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1章 我就是白眼狼(十七)(2 / 2)

爸爸媽媽是這樣,哥哥更是如此!

有這樣的家人,她、她還奢望什麼血脈親人?

蠢啊!

過去的她真是蠢透了!

不過,她現在警醒了,以後再也不會犯蠢!

“我要告他們,他們把我賣給楚野豬,一共得了六萬塊錢!”

蔣安然重新撲進哥哥的懷裡,小聲的說道,“不過,他們咬死了說這是彩禮,要是走法律程序的話,估計會有些難度。”

“彩禮?嗯,確實算個不錯的借口。”

蔣安晨既然知道了妹妹的想法,沒有猶豫,開始幫她想辦法。

“但,就算是收彩禮,也應該征得你這個當事人的同意,另外你是被捆著送過去的,秦家凹以及小山村的人都看到了,這一點,秦家人可解釋不清楚。”

蔣安晨冷靜的分析著。

在華國的舊習俗中,父母確實可以幫兒女決定婚事。

但問題是,某些情況就是明顯的違法行為。

民不告,當然可以糊弄過去。

可一旦鬨上法庭,就算有個彩禮的名頭,也掩蓋不住秦家夫妻意圖“賣女兒”的行徑。

更重要的是,秦父秦母跟蔣安然並不是正常的親子關係。

早在他們拋棄蔣安然、蔣家合法收養蔣安然的時候,秦父秦母與蔣安然之間就沒有了權利義務關係。

也就是說,蔣安然無需贍養秦家父母,而他們對蔣安然也無法行使父母的權利。

除了一層血緣,蔣安然跟秦父秦母就是沒有關係的陌生人。

這樣的情況下,秦家卻把蔣安然給“賣掉”,妥妥的販賣人口啊。

其實,嚴格按照法律來說,就算是正常的親子關係,父母也不能賣掉自己的孩子。

隻要孩子肯告,隻要能夠舉證,親生父母也逃不脫法律的製裁。

這樁案子,還有個更有利於蔣安然的一點,那就是楚野豬所在的小山村,本來就存在買媳婦的惡習。

蔣安然還親自解救出了七個被拐賣的婦女。

有了這些可憐的女子做例子,蔣安然的情況,就絕對不是簡單的“收彩禮、嫁女兒”。

如果能將蔣安然的案子跟那些被拐婦女的案子並案處理,那秦家人就是板上釘釘的人販子。

蔣安晨迅速理清了思路,當然,法律方麵的事兒,還需要專業的人來處理。

他當下便聯係了蔣氏的律師,並安排人手去秦家凹、小山村等地取證。

安排這些的時候,蔣安晨也不忘心疼妹妹,輕輕摸了摸她有些紅腫的臉頰,“然然,這些事都交給我,你先去做個檢查,看看身體狀況如何。”

“檢查完了,再去好好休息。”

蔣安然卻搖搖頭,“哥,我沒事兒!咱媽怎麼樣了?她、她沒有生我的氣吧?她的身體不好,我、我擔心她因為我的事兒,再犯了老毛病!”

聽到這話,蔣安晨眉眼舒展,他就知道,他家小妹最是乖巧、孝順。

即便自己剛剛經曆了這樣可怕的事,她心底最牽掛的還是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