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鹿帽(15)(2 / 2)

璀璨人生 非摩安 12697 字 7個月前

目前這個《冒險記》已經出版了三個故事,銷量相當可觀,畢竟不止是在英國出版,歐洲其他國家也引進了這個係列故事,為作者“R.H 巴貝奇”帶去了相當高的稿酬和版稅。

這一收益呢,有一部分以“怪盜羅賓漢”的名義做起了慈善。

而這個舉措,也讓讀者們認可了作者是怪盜羅賓漢朋友的身份,不再抗議作者冒名頂替,拿怪盜羅賓漢盈利。當然了,讀者們認可的根本原因,還是作者寫得很精彩,好像真的一樣,裡麵的怪盜羅賓漢也符合大部分人的想象。

漸漸地,也搞得各國警方都開始研究《怪盜羅賓漢冒險記》,把其當做怪盜羅賓漢的自傳,認為上麵的身份背景啊描寫都是真的。

林蒙:‘行吧。’

還值得一提的是,自從怪盜羅賓漢從盧浮宮博物館偷走了《蒙娜麗莎》,又給還回去後,《蒙娜麗莎》知名度更上一層樓不說,它還有了專門的展區。

話說回來,作為知情人之一的福爾摩斯,他自然看透了真相,知道了“R.H .巴貝奇”是林蒙的馬甲之一。林蒙的另一個馬甲“詹姆斯·伍德森”,福爾摩斯也知道,但他並沒有直接點破,不過他們倆心知肚明,平時也會串馬甲聊天。

不過林蒙平時都有避免馬甲交叉,比如她不會用怪盜羅賓漢的馬甲,為其他馬甲提供便利。像“詹姆斯·伍德森”想要推動英國汽車業,那‘他’就自己努力,去搞定議院,‘他’做得很不錯,畢竟有大把的英鎊在前麵開道。

但英鎊是共通的,林蒙這次建醫院,就用到了她的遺產,不過有做好了其他名目就是了。再有林蒙並不缺讚助人,傑夫·格蘭特讚助了她一千英鎊,賀斯特子爵送來了三千英鎊,之後還有位不具名的人士讓人送來了兩千英鎊,就連福爾摩斯都拿過來了一千英鎊。

林蒙一開始沒意識到他沒有花從巴黎帶回來的錢,但後麵福爾摩斯日子還是過得不寬裕時,林蒙才反應過來。

在後麵福爾摩斯拿支票給她時,林蒙卻也什麼都沒說,直接收了下來。

資金到位後,林蒙又憑借“高斯·伍德”的名氣,發揮了她高超的說服力,在醫院都沒有落成前,就簽下了數名醫護人員。其中醫生的部分,林蒙主要看重的是,有才華有技術卻沒錢自己開診所的青年醫生,許給他們高薪,並且相當高的自由度,以及向他們展現了醫院的前景,和可以說得上是獨一份的各色設施。

他們沒理由不動心嘛。

所以林蒙現在是人和錢都到位了,就差把醫院蓋好了。

林蒙收回發散的思緒,又將目光放回到那遝書稿上,略一沉吟和福爾摩斯說:“說起來,新書中有一個情節,會提到指紋與指紋鑒定。”其實指紋用在刑偵上,在歐洲這邊是沒有發展起來,但是在天-朝從很久以前就有記錄與應用了。隻是在這邊因為是空白,所以為了科普它,讓刑偵人員注意和重視它,林蒙認為必須來點特彆手段了。

《怪盜羅賓漢冒險記》就十分合適。

福爾摩斯瞬間就明白了林蒙的用意,他哂笑一聲,為其中的諷刺意味。

林蒙聳了聳肩,“這是沒有辦法的事。比起嚴謹的專論,大眾還是更喜歡看有精彩情節的。再者專論的受眾麵,也不如的受眾麵大。於我而言,隻要最後有好的結果,那就沒多大必要去糾結過程,這兩者可以說是殊途同歸嘛。”

福爾摩斯不客氣地指出:“你少說了影響力,伍德。在這方麵,‘高斯·伍德’無論如何都比不上怪盜羅賓漢的。不過我也讚成你殊途同歸論,我很樂意看到不思進取的蘇格蘭場,從死敵身上學習如何進步的。”

林蒙不免問一句:“他們又攫取了你的功勞?”

“這不是他們經常在做的嗎,”福爾摩斯並不掩飾對蘇格蘭場的不滿,他說著睇了林蒙一眼,“你沒看今天的報紙嗎?哦!是格蘭特。他來找你抱怨了。說起來從大學時,他就更願意親近你,現在仍舊如此。這有點奇怪,你不覺得嗎?”

林蒙驚奇起來:“你是認真地在問我這個問題嗎,福爾摩斯。和你比起來,我更討人喜歡這一點,難道還不夠顯而易見嗎。你瞧,你自己都反駁不了。”

福爾摩斯:“……”

林蒙笑了笑,又把話題說了回去:“你不是說華生醫生要替你發表這起案件嗎,到時候大眾就可以知道相對客觀的真相了。”

福爾摩斯挑眉:“你為什麼要加上‘相對’這個詞?”

“我可以像你保證,華生醫生作為記錄者,他所記錄下來的案件,必定會渲染上一層色彩。”林蒙杵著下巴,展望起了未來:“如果以後有機會集結出版,名字我都想好了,‘福爾摩斯冒險記’。唔,我是說‘福爾摩斯探案記’。你彆這麼看著我,我還沒有說更讓你無法讚同的部分呢。

“那就是等到你的名氣更進一步,把業務發展到其他國家時,大眾就會將你的名字和怪盜羅賓漢的名字放在一起,期待偵探和怪盜鬥智鬥勇。我可以很明確地告訴你,‘R.H.巴貝奇’是不會放過這個體裁的。‘怪盜羅賓漢VS大偵探歇洛克·福爾摩斯’,聽起來就叫人激動,不是嗎?”

