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陪我十個晚上(1 / 2)

連思蘅雖然是原文作者,但對盛崇屹這個隻是作為盛崇霖牛逼身份背景板和靠山的男配勾勒不太多。

為了讓盛崇霖和連思思的假婚顯得合理,隻一句帶過他因年少被綁架過還差點被強,從此得了重度心理潔癖,苦練武藝,不近女色,是個莫得感情的工作狂和單身主義。

以此來襯托盛崇霖雖然有許多不成熟不靠譜的地方,但卻有血有肉,有情有義。

連思蘅之前寫文時,根本沒有考慮過她寫的文會成為現實……難怪這男人各方麵條件都很優秀,卻29了還是個處。

連思蘅麵對盛崇屹是有些愧疚的,如果不是她那時趁著對方明顯也是身中X藥時,施展了魅術,對方應該會繼續孤芳自賞下去。

偏偏這麼朵高山雪蓮,已經被她給染指了……

連思蘅之前想過如果有機會再見,會從彆處再想法補償一番盛崇屹,然而如今知道了盛崇屹的身份,這人根本牛逼得沒有任何需要用得上她的地方啊!

主動交代身份是因為迫不得已,但她懷孕這事,卻不敢讓盛崇屹知道。

盛崇屹想要孩子的話,完全可以用體外受孕的方式讓人幫他生,不知道多少女人願意,他肯定不會稀罕她肚子裡的孩子。

盛崇屹不知道還好,她若選擇生下孩子,那這孩子就是她自己一個人的。

可如今被盛崇屹認出來了,她以後生下孩子的事很難瞞得過盛崇屹,從孩子的出生日期再往前倒推,對方就能猜到這孩子很大可能是他的。

哪怕孩子出生日期可以稍作手腳,以後孩子總不可能一直藏著掖著,萬一是個長得像盛崇屹的怎麼辦?

兩家走得還挺近的,指不定哪天就發現了。

到時她的罪名就又多了一項,偷偷生下對方的孩子。

連思蘅之前還沒想好要不要這個孩子,如今卻是已經偏向——打掉。

連思蘅這邊心緒複雜,拿定了主意。

盛崇屹好不容易緩過神來,死死盯著這女人神思飄忽的眸子,總感覺她很可能還有什麼事情瞞著他。

既然是連家的女兒,就不存在什麼不是人之類亂七八糟的可能了,但是她身上肯定有著秘密,他能一夜增長十年功力和她肯定有關係。

他冷冷地問出自己這些天一直十分在意的問題:“為什麼那次給我兩萬塊?”

盛崇屹不好意思說自己嫌少,其實按照牛郎的價格來說,這個價格並沒有很少了……不,他才不是嫌少,他生氣的是自己被這女人當成了出來賣的,拿錢打發。

至於這女人居然是他前弟媳的身份,盛崇屹怎麼可能不在意!

但想到那晚她身體上生澀的反應不可能是假裝的,也沒必要對一個一夜情對象假裝,這說明她就算和盛崇霖結過婚,但卻有名無實。

那一夜,雖然是她先主動的,可他若是不願意,她總不可能強迫了武力高強的他。再說了,發生那種事,總是女孩子吃虧更多。

所以,盛崇屹最生氣的,還是這女人不告而彆,還給他留下了兩萬塊這件事。

還有非常堵心的是,就算他想負責,這女人多半也不會願意了。

她心裡喜歡的……應該還是盛崇霖,之前就聽說她並不願意離婚,一個月前,那不正是她和盛崇霖剛離婚沒幾天的時候嗎?

想到這女人因為他弟弟傷心難過放縱去買-春,他做大哥的卻成了被買的那個……

盛崇屹臉色陰沉極了,要不是這是個女人,還是個身嬌體弱剛暈倒過一次的女人,他簡直恨不得把她揍個十頓八頓,扒掉一層皮!

連思蘅感受到盛崇屹眼神和語氣裡那強烈的怒意,她有些怕怕地不著痕跡往後退,縮了縮脖子,卷緊了身上之前盛崇屹給她裹在身上的薄毯——這人大概還是很排斥女人的,就連抱著她,也要先裹個毯子,可見對她的嫌棄。

也不想想,要是真嫌棄她,盛崇屹就不會親自抱著她去醫院了。

連思蘅自知理虧,如今狀態不好也撐不起理智談判的架勢來,隻能慫慫地小聲解釋道:“我,我當時自己的衣服壞掉了,穿走了你的襯衫……看那襯衫料子應該挺貴的,我就把身上剩下的錢都給你了。你要是覺得兩萬不夠,我再補差價。襯衫已經洗乾淨了,改天還給你也可以……”

盛崇屹近乎爆表的怒氣值,被明豔漂亮嬌弱的小姑娘用嬌嬌軟軟的解釋給滅了大半。

原來那兩萬塊是給他襯衫的錢!!!

他就說,他堂堂盛天財團總裁,身價怎麼可能隻值兩萬,比那個被她抹了把大腿的小鴨子隻多一倍!

盛崇屹哪裡記得襯衫的價格,隻知道那是專人定製的。

他差的是一件襯衫嗎?他差的是……

盛崇屹眸光緩和了許多,但卻眸色深沉意味不明,冷聲道:“不必了,一件襯衫而已。”

她休想還了一件襯衫錢就和他撇清關係!

是的,這女人看著弱不禁風,姿態也放得很低,可要做的事情卻很紮他的心——她認出了他,知道了他的身份,第一件做的事是假裝不認識他。從昏迷中醒來後看裝不認識這一招瞞不住了,就開始急著和他撇清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