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再見楊過(2 / 2)

“先生,這些字我基本都認識了,可不可以放過我。你教的太慢了,我又不是小孩子。”蕭瀟說著,覺得自己超級無辜。

“王妃確實聰慧,王妃既然今天的知識你都學會了,那你就回去休息吧!我繼續給小灰灰授課。”先生巴不得蕭瀟早早離開,這樣也好給小灰灰授課。

“那小灰灰慢慢學,我先走了。”蕭瀟如釋放了一般。

小喬的妹妹小滿,成了蕭瀟的替身丫鬟,兩個弟弟跟了淩夜,但也算是蕭瀟院內的人。

蕭瀟覺得好生無聊,便溜到街上玩耍,小滿跟著。這幾個月來,隻要蕭瀟出門,小滿總是跟著,無論到哪,總是甩不掉她。小滿對安州熟悉,蕭瀟試了好多次,都能被小滿追上。

蕭瀟穿著男裝,在茶館聽說書,這成了蕭瀟唯一喜歡的事。在古代打發時間的事,實在太少,而現在的她,完全沒有事做,除了學習,其它時間就學習音律看書。偶爾幫著做些家務,楊茜還總來煩她。

說書先生口若懸河,講著程咬金在瓦崗寨當皇帝的事。蕭瀟也願意聽這些,瓦崗好漢幾乎全都跟了李世民,現在都算有所成。

先生講的生動,蕭瀟在台下笑著。一男子在蕭瀟對麵坐了下來,蕭瀟沒有注意到,還是傻傻的跟著先生樂著。小滿先開了口“這位公子,這桌我們公子包下了,麻煩公子另換一桌吧!”小滿是淩夜安排在蕭瀟身邊的,淩夜再三強調,不要讓蕭瀟與外人多接觸。

蕭瀟聽見小滿的話,轉過頭來看著那人。“楊過?”

“你們認識啊?那公子不好意思,小滿得罪了了。”

“小滿,不用見外,這位兄台你可要認得,他可是王妃楊氏的三哥,以後還會在府上見的,你說是吧,楊公子。”蕭瀟說著,她可是許久沒見楊過了,她一直想知道李恪與楊茜的關係,為何處的這麼僵,或許楊過知道。

“蕭瀟公主好記性,這麼久沒見,既然還認得我,看來你已經知道我是楊茜的哥哥了,是吳王對你說的?”

“這種事又有什麼,隨便一打聽不就知道了。不過楊公子,這麼巧,怎麼就在這碰見你了,是巧合還是楊公子有事找我談?”蕭瀟感覺的出來,這不是巧合,楊過見她一身男裝,絲毫沒有反應,反而一眼就認得出她。

“你果然聰明,比我那個傻妹妹聰明多了,怪不得可以獲得吳王的喜歡,我妹妹完全不是你的對手。”

蕭瀟看著楊過,看他沒什麼表情,實在不知他這話是什麼意思。“我可沒欺負她,反倒是她時不時來找我麻煩。”

“我猜得到,所以說她傻。”楊過說這話時,總算有表情了,略帶笑意,眼神卻有些哀傷。

“行了,說吧,找我什麼事?”

“其實也沒什麼事,就是聽我妹妹說你總喜歡穿男裝出去,她讓我來看看你都做些什麼,好落下些口舌,在殿下麵前說你的不是。”

蕭瀟笑了這確實像楊茜的作風“你這樣告訴我,我該怎麼理解呢?你不打算幫她?”

“你又沒有做什麼傷風敗俗打事,有什麼好說的。茜茜若是拿你喜歡跑出府來聽說書這事來說事,恐怕又要被吳王數落,得不償失。”

蕭瀟看著楊過,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她早就向府內人打聽了,楊過是楊茜的三哥,不過與楊茜沒有血緣關係,算是楊家的義子,連家譜中都沒有記錄他的名字。他自是不會在朝為官,為楊家打理生意。他與楊茜關係極好,怕是對楊茜有意,隻可惜楊茜家人執意要要以楊家嫡女的身份與皇家攀親戚,將女兒嫁進王府。楊茜也是高姿態,覺得自己是幸運的,加上自小蠻橫的性子,當著眾多女子的麵數落了文兒,讓李恪還未娶她,就對她產生厭煩。

據說李恪當年拒婚,皇上是放寬政策,讓李恪從楊家姑娘中從新選一個,可李恪最後還是選了楊茜。下人們也不知道為何?蕭瀟想知道,恐怕隻能等李恪回來問李恪本人了。

作者的話:下麵是唐朝的婚姻法《唐律.戶婚》對離婚的重要三點:

一:協議離婚。指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所謂“和離”,唐朝法律寫道:若夫妻不相安諧而和離者,不坐。

二:仲裁離婚。指由夫方提出的強製離婚,即所謂”出妻“。

三:強製離婚。唐朝歸定。夫妻凡發現有”義絕“和”違律結婚“者,必須強製離婚。

在唐朝,女子權利最鼎盛的時期,也是中國曆史上最開放的朝代。女子離婚在當時有背景的女子來說是普遍的事,唐朝公主郡主改嫁事例最為典型。

唐朝宮女的生活範圍被局限在長安宮城的“掖庭”中,除非有特殊任務或者不再當宮女,否則她們不能踏出宮門半步。

大部分的宮女都在宮中日複一日的辛苦勞作中逐漸老去,“入時十六今六十”,待到青春逝去、嬌顏不再,她們便隻能在尼姑庵中與古卷青燈共度餘生,或被發配到帝王陵寢侍奉先王,了此殘生。

不過,唐代也常有“出宮女”的情況,遇到水旱等自然災害或者新皇帝即位,常會放出部分宮女。放宮女依皇帝的個人喜好而定,皇帝個人如果同情宮女,就會放得比較多。比如唐高祖和唐太宗時期放得就比較多,玄宗時期放得就比較少。

大多數宮女一旦進宮便再未踏出宮門半步,在宮中終其一生,待到香消玉殞之時,便被埋葬在被稱為“野狐落、“宮人斜”的宮女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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