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第 131 章(2 / 2)

這一口能嘗到多種味道,配合窗外碧藍的天空,讓廖清歡有點舒服的眯了眯眼睛。

早餐被她吃得乾乾淨淨,和百靈一起出去走走的時候,她還摸著肚子和人說。

“吃太多了,午餐可能吃不下。”

“那太可惜了,我們的安德魯大廚準備中午做大餐。”

百靈拿過來一頂帽子,戴在自己的頭上,見廖清歡沒有帽子,又吩咐傭人去拿一頂過來。

接過傭人拿過來的褐色寬簷帽,同她的裙子色係一樣,非常的搭配。

百靈把自己帽子的係帶係好,又伸手幫著廖清歡係好帶子,接著提起裙子,優雅的邀請她出門。

“走吧,親愛的小孕婦,我們出去呼吸新鮮空氣。”

外麵的太陽不大,但很暖和,用百靈的話說,就是難得一見的好天氣,這樣的天氣一定要出門走走。

草坪上還有點濕漉漉的,他們都穿了皮鞋,很好的保護了他們的腳。

後麵的林碗他們還在迷宮裡,並且看情況好像是出不來了,沒準需要彆人去解救他們。

對於這樣的情況廖清歡毫無同情心,一群小老頭玩脫了吧!

“華夏男人真可愛,就像我的丈夫,這個迷宮是他提議做的。”

百靈聽著迷宮裡此起彼伏的吵鬨聲,語氣戲謔,給廖清歡說起迷宮的由來。

“許勺弄的?”

廖清歡還有點驚訝,但想想許勺從小就古靈精怪的,在自家的莊園裡弄一個這個還挺正常。

“當然,但他隻和孩子玩過三次,再也不玩了,這處迷宮就在莊園裡放了這麼多年,隔一段時間還得讓園丁修建,為此我們每個月都需要向園丁多支出十鷹磅的工資。”

她的中文不是很好,說得慢,發音也沒有很準,但內容廖清歡全聽懂了。

十鷹鎊約等於國內一百七十元了,修剪迷宮還真是一份高工資。當然,這高工資隻是她認為,他聽許勺說過,這邊的傭人一個月能有幾十塊鷹鎊,相當於國內小一千多塊了。

“但這十鷹磅能買回每次站在陽台上看到迷宮的好心情。”

廖清歡輕聲說道。

她當然知道百靈不是覺得十鷹磅多,隻是隨口閒聊聊起來。

倆人順著路慢慢的往外走,看到艾斯的時候百靈叫了一聲。

“Ansel,你在這裡做什麼,看弟弟妹妹玩球嗎?為什麼不加入他們,我記得你踢球非常厲害。”

廖清歡看向艾斯,少年穿著單薄,不怕冷一樣,端著茶杯慢慢的喝茶。聽到百靈說的話也隻是淡定的轉過頭,對廖清歡點了下頭,便又移開了視線,壓根就沒有回答百靈問話的意思。

百靈表情依然帶笑,並不在意侄子的態度,她隻是側頭和廖清歡說話。

“我這個侄子或許耳朵不大好使,但由於他非常有威嚴,像極了我那位過世的父親,所以我會原諒他這種沒禮貌的行為。可憐的孩子,明明他的家庭醫生是非常優秀的豪斯醫生,居然沒檢查出他這種小毛病。”

