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淇見張子安麵色不豫,怕他們一言不合吵起來,便向張子安解釋道:“不要誤會,他沒彆的意思,他是個博主,拿著相機隻是在日常拍攝。”
“啥?博主?”張子安一愣,“微博的博主?”
他不怎麼刷微博,不過也知道微博上以照片為主,即使錄像也是那種十來秒的秒拍短視頻,而宋白自從踏進寵物店之後似乎一直在拍,根本沒停下。另外,“日常拍攝”是神馬意思?
“不不。”趙淇擺擺手,“他不玩微博,那玩意兒早過時了……他是個er。”
張子安同樣不明白er是什麼意思,甚至更加懵逼。
趙淇又問:“vlog你聽說過沒?”
“沒。”張子安很實誠地回答。
趙淇一瞬間露出很嫌麻煩的表情,最後還是耐著性子解釋道:“那隻能從頭說了……vlog,是近幾年在國外,尤其是美國很火的一種視頻日誌,就是以視頻代替文字記錄自己的日常生活,喜歡玩這個的人當然就是er,宋白就是其中之一。”
宋白點頭確認她的說法。
“很火?”張子安敏銳地捕捉到這個字眼兒。
“沒錯。”趙淇說。
“但我完全沒聽說過,這也能算火?”張子安提出自己的質疑。
趙淇進一步解釋道,“是在國外很火,但是國內玩這個的人很少。我也是認識了宋白之後才知道的——我看他整天連上班下班的路上和午休時間都舉著個相機在拍,覺得很奇怪,就問了問他。”
“哦,這麼說我就明白了。”張子安釋然地點頭。原來是在國外火,怪不得自己沒聽過。
趙淇像看原始人一樣無奈地看著他,“我覺得你還是找份正經工作乾吧,你已經跟時代完全脫節了。”
“等一下!”張子安這就不服了,“我覺得中國沒幾個人知道所謂的er是什麼東西吧?再說你之前不是也不知道麼,有什麼資格鄙視我啊?”
宋白又咳嗽一聲,打斷他們的對話,問道:“請問我到底能不能拍?”
張子安琢磨了一會兒,覺得讓他拍拍對自己似乎沒什麼損失,起碼不會掉塊肉,便很大度地說道:“本店有規定,如果顧客購買寵物的話,可以拍;隻看不買,就不能拍。”
趙淇忍不住吐槽道:“你這規定也太現實了吧!再說我怎麼不知道有這規定?”
“因為這是我剛定下的規矩。”張子安挑釁般地瞪著她,“我的地盤我做主。你不服?”
趙淇早知道張子安是這樣財迷的人,但她覺得不能在同事麵前示弱,免得以後被同事看不起。她正待據理力爭,倒是宋白擺手說道:“沒關係,我肯定買,這總可以了吧?”
張子安就等他這句話,立刻轉怒為喜,說道:“顧客就是上帝,您隨便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