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拒不了肉肉的誘惑,修凱傑臭著一張小臉走出李伯家。
出門左轉可以去街上,出門右轉越往裡走越接近村尾的稻田,那幾個小屁孩肯定不會往村尾走,修凱傑決定去街上找一找。
不是街天的日子,街上不是很熱鬨,各種小零食鋪開著門,老板坐在門口拿手機刷著視頻。
貨架上很多小辣條,修凱傑看著辣條就能想象出辣條的味道,好饞啊。
腳步不受控製的走過去,盯著一包包的零食,口水不爭氣的流出來了,修凱傑拿起一包大的辣條,“老板,這包多少錢啊?”
老板掀起眼皮子,“3.5元。”
“3.5元?這麼便宜的啊?”修凱傑還以為老板多說了一個點字呢,這麼便宜的辣條他還沒吃過呢,當即掏了掏口袋,扁扁的,一分錢都沒有。
啊啊啊啊~~~
饞蟲少年暴走,他和媽咪的錢都被那個光頭的蜀黍收走了,沒有錢了,吃不了辣條了,這是什麼人間疾苦啊!!!
玩手機的老板沒聽到動靜,以為修凱傑不買走了呢,抬起頭他還在那兒,抓著那包魔鬼辣條,一臉的苦瓜色,“小朋友,這辣條你還要嗎?3.5元。”
要啊,可是我沒錢啊!!!
修凱傑欲哭無淚,他一個有存款的小富崽,有一天竟然被一包辣條難住了,他媽咪和爸爸怎麼想的?為什麼要簽那份不平等的條約?為什麼要來這個地方“旅遊”?
被辣條難住的小小少年幽怨的目光盯著不遠處的大榕樹,樹下有幾個小男孩坐在兵乓球台桌上,一隻腳踩著台麵,一隻腳懸晃,手裡拿著一包辣條啃的格外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