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完證後, 程硯就帶著林念初回了她之前住的地方,然後和她一起收拾東西,搬家。
臨近中午十二點的時候,程硯給程墨打了個電話, 讓她今天中午在學校食堂吃飯, 因為這邊家還沒搬完, 沒時間去接她。
兩人一直從上午十點忙到到下午兩點, 才把需要帶過去的行李全部打包完。
由於東西比較多, 林念初和程硯的車裡麵全都塞得滿當當的。
和初見時不同, 這次不再是程硯開著車跟在林念初的車後回家, 而是林念初跟著他回家。
程硯買的房子在一樓,複式住宅,還帶著花園和地下室, 地下室連通房子的套內一樓和地下車庫。
這套房子自帶兩個車位。
程硯下車後, 先去打開了地下室的門, 林念初去打開了自己的車的後備箱,剛準備往下搬東西,忽然聽到程硯對她說了句:“先來錄個指紋吧。”
林念初一愣,回頭盯著他:“指紋鎖?”
程硯都被她問懵了:“啊, 是啊, 指紋鎖。”
林念初感覺到自己受到了欺騙:“那你昨天晚上跟我說你沒帶鑰匙?”
“……”
雖然事情敗露了,但程硯還在試圖懸崖勒馬:“我、我昨天、昨天指紋忽然不管用了。”
這借口實在太過拙略, 林念初一點也不信:“編, 繼續編, 我看你能不能編出來一部新華字典。”
程硯:“……”
沉默片刻, 他忽然歎了口氣:“果然什麼事都瞞不過社會姐的眼睛, 是我故弄玄虛班門弄斧了, 下次一定改正,絕不挑釁您的權威。”
千穿萬穿,馬屁不穿,林念初很吃他這一套。
既然對方已經俯首稱臣了,她也沒必要再斤斤計較,不然不大氣,顯得自己沒格局,於是就姑且原諒了他:“念你是初犯,我就暫且不和你計較了,但是下不為例。”
程硯乖乖點頭:“好的,今後一定謹記您的教誨。”
林念初忍笑,傲嬌道:“這還差不多,看來你的思想覺悟也不低。”
程硯眉頭一挑:“我好歹也是也是個社會人,還能沒點思想覺悟?”
這妖孽說話真是又欠打又有道理。
林念初忍俊不禁,之後沒再跟他插科打諢,朝著他走了過去。
等錄好指紋後,兩人開始從車上往家裡搬東西。
重物和大件行李都是程硯負責搬,林念初負責搬比較輕的小件。
忙忙碌碌了將近兩個小時,才把所有的東西全部收拾好。
程硯這套房子的裝修風格和雲山那套小房子一樣,采用了簡約大氣的北歐風格;地下室裝修成了雜物間和家庭健身房,一樓是客廳廚房餐廳主臥以及一間次臥,二樓有兩間臥室和一間書房。
程硯原本一直住在主臥,但考慮到林念初的身體,他搬去了次臥,把主臥讓給了林念初。
主臥自帶衣帽間和衛生間,采光也極好,有一大扇落地窗,窗外就是小花園,窗內還擺了一套桌椅,以供臥室主人臨窗賞景用。
但程硯之前一直是一人獨居,所以沒怎麼打理過小花園,鄰居家的小花園都已經花團錦簇了,他這邊卻仿若荒地,邊角處的雜草都開始叢生了,著實沒什麼景色可賞。
把自己的衣服、鞋和包分門彆類的放進衣帽間的櫃子裡後,林念初實在是有點兒累了,於是就坐在了窗邊的椅子上,準備好好地歇一歇。
程硯去了廚房,回來後,雙手中端著兩個白色的馬克杯,一杯是果汁一杯是咖啡。
他把果汁放在了林念初麵前,咖啡放在了她的對麵,自己也在對麵的椅子上坐了下來。
林念初確實有點兒渴了,立即端起杯子豪飲了一口,痛痛快快地喝了大半杯,然後又長長地舒了口氣:“可算是收拾完了,累死我了,短期內我不想再搬第二次家了。”
程硯笑了一下,也端起杯子啜了一口咖啡,道:“晚上出去吃飯吧,慶祝一下。”
林念初:“慶祝什麼?”
程硯本想回答“新婚之喜”,但話到嘴邊了,忽然想到了今天早上她對他說過的話,微微張開的薄唇忽然一頓,最終把答案改成了:“喬遷之喜。”
林念初:“你今天不用去公司了?”
程硯:“不去了,跟老張他們說過了。”
其實公司很忙,畢竟才剛開始運營,但今天是他們領證的日子,他總覺得自己需要陪著她。
“哦。”林念初道,“那你要請我們吃什麼?”
程硯一愣:“我請你們?開什麼玩笑?我卡裡麵總共就一千八,還要過一個月!”
這頓飯要是請了,他後半個月就要去喝西北風!
林念初忍笑,故意使壞:“你不請客誰請客?你可是一家之主呀。”
程硯毫不猶豫、斬釘截鐵、不容置疑地回答:“我不當!”
林念初:“哈哈哈哈哈。”
程硯又堅決不已地補充:“我也不配,您才是一家之主。”
林念初:“所以你的意思是讓我請你?今天可是咱倆領證的日子,你多少總要對我有些表示吧?”
程硯沉默片刻:“你要是讓我請你也行,但是以我現在的經濟實力,咱們仨今天晚上隻能去吃地攤兒,除非……”
他拖長了語調,故意買了個關子,沒把話說完。
林念初追問:“除非什麼?”
程硯:“你給我報銷。”
林念初不假思索:“我就愛吃地攤兒。”
程硯:“……”
林念初已經計劃好了:“就去臨安街吧,離墨墨學校也不遠,咱們仨晚上吃臨安街三絕去!”
程硯:“臨安街三絕是什麼?”
林念初如數家珍:“螺螄粉臭豆腐和榴蓮酥,特彆好吃!”
孕婦有很多忌口的東西,螺螄粉也是其中之一,但她比較愛吃,所以上次產檢的時候專門問過醫生能不能吃,醫生的回答是:想吃能吃,但要適量,吃兩口解解饞是沒問題的。
上次去臨安街吃螺螄粉還是懷孕前,她現在是真的有點饞了。
但對於程硯來說,這三樣東西,沒一樣是他愛吃的。
不對,是沒一樣是他能吃的,一聞就吐。
但他卻沒有拒絕林念初,因為他清清楚楚地感受到了她對螺螄粉的渴望,爽快點了下頭:“行。”
林念初又問了句:“墨墨可以吃麼?”
程硯:“可以,她也愛吃螺螄粉。”
但程墨每次吃螺螄粉的時候,他必定是要躲八丈遠。
林念初:“我也愛吃,我從小就愛去臨安街吃小吃,我爸媽還沒離婚的時候,也經常帶我去吃。”
“臨安街的人特彆多,每次都是我占位,我爸媽去買東西。吃完螺螄粉從店裡麵出來後,我們仨身上都是一股螺螄粉味,所以我媽回家後第一件事就是洗衣服。”
說著說著,她就笑了。
這大概也是她童年記憶中為數不多的美好回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