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第五十四章(2 / 2)

烈火澆愁 priest 7497 字 6個月前

那位陛下說過一句話,他說:“神明是人的寄托,而我是人的妄念。”

人的……妄念,那是什麼意思?

宣璣的目光落到手機上——從東川到俞陽,跨了差不多有半個國境,盛靈淵在現代社會人生地不熟,他跑那麼遠的地方乾什麼去了?

群裡正在排著隊地刷“苟富貴,勿相汪”(注),宣璣發了個五毛二的紅包,讓他們閉嘴,問:“俞陽當地有信得過的眼線嗎?”

明明是第一個出手,結果就搶到一分錢的王隊心很累,一點也不想管閒事,就說:“乾啥呀,你劍不會是離家出走吧?你倆又咋了?我說宣主任,你老還行不行了,有勁沒處使,天天跟自己的劍掐架。這要是鐵劍,你掐就掐吧,可你這是金劍啊,長點心吧大兄弟!”

他的倆隊員特彆會捧場,又開始跟著刷“長點心”。

宣璣:“……”

水族吧,挺吉祥如意的血統,就是有時候有點太市儈了。

“找他用不著眼線,刷個短視頻滿世界都是,那是一古董,對互聯網一點概念也沒有——不過他不會無緣無故地跑那麼遠,有可能是發現了什麼事。我想讓你們幫忙注意一下,這兩天在俞陽有沒有其他可疑人物。上過局裡通緝名單的,或者不明原因失蹤的……”宣璣頓了頓,“前天晚上,知春失竊了,你們知道嗎?”

宣璣和肖征是提前趕回總局的,風神一和善後科其他人在東川多留了一陣,處理後續的事,沒攙和到異控局的大地震裡。

宣璣一條語音發完,群裡酷愛刷屏的風神一們集體沉默了。

宣璣又欲蓋彌彰地補充了一句:“也不一定有關係,可能是兩件事,而且知春失竊這事還在內部調查,彆跟彆人說是我告訴你們的。”

“姥姥的,”廢話一火車的王隊言簡意賅道,“弄死他。”

“我出去一趟。”宣璣把《千妖圖鑒》往懷裡一卷,對陰靈騎士們說,“近期沒準還回來,你們好好看家。”

他一邊說,一邊揣好手機,往外走去——身後,被他拍裂了一條縫的石碑中正騰出一縷細絲似的白煙,悄無聲息地跟上他,川流入海似的,沒入了宣璣的後心。

石碑上原本有“生卒”兩個日期,在陰靈騎士們緊張地注視下,那石頭上刻的死期突然淡了,直至完全消失。

然後傳染似的,旁邊第二塊石碑輕輕地抖動了一下,在沒人碰它的情況下,也從同一個地方裂了口。

燕秋山在俞陽市的賓館醒來的時候,第一反應是伸手摸胸口的金屬碎片,碎片還在,沾染了他的體溫,暖烘烘的。

他這才放鬆了脖子,仰在枕頭上,吐出一口濁氣。

此時是淩晨四點整,天還沒破曉。

頭天晚上,打發走那幾個人之後,燕秋山就總覺得屋裡有鮫人血的味道,於是打開窗戶透氣。可能是樓層比較低,大街上有噪音,他覺得一整宿都仿佛有人在他耳邊吹塤,吹得他亂夢一團一團的。

燕秋山翻身起來,簡單洗漱。他往鏡子裡看了一眼,沒睡好,眼底發青,白眼球裡掛著血絲,胡子也很久沒好好刮過了,自己瞎長,長得裡出外進的,

燕秋山審視著自己的形象,感覺鏡子裡這位就像個亡命天涯的通緝犯。就從兜裡摸出一把多功能刀,貼著臉刮。

這時,有人在他門口敲了一下,傳來那瞎子的聲音:“燕隊,可以準備了,樓下有早飯。”

燕秋山不知在走什麼神,手一哆嗦,一不注意就留下一道小口,滲出了血跡。

他下意識地脫口說:“沒事。”

說完,燕秋山愣了愣,皮是自己刮破的,他跟誰說沒事呢?

晚上夢裡一閃而過的情景忽然清晰起來——

燕隊是個生活沒什麼規律的人,以前帶風神一,總是被緊急任務叫醒,拿涼水劈頭蓋臉地一澆,隨便套件衣服就跑,要是沒事,他能一覺睡到中午,起來以後還是跟被狗碾一樣,拿涼水一澆,往身上套件衣服就跑。

這麼多年,在外麵保持人模狗樣的形象,都是知春打理的。知春會每天把要穿的衣服麵朝上疊好,給他放在床頭,這樣就算他閉著眼也不至於穿反,還會給他把胡子刮好。一開始,知春笨手笨腳的,那時候不流行用電動剃須刀,燕秋山睡覺又不老實,他倆剛在一起的時候,知春有時候盯著他的臉一走神,就會不小心刮破他的下巴,然後一天都跟自己過不去。燕秋山已經習慣了,半睡半醒間下巴一疼,他就會隨口說一句“沒事”。

門口的瞎子疑惑地問:“什麼?”

“沒什麼。”燕秋山眼神冷下來,隨手潑了點水,抹去血跡,“就來。”

二十分鐘之後,越野車就悄悄地從賓館後院開出去了,整個慵懶的俞陽城都在沉睡。

小樓陰影裡,盛靈淵緩緩踱步出來,抬手把陶塤放在了樹枝上,人影一閃,他不遠不近地綴了上去。

“找到了高山王子墓,燕隊要先把祭文抄上,注意最後一筆留下,陰沉祭文要在子夜之交寫完最後一筆,”車上,瞎子對燕秋山說,“我們時間還算充分,隻要蛇皮彆帶錯路。”

“為什麼?”

“因為畢春生活祭的祭品是在子夜之交完成的。”瞎子說,“祭品已經奉上,我們要求的事一直不成,這個交易就還沒結束。都得按著她第一次祭文的時間來。”

燕秋山推了一下墨鏡,似有意似無意地問:“確定我能成麼?萬一不成,鮫人血這麼珍貴,這事算誰的?”

“寫祭文的人都是精心選的,”瞎子溫聲說,“主人既然點了您,就說明他信任您,,您不成,其他人更不行……我聽到海浪聲了。”

作者有話要說:  注:不是錯字。

我造原句是“苟富貴勿相忘”,此處為紅包群風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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