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表裡不一的小鮮肉(1 / 2)

係統a0331剛才友情提供了程家先的資料, 陸嶼又用100積分購買了他原本世界的生平和創作曲譜。

據係統提供的資料, 原身在程家先原本那世,雖然比較渣, 但是由於確實才華出眾, 許多歌曲深受大眾喜愛, 傳唱幾十年經久不衰, 歌迷遍布十幾歲至四五十歲, 而且他開創了獨具特色的‘嶼派’音樂, 享有歌神稱號。

陸嶼想,這一世的人們法律意識薄弱,許多人還沒有學會怎麼保護好自己的原創作品。

但是如果自己辛辛苦苦做出來的作品遭到彆人的剽竊,而此時又拿不出有效的證據,難道不是一件令人憤怒的事情嗎?

現實是殘酷的, 在法律麵前是講究證據的, 剽竊和盜竊他人作品的現象大有人在,所以,為了保護自己的作品不受他人侵犯,總共有三個方法可以解決:

一、把作品底稿用特快郵遞或者傳真給自己或者親朋好友郵寄一份, 郵遞收到後不要開封。

這種方法比較原始, 但很實用,既經濟又方便,現在的法律明確規定特快郵遞和傳真件可以做為法律證據。

當有人剽竊或者盜竊自己的作品時, 就可以拿著這份郵寄到法院當做證明了。切忌郵遞不要開封, 否則就失去時間效力了。

二、到各地版權局注冊登記版權。

這種方式相對麻煩一些, 但從法律意義上來講更具說服力。各地的版權局注冊手續均不一樣,注冊費用也不一樣,可以打電話谘詢相關問題。

三、到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登記

這種方式更麻煩一些,而且要求較高。這個協會對登記作品的條件必須是您的作品在省級以上媒體發表過,而且對您的作品在商業用途方麵產生的利益他們可以取得分成比例。

而陸嶼就打算用第二種方法。

雖然第二張專集的時間比程家先晚,但是依照程家先的脾性,在原身還沒發布往後十幾年的作品前,他就有可能先原身把那些膾炙人口的歌曲搶先發表出來。

而程家先既然經曆這次事件,肯定以為原身的創作還是會按原世界的時間線走,不然這次也不會被坑這麼慘。

所謂重生,不就是搶占了彆人的先機嗎?

這次陸嶼就決定給程家先一個措手不及。

陸嶼拿著筆,神情專注地把原身前一世所有的作品寫在稿子上,不多一會,厚厚一疊寫滿詞曲的a4紙就出現在了陸嶼的手邊。

陸嶼看著這足有漢語大字典厚的a4紙,不得不感慨原身於音樂真的很有天賦。

就這些還是上了專輯並廣為流傳的,有些他用來寫著自娛自樂的自己都沒放進去。

陸嶼把這些作品用資料袋裝好,又拿著剛才順手用100積分兌換的朦朧麵具戴上,要知道現在自己可是人人喊打的存在,而之後要實現原身的夢想也避免不了在娛樂圈混。

而這個朦朧麵具的效果,可以讓自己出門的時候,即使不用偽裝,彆人看到自己也會覺得自己就是個背景板,朦朧之中辨認不清,除非自己下指令解除效果。

簡直是逃避狗仔的有效利器,對普通民眾也是一樣有用。

等準備好,陸嶼就出門打的去了當地的版權局。

雖然原身也是有車的,但是那車子騷包的很,全國觀眾都認識,陸嶼可不想暴露行蹤。

等陸嶼下了車,司機先生拿著錢忽然有些懵,剛才載的小夥子好像很眼熟啊,可是自己怎麼回想都想不起他的樣貌了,是不是最近開夜車太累了,記性變差了?

“看來即使為了多掙錢,也不能透支自己的身體啊!”司機感歎道。

搞定了版權,就等著那程家先自作孽了,如果他不再故意剽竊自然沒事,但是繼續執迷不悟的話,陸嶼定要在他最得意的時候,告得他爹媽都不認識。

回到家,陸嶼又開始整理記憶。

原身這個時候本該專輯大賣的,但是現在遇到了這個事情,自己雖然學習能力比較強,但每個人的音樂都是有自己的靈魂的。

陸嶼覺得要是自己去唱,並不能唱出原身的情感和靈魂共鳴,而原身的任務卻要求被世人追捧。

當歌星不成,當影帝應該也算吧?

反正現在很多歌手到一定名氣也會轉戰影視,成為影視歌三棲明星。

而現在原身的名聲差到太平洋,去巨資投資的影視估計沒有知名導演肯用自己這個聲名狼藉之人。

陸嶼回顧了下原本世界的發展,細細研究,終於被他發現了現在這個時間點,即將出現的一則新聞。

‘h大最有才華的導演係即將畢業高材生車禍遇害,肇事者係酒後駕車’‘該高材生本來正在籌備一步畢業作品’‘據他的導師稱,該作品非常有深度,可惜再也無緣麵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