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3 章(2 / 2)

妾[慢穿] 一隻蟲 4735 字 4個月前

“啥?!”這冷不丁外加沒頭沒腦的,韓老爹被小兒子給整得有點懵逼,“那你書不念了?”

韓伯舉這具身體,高中的時候,學習成績不咋地,高考隻考了二百來分,當時韓老爸正在創業初期,也沒精力管他,問過兒子知道他不想複讀後,就直接把他給扔進了一所私人大學,能混個大學學曆就行。

後來韓老爸的事業越做越大,公司也漸漸地走上了正軌,他這才發現,和兒子的關係疏遠的已經不像是一對父子了,倆人除了要錢給錢,平時基本沒什麼聯係。

韓老爸有心彌補吧,兒子在Y市求學,放假也不惜得回家,他去Y市看他吧,兩父子又是相對無言,反正韓老父親是拿這個小兒子沒轍了。

不過兒子要是真想當明星的話,也不是不可以,反正他那個大學,念不念的,都沒什麼區彆,直接花點錢跟學校買個畢業證,人其實用不著在那邊耗著,而且小兒子要做明星的話,肯定得先回家的,這樣,對修複他們的父子感情也是有好處的。

至於小兒子做明星能做成個什麼樣子,韓老爸則是完全的不關心,反正他們家也養得起。

想明白了這一點,對於小兒子要當明星的要求,韓老爸應得爽快,甚至有點迫不及待的意味,“行啊,那你啥時候回來,爸安排車去接你。”

對於韓老爸的爽快應允,韓伯舉一點也沒覺得奇怪,當皇帝當慣了,他已經習慣了自己的要求會得到滿足,而這種習慣,一時半會兒的恐怕是改不了了。

他想了一下,把時間定在一周之後,這具身體還是需要好好調養一下的,不然以他現在這走路都喘的配置,還當明星呢?!不當死人就不錯了。

就在韓伯舉這邊定下了未來計劃的時候,林仙仙托生的身體,胡小美的失蹤也被她寢室的室友通報給了前台主管。

胡小美的情況,平時也是和這些個室友們聊過的,所以在看到了林仙仙留下的字條後,她們在驚奇之外,也是非常替胡小美憤怒的,都什麼年代了,竟然還有這種賣女兒補貼兒子的事情發生!!!這樣的事情幾乎震碎了室友們的三觀。

為了能讓小美逃得更順利,她們不約而同的沒有當即就把消息上報,而是等到小美要上夜班之前,將這件事彙報給了前台主管。

前台主管也是第一次聽說這樣的事情,不過人是在她們酒店沒的,未免遭到那對傳說中準備賣女兒的父母的敲詐,這個警她還是要報的。

警察來過之後,調閱了一下胡小美之前的筆跡,發現雖然紙條上的筆跡略有些出入,但基本還是兩相符合的,結論是,確實為胡小美本人所寫。

而從員工宿舍門口的監控,以及胡小美遺留的物品來看,胡小美也是自行離開的,並不存在什麼武力上的製約。

若是此事真如胡小美字條上所寫,那這個事兒的性質就太惡劣了,且還是警察不好一直插手乾預的。

而通過進一步的調查,據胡小美父母的社會關係反應,她們確實存在給她找婆家的意向,這個事兒的真真假假還真就沒法說清楚了。

畢竟人家父母要是一口咬定他們是要嫁女兒警察也沒辦法,當事人不在跟前也沒有進一步反駁的依據,而酒店這邊,確實被胡小美的父母給訛上了,非說他們不知把人給賣到哪裡去了,尤其是胡小美的那個母親,每天跟個潑婦一樣的跪坐在酒店大堂前哭鬨,搞得酒店的生意都沒法做了。

關鍵她這麼鬨,要真為的是她的女兒倒也還罷了,可這兩口子話裡話外的都是要酒店賠錢,一句沒提讓他們將她的女兒給還回來的事情,這就讓酒店裡的員工外加老板,更傾向於他們賣女兒的事情了,酒店攤上這事兒也是倒黴,雖然對胡小美這個罪魁禍首沒啥好感吧,但基本的正義他們還是有的,再說,這事兒怕真不是簡單的給錢就能了結的。

作者有話要說:話說,這段我儘量寫得短點兒,不過我也不太確定。畢竟我是一個沒有大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