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第一百零四章(2 / 2)

事情說定了,林小紅就直奔大隊部了。

屋裡頭已經有不少人了。

林小紅一進去就問了一圈好。

最後問李小河咋不回家。

李小河理直氣壯,“我沒鑰匙,開不開門。”

林小紅一想還真是,“你大哥、二姐回家了,你也回去吧。”

林爹瞪眼,“攆他乾啥,一會手續就弄完,你跟踏一起回唄。”

林爹說完就讓她過去。

林小紅就顧不得小兒子了,正事要緊。

林爹給我們換房雙方解釋,“你們倆是互換房子,但是這個在政府那邊過不去,所以咱們弄的是互相買賣,老三你買小紅的房子是二百四十塊錢,她買你的房子是一百九十塊錢,互相簽訂一份買房合同,讓她大伯和老李(一大隊大隊長)給做中人,我是小紅爹,做中人不合適。”

李老三看向一大隊大隊長,見他點頭,立馬跟著點頭,“行。錢我帶來了。”

林小紅接過錢,還有零有整的,數了一遍,正好五十塊。

抬頭說道,“正好,一分不差。”

買房合同林爹早就寫好了,就差幾個簽字了。

讓其他人檢查之後,就是眾人簽字。

都是一式兩份,所以最後林小紅手裡有兩份合同。

“你們拿著手裡的買房合同,還有大隊部介紹信,去鎮政府辦理一下,到時候人家會給個單子,大隊這邊接收一下,你們就能遷戶口了。”林爹說的是接下來要走的手續。

林小紅點頭記下,準備全部明天上午搞定。

她可隻請了半天假。

李三叔那邊有點問題,他沒去過鎮政府。

其實說白了就是膽小,有些不敢去。

林爹想了想,“要不晚上我給愛國送去,讓他把單子給開回來。”

李三叔巴不得的,他一想要進政府大院就腿軟。

林小紅也不反對,知道如今很多手續辦理並不那麼規範。

顯然這種熟人代辦,大家已經習慣了。

她也沒啥好矯情的。

她上輩子在體質內,也有人求她辦事呢。

她在民政局上班,雖然沒啥權利。

但有新人想卡有意義的時間啊,還真有求上門的。

她立馬也將合同交給林爹,李愛國同誌一隻羊也是趕,兩頭羊也可以一起放麼。

對了,還得開介紹信。

兩個大隊長都在,介紹信很快開好。

一並讓林爹收著了。

今個中午要辦的全部完成,下午還要上工,李三叔一家就都走了。

林小紅還有點事,和李大伯商量一下去縣城存錢的事。“大伯,咱們我二哥趕牛車送咱們,早點出發,早去早回,我隻請了半天假。”

因為是春耕,照說牛車不好借。

即使親爹是大隊長也不行,好說不好聽的。

所以這次她是花了錢的。

半天五毛的巨款租車費。

李大伯卻打起了退堂鼓,“我就不去了,現在春耕離不開人。反正存進信用社有單子,到時候我看看單子就行。”

林小紅不知道這個年代的“銀行”具體咋操作。

她從來就沒存過錢,隻是知道信用社能存錢。

不但不要錢,還給錢。

關鍵是仨崽崽那麼小,給存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