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在遊戲裡的第二十六天(1 / 2)

秦可剛接手《我殺了那誰》這部劇的宣傳時,並不知道自己所作的事情放在娛樂圈裡叫越級碰瓷,她真的就單純隻是想多花點宣傳費而已。

秦家娛樂宣傳部是個臨時部門,基本就是秦可把其他部門目前不需要乾活的幾個人拉過來湊一湊湊出來的。

畢竟她也是真的知道一個好的宣傳計劃的力量,所以為了避免她的團隊裡真的有這種優秀的宣傳鬼才,她選擇了各部門臨時調人。

全員非專業,主要任務就是湊在一起聽她忽悠,然後按照她忽悠的內容去聯係外麵的宣傳工作室,盯著工作室按照她的計劃不折不扣地執行下去。

一切都在按照秦可的計劃進行著。

回憶一下前文的劇情。

秦可當初買下了《我殺了那誰》時,是承諾過會讓這部劇上星播出的,然而因為鮮果娛樂之前的孤立計劃,各大衛視其實對於秦家娛樂拿過來談的這部劇都不是很想接。

為了買一個不知道明天會不會就倒閉的秦家娛樂的劇,去得罪一個平均每年出產兩到三部劇,其中還必定能有一部爆劇的鮮果娛樂,這怎麼想怎麼不劃算。

更不要說《我殺了那誰》這部劇又是一部小眾的懸疑推理劇,他們也都不看好。

最後還是秦可自己出麵,在六公主的牽線搭橋之下,與B城衛視簽了合約。

但這個合約,並非常規合約。

常規合約一般是分兩種支付形式同時並行的,一種是最基礎的保底金額,就是電視台為了買這部劇最基礎需要支付的金額,不論最後這部劇在電視台播出之後收視率多差,這筆錢都是不能少的,而另一種則是提成。

如果電視台播放這部劇的收視率達到了一定程度,就可以按照收視率的高度折算獎金提成給原製作公司。

而《我殺了那誰》簽的合約不一樣,就在於這份合約,沒有約定保底,隻有收視率突破的提成。

“這是侮辱!這是一份喪權辱國的條約!秦總!我們不能簽!”

作為人事部經理的房車表,不知道經受過多少份合同,在看到這份整張紙上寫滿了“我就是想不花錢拿個劇去播”的合同時,整個人出離憤怒。

“也不能這麼說嘛,其實我對《我殺了那誰》這部劇信心很足啊,合同上說的收視率我們可以達到的嘛!”

秦可對這份可以瘋狂花錢卻不用擔心會有收益的合約的出現感到很高興,一點也不想有人從中作梗毀掉它。

“你如果覺得不合適,可以和B城衛視談,提高收視率分成嘛!”隨便談,反正也不可能達到的!

“畢竟除了B城衛視,其他衛視可是連談都不願意和我們談啊。”

此話一出,房經理偃旗息鼓,轉頭和B城衛視的負責人不知道怎麼談的,把原本的提成價格又給翻了個倍。

而秦可,就這樣拿著這份合同,就像是拿著尚方寶劍一樣開始大筆大筆地申請花起了宣傳費。

“B城衛視畢竟沒什麼名氣,而且依著這份合同,怕是也不會花費多少的經費在我們這部劇的宣傳上麵。想要達到合同上要求的收視率,我們的宣傳至關重要!”

“所以我的計劃,就和之前會議上說的一樣!”

她說著,又激動地拍了下桌子。

“對標鮮果娛樂的《簪纓世家乘風起》,給我砸錢!狠狠地砸錢宣傳!”

秦可覺得自己回家有望。

宣傳費這個東西吧,是沒有底的。

對標當初鮮果娛樂宣傳《城市美人》,哪怕一開始有預算,但到後來,因為輿論的不可控性,不得不在原本的預算上不停地加碼。

所以她完全可以把秦家娛樂如今的收益都拿來砸在《我殺了那誰》這部小破劇的宣傳上呀!

隻要錢全部花掉,按照小破劇那不被人看好的情況,收視率一定達不到合同要求,那就沒有收益,等到了這回結算排榜,她一定能讓餘額為零!達成傾家蕩產的成就!

就算中途會遇到什麼突發狀況——

沒關係啊!

她還有保底墜機產品《城市美人》!

這一次搞個雙保險,總萬無一失了吧?

可能是前兩次給秦可留下的陰影太大,哪怕她知道這一次應該萬無一失,還是忍不住擔心會有人背刺,對於《我殺了那誰》的整個宣傳計劃,她都沒有指定負責人,而是選擇了自己事無巨細的跟進。

很快,《我殺了那誰》就在B城衛視定檔了,而巧合的是,鮮果娛樂的《簪纓世家乘風起》也在Z城衛視定檔了,兩部劇還是定在了同樣的播放日期同一個時間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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