯,羅沫才悠哉遊哉出了校門去警局。
耀城警局離學校比較近,走路過去也就15分鐘的路程。羅沫到了警局,到櫃台說明了來意,很快就有人來領著她去了詢問室。
羅沫如今是項烊破案的關鍵突破口,因此,羅沫進入審訊室沒多久,項烊就摩拳擦掌做準備了。
羅沫一進入房間就發現角落有一個警察,坐在電腦前,應該就是做筆錄的。
那人對羅沫笑了笑說:“你坐吧!”
羅沫嗯了聲,然後坐到他指好的位置。
很快,項烊和他的搭檔施誌成一起進來。兩人一進入房間,桌上的燈就亮了,項烊將燈光對準羅沫,然後開始詢問。
“你叫什麼名字?”
“羅沫。”
“今年幾歲?”
“20.”
“哪裡人?”
“浦城小楊村。”
彆看這隻是簡單的問話,在刑偵裡麵,這個最為簡單的開頭往往也是最重要的。
它首先可以起到放鬆嫌疑人的作用,嫌疑人在放鬆後,後續的問題很可能就無法及時用謊言去圓。
其次,因為這幾個簡單的問題,可以作為判定嫌疑人後續所言真假的一個基準。因此,最早的這些問題,是十分必須的。
項烊一臉嚴肅,看著羅沫說:“好好回答,你說什麼話,我們都是有地方查證的。”
羅沫嗬嗬一笑:“騙人。”
項烊:“……”
羅沫:“如果你們有證據了,就沒必要這樣詢問我了。”
項烊:“……”
項烊沒想到自己會被反詢問,因此趕緊低頭,聲音威嚴地問:“那一天,你是不是跟著趙克翔一起離開學校?”
這個因為有學校的監控,因此沒什麼可隱瞞的。
羅沫大方承認:“一開始我是跟著他出門了,後來,我發現他帶著我去的地方很奇怪,所以在藝佳奶茶店門口分道揚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