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0 章(2 / 2)

妾[慢穿] 一隻蟲 5304 字 4個月前

心不在焉的用完了早餐後,埃菲爾德拿起外套準備出門,今天他和一些貴族子弟約好了,要去看一場歌舞劇,自從回到了帝都,他的日常就是這樣的紙醉金迷,白天到各處遊玩跑馬,晚上去參加一些宴會,兩年過去,他能感覺得到,叔叔對他的監視與戒備,已經開始放鬆了,而相應的,他眼中的輕視卻是越發的濃鬱了。

臨走之前,埃菲爾德吩咐管家,“照顧好萊特小姐。”

老管家衝著他恭敬的彎了彎腰,“好的,我的小主人。”

這位老管家,明麵上是埃菲爾德的管家,實際上卻是國王派來監視他一舉一動的人,而國王不知道的是,這老管家還有一個身份,就是前國王的隱秘心腹,所以,破開他套娃一般的偽裝,他本質上,其實還是埃菲爾德的人。

也因此,小主人終於帶了女人回來,老管家的心情還是非常的欣慰的,因著這個原因,即便是沒有埃菲爾德的吩咐,他對林仙仙也是不會不儘心的。

所以,給林仙仙端來了紙筆的侍女,同時還給她端來了各種水果和糕點,甚至姿態恭敬的讓林仙仙有事兒儘管傳喚她。

唔!~在侍女恭敬的態度中,林仙仙嗅到了一絲熟悉的諂媚味道,是那位高傲的王子殿下吩咐了什麼嗎?

林仙仙癟了癟嘴,決定不去想它,不過心裡的氣卻還是消下去了幾分。

她拿起羽毛筆,新奇的在紙上寫了兩個單詞,說實話除了新奇感之外,其實不太好用,一個是羽毛杆有點細,不太好抓握,再一個就是羽毛筆的筆尖,寫出來的字筆墨不太均勻,這可能和她用得還比較生疏有一定的關係,不過對於林仙仙而言,它確實不太好用就是了。

林仙仙覺得,用這樣的筆,很容易打斷自己的思路,便打開了係統商城,買了一隻基礎百變筆,這支筆的舒適度和好用程度都是達標的,甚至可以說,肯定比她原生世界裡買到的筆好用,除了這個基礎的特點外,它還能夠在使用感不變的情況下,變幻外形偽裝成各種筆,最關鍵的一點是,它夠便宜。

而且,它筆體裡的自帶筆墨也是很耐用的,看介紹上麵說,就算是一直不間斷的用,也能用上個一千年。

當然,想用當前世界的墨水也是可以的,隻要讓它的筆尖接觸到墨水,它便可以自動吸取墨水,容量也是可以想象的大。

而如果墨水沒用完,就想要更換墨水,你也可以先選擇傾倒模式,等它把吸到的墨水吐乾淨之後,再去吸你想要更換的墨水。

林仙仙覺得,這個功能以後備不住還能當個儲水功能來用呢,反正它容量大又便攜。

林仙仙拿到了這支筆後,便將它的外形給設置成了羽毛筆的樣子。

做戲做全套,林仙仙用的墨水也是侍女和紙筆一並端過來的那瓶墨水。

搞到了趁手的工具,林仙仙便開始構思自己的第一個故事。

可是,選什麼題材好呢?!哎呀!選材有點多啊!選東方的還是西方的,玄幻的還是現實的,熱血向還是愛情向呢?!

林仙仙參考了一下時下流行的一些劇目,大多都是一些類似《茶花女》和《羅密歐與朱麗葉》這樣的愛情悲劇。

類似這樣的故事,林仙仙倒也不是寫不出來,隻是這個和她習慣的文風區彆太大了,風格也太壓抑,簡而言之,寫類似的,對她來說是個Hard模式,在這樣的前提下,很難保證一定能夠將給寫好。

同時,林仙仙覺得,這一類的市場應該已經飽和了,寫一個類似的出來,難免會被人給拉來比較,她這新人新作的可不占優勢啊!達不到一鳴驚人的效果不說,說不定還會攢下一大群的黑粉。

再加上可以想見的,選這種題材的話,她寫文寫的不會太開心,權衡之下,林仙仙還是放棄了這條被彆人給驗證過的路。

作者有話要說:一開始碼字就犯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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