福爾摩斯嗤之以鼻:“所以說你在原有故事上進行加工還不夠,還要虛構出一整個故事來?”

林蒙不以為意:“那不一定啊。怪盜羅賓漢和大偵探歇洛克·福爾摩斯的故事,在現實中終歸會有相遇的一天。”

福爾摩斯舒服地靠在椅背上,真心實意地說道:“我已經開始期待了。”

豈料林蒙又慢悠悠地說道:“不過呢,這種事越是現實中沒有機會發生,大眾越是想看到。”

福爾摩斯:“……”

在福爾摩斯惱羞成怒前,喝得醉醺醺的傑夫·格蘭特上門了。

這家夥現在也隻能醉酒澆愁了,貝拉·埃文斯是鐵了心不要再和他過,再說她現在法律意義上已經是個死人了。要林蒙說,這起案件的罪魁禍首,一是戰爭,二就是英國的離婚法。

儘管1857年的《婚姻訴訟法》,讓離婚可以世俗化,費用也從之前的兩百鎊或者更多,降低到了現在二十鎊到四十鎊不等,但是現如今離婚法院隻有一個,且設在倫敦,而且限製也很嚴苛。如果妻子要提出離婚,必須提交證據,證明丈夫虐待或是事實上已棄妻出走。

實際上呢,離婚程序要比法律規定的更加繁瑣。

在貝拉·埃文斯和傑夫·格蘭特這一例子中,他們倆要離婚的話,法院是不會批準的,因為傑夫·格蘭特並沒有做錯什麼。

也不怪之前英國存在普遍的賣妻現象,即丈夫將妻子賣掉,但是買主通常都是安排好的,一般是妻子的情人,或是妻子的家人。這是另一種意義上,平民用來宣告婚姻破裂的方式,之後丈夫就可以再娶,妻子可以再嫁。

但這麼說,就不代表貝拉·埃文斯和丹尼爾·懷特的行為,就是道德的了。

傑夫·格蘭特含糊不清地嚷嚷著:“我以前是做過錯事,可我和貝拉結婚後,我就一心一意地想當個好丈夫啦,她為什麼還要這麼對我。還有我們的兒子,巴倫。”

林蒙湊過去和福爾摩斯低語:“哦,‘巴倫’——勇敢的戰士。我猜這個名字是她給取的,你說我們要告訴他嗎?”

福爾摩斯還算有點朋友愛:“你想得到一個痛哭流涕的格蘭特嗎,伍德?”

“我的兒子才六個月大,他以後要是問起他的母親,我該怎麼回答他呢!我也不敢讓我的家裡人知道。天呐,伍德,我真不該來找你的,我寧願我自己瘋了!”

“我乾嘛要讓他進來。”林蒙去摸她的煙盒,從中抽出一根煙,又給了福爾摩斯一根。

林蒙就著傑夫·格蘭特的哀嚎,把煙叼進嘴裡。

福爾摩斯從他的口袋中掏出火柴,幫她點著了煙,自己也點燃了自己手中的。

他們倆就那麼並列坐著,吞雲吐霧起來,還眼睜睜地看著可憐的格蘭特大吐苦水。

“我當初就不該結婚的!我就該像你們倆一樣,自己一個人過——”傑夫·格蘭特扭頭去看自己的多年好友,結果就看到了令他心碎的一幕,他委屈巴巴地吼道:“你們倆是魔鬼嗎?鐵石心腸的家夥!”

“你要來一根嗎?”林蒙示意了下她的煙盒。

“……要!”

“火呢?”

福爾摩斯將自己的火柴盒遞過去:“給。”

傑夫·格蘭特接了兩下,才總算接著了:“謝謝。”

管家適時送來漱口水,他有乖乖漱了漱口,也總算清醒了點。但是沒過多久,他又開始絮叨了,反正就是各種懊悔。

期間,傑夫·格蘭特這家夥還信誓旦旦地說他再也不結婚了,他要做快樂的單身漢,然後他就想起了西格森小姐:“西格森小姐,我還記得她。伍德,你和西格森小姐是沒有下文了嗎?”

不等林蒙和“西格森小姐”說什麼,傑夫·格蘭特就又嚷嚷了起來:“沒有下文的好,就該沒有下文。”

林蒙彈了下煙灰,然後果斷揚起脖子朝著書房門的方向高喊:“華德,格蘭特先生要回家了。”華德是她的管家,幾年前就開始跟著她了。

傑夫·格蘭特:“……伍德,你怎麼能這麼對待你的朋友。我不走!”

林蒙坐著沒動,卻又冷酷又無情道:“福爾摩斯,過來幫我一把,按住他,我要給他紮一管鎮-定-劑。”

福爾摩斯不枉多讓:“樂意之極。”

傑夫·格蘭特:“…………我清醒了,被你們的冷酷無情給澆地清醒了。”

林蒙假模假樣地叫了起來:“哇,福爾摩斯,我們有了新的發財之道,我們可以去兜售解酒藥,市麵上還沒有這種藥呢。”

福爾摩斯一沉吟:“五五分?”

林蒙同樣認真:“不,我四你六。”

傑夫·格蘭特:“…………”魔鬼!

作者有話要說:  ·今天更新早了點呀: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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