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誌,都是誤會,我娘她不是故意的。”
羅文也就是在家裡橫,真遇上事情的時候,他是躲得最快的一個,沒辦法,羅玉隻得上前,溫言細語地解釋道。
“不是故意的就可以犯罪。”
警察同誌鐵麵無私。
羅玉一愣,“她犯了什麼罪?”
問完她就後悔了,好歹也是活了兩輩子的人,後世,侵害名譽權,精神損失費等等詞語,她聽得不要太多。
“誹謗罪,侮辱罪。”
警察開口說道:“當然,她現如今隻是嫌疑犯而已,如果她能找到證據證明她剛剛所說的話是真實的,誹謗罪自然就不成立。”
這樣的事情,其實經常在發生,但受害者不追究,他們一般也就不會管的,當然,就像現在,若追究的話,他們也會秉公辦理的。
圍觀的人也是一驚,還真有這條法律,看來以後說話都得注意一些,沒證據就不能瞎說。
“怎麼沒有證據?”
李銀眼睛一亮,“誰會讓一個陌生人給買彩電?”
王銳覺得羅蘭的話沒錯,這個丈母娘是該給點教訓了。
實際上,他都被她惡心到了。
方錚上前,沒有多說,甚至證件都沒有掏出來,隻是拿出一張蓋有羅蘭他們軍區總司令印章的短小文件,警察同誌一看,手都抖了一下,隨後,對著方錚認真地行禮。
方錚回禮後,收回文件。
“帶走。”
這一次,聲音比剛剛更加強硬。
羅玉的心在往下沉,她突然覺得,她不願意承認,也不願意去想的事情,或許是真實存在的,比如,羅蘭在研究所上班,那些圍著羅蘭轉的所謂戰友,還有剛剛羅蘭掏出來的軍官證可能不是王偉的,而是屬於羅蘭的。
那麼,羅蘭買彩電,很有可能就是用於研究。
隻是,這怎麼可能,羅蘭不可能那麼厲害的。
然而不管她相不相信這些線索所推測出來的結果,現在最重要的是不能讓娘被帶去派出所,她太明白村子裡的人會怎麼想了,哪怕娘第二天就出來了。
在村民眼中,被派出所關押,就代表是壞人。
“小蘭。”
羅玉目光急切地看向羅蘭,“你知道的,我娘一向口無遮攔,你就原諒她這一次,你相信我,以後她再也不敢了。”
她也清楚,隻要羅蘭不追究,這事其實就過去了。
“我們是一家人,何必鬨到這種地步。”
最後這句話,許多人都是讚同的。
“這事必須得調查清楚,不然以後,我如何與方錚同誌相處,再用什麼樣的態度去麵對大姐夫。”不管是前者還是後者,從李銀嘴裡說出來的話,她都覺得惡心不已。
方錚點頭,“我和羅蘭同誌的關係,沒有任何不可告人的。”
不能說的,那是屬於保密條例的部分,對於羅同誌,他除了佩服感激之外,絕對沒有摻雜半點男女之情。
“我也沒有。”
王銳連忙說道,那是她的小姨子,他還要不要臉了?也不知道丈母娘的腦子是怎麼想的,這是得有一顆多齷齪的心,才會將他和他的小姨子說成那樣的關係。
羅蘭說得沒錯,這事要是不弄調查清楚,或者給丈母娘一個教訓,不說他和羅蘭沒法做人,就是王偉,羅玉,還有他的兩個孩子,都會被指指點點的。
要知道,村子裡的人捕風捉影的本事可不小,再看丈母娘也不是個能管住嘴的,他們假期結束倒是能夠拍拍屁股走人,可他們的爹娘還要在兩個村子生活的。
“小蘭。”
羅玉有些著急,“就當姐姐求求你,行嗎?”
“不行。”
羅蘭看著羅玉,毫不猶豫地拒絕,“我和方錚同誌相處,身邊一直都有陳興華另外三位同誌相處的,我們之間,是戰友,是同事,絕無半點事情,這一點,他們都可以作證的。”
陳興華等人也沒想到,竟然事情竟然會發展成這樣,雖然現在政策開放了,可要知道,對於他們這樣身份的人,無論是公私,都是有嚴格要求的。
亂搞男女關係這樣的罪名,要是落實了的話,即使不會失去工作,前程也會受到影響的。
“我們願意作證。”
三人同時說道,羅同誌的大娘恐怕都不知道,她張口就來的話,有可能會造成多大的影響。
“至於大姐夫。”
羅蘭走向羅玉,“我從未和大姐夫有個半點的私下接觸,大部分時候都有大姐你和王偉在的,至於其他的時間,不是有大姐,就是有王偉,這點,我想大姐你最清楚不過了是嗎?”
羅玉的臉色有些發白。
“王銳是我大姐夫,隻要你們不離婚,就永遠是我的大姐夫,當然,哪怕是你們離婚了,我和大姐夫的關係也不可能變成大娘口中所說的那種。”
羅蘭一字一句說得十分認真,“即使大姐你能夠做出枉顧人倫的事情來,我也絕對不會,作為一個軍人,我行得正站得直!”
作者有話要說: 親親們 更新來了哦 多多支持 哦 (づ ̄ 3 ̄)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