這麼損的話聽得廖清歡直樂,她發誓,艾斯的眉毛好像在跳,像是聽懂了百靈的說的話。

百靈可不管這些,把艾斯拋到腦後,就帶著廖清歡去了後麵的草坪,這一片草坪真的很大,放眼望過去,遠處的森林看起來都比較小。

她不知道這草坪是天然的還是人工的,踩在上麵並沒有汙泥出來,隻能感覺到腳下鬆軟。

而不遠處還有一些羊,並且戴著帽子的男孩子帶著幾條黑狗放牧。

空氣太清新了,這些年廖清歡一直待在酒樓裡,很少有這麼悠閒的時間。

去兩次京城,一次是被帶過去的,一次是順子考試。就算是玩,也沒什麼時間玩,著急忙慌的玩了三天,就得往回趕。

那會她還是飯店的廚師,不能請那麼長的假,得回去做事,孩子還需要上課,更不可能在外麵玩痛快了再回去。

現在酒樓回來了,她心中一塊大石頭落了地。可照樣還是忙,肚子的孩子讓她時常疲憊。劉紅星他們解決不了的事情都得自己去解決。

她不能當一個甩手掌櫃,也不能真的坐吃老本。她需要把心思放在酒樓上,要不是懷上孩子沒那麼多精力,她還想把酒樓再擴充,想再帶幾個師傅出來。

家裡的酒樓也不是一直都那麼大的,據說當初就一個門臉,是慢慢擴張,才有了如今的規模。

她沒有要把酒樓弄多大的心思,也沒想讓酒樓多有名氣。她隻是想慢慢發展,給自己找點不一樣的事情做。

現在酒樓生意很好,好到什麼程度呢?海城但凡是有點錢的人,都願意上酒樓吃飯。

門口的隊伍飯點之前就能排得長長的,但能進來吃的少之又少,往往前麵進來的後麵的人隻能失望的離開。

雖然酒樓這個狀態很好,但廖清歡並不希望一直是這樣,時間長了,大家就會認為聊家酒樓很難排隊,漸漸的人隻會越來越少。

再一個就是當初她爺爺說過,以他們的家底,想隨便出去玩都行,但為什麼還要一代一代的往下傳,為什麼還要讓孩子守著店?最根本的原因,不是掙錢了,而是傳承。

酒樓的傳承不像手藝活,找幾個徒弟,一代代的傳下去。但酒樓的基地不一樣,它除了需要徒弟,還需要客人,尤其是捧場的客人。

捧場的客人可以變換,但必須有人捧場。

讓客人捧場的唯一理由,就是他吃到嘴了,並且覺得好吃,勾得他念念不忘。

但如果那些捧場的客人每次來都進不去的時候,久而久之,他就不會來了。因為讓他們念念不忘的感覺已經消失,他的新鮮感被其他食物取代了。

這並不是說廖清歡對自家酒樓的手藝不自信,隻能說他們是廚師,可不是神仙,不會真讓所有吃過的人記一輩子。

但她能做到讓所有客人滿意嗎?沒辦法,她也做不到,眾口難調這個詞她一直都知道。

每一代傳承的人都有不同的發展,或許是奠定酒樓的基調,或許確定酒樓的風格。她也想給酒樓帶來不一樣的發展,那就從擴大店麵這一塊開始。

至少,不會讓那麼多客人久等也吃不到,儘可能多的讓客人們嘗到他們廖家酒樓出的本幫菜。

隻是在做這些事之前,她需要把這第三個孩子安安穩穩的生下來,之後再做打算。

至於年紀,她還年輕呢,出來百靈都以為她十八歲,所以,十八歲的她可以做太多事情了。

百靈注意到廖清歡的眼神有些飄忽,顯然是在想什麼事情,她沒有打擾,而是注意廖清歡的腳下,怕她摔倒,也擔心會有什麼蟲蛇出來嚇到這位可愛的小孕婦。

等廖清歡回神,繼續投入到天朗氣清的享受中,不遠處有幾個人騎著馬過來。

都穿著英俊帥氣的騎裝,揮舞著馬鞭的樣子瀟灑逼人。

馬蹄踏在草地上,跑過來的姿勢非常漂亮。

她和百靈站在一起看著那些人,邊上幾條黑狗搖著尾巴跳來跳去。

“看看這些年輕人多厲害啊,當年我丈夫騎馬還是我教的呢!他第一次上馬的情形我還記得,腿都在發抖。那時候我就在想,瞧瞧這可憐的華夏男人,實在是太弱小可憐了,我以後要保護好他。”

百靈用她詠歎調一般的嗓音誇張的詠唱出來,逗得廖清歡捂著唇笑。

她那些徒弟,還真沒騎過馬,被馬嚇到腿腳發抖太正常了。

“不過我後來聽說他一個人救了全船的人,我就在想這個華夏男人可沒有那麼弱小,他是英雄,是非常優秀的男人。”

百靈又補充一句,之前她不知道許勺救了全船的人,後來知道了,便對許勺改觀。

那時候追求她的人太多了,父親希望她嫁給許勺,當時的她並不願意。發現他騎馬害怕的時候還嘲笑了他,等知道許勺的事跡,她就覺得自己應該嫁給這麼勇敢的男人。

事實上,她這個決定做得很好,婚後的生活異常幸福,丈夫也是非常努力的人,對她多年如一日。

廖清歡點點頭,“許勺非常聰明,或許沒那麼厲害,但他的人品很好,是一位善良的人。”

對於自己的徒弟她還是比較了解的,或許膽小,或許沒那麼完美。但人品上不需要懷疑,他們都是正直且善良的人。

說話的時候那騎馬的一夥人過來了,並不是他們認識的,隨之而來的還有很重的血腥味。

廖清歡捂著鼻子往後退了一步,她剛剛看到了這些人身上的木倉,馬身後麵有筐,大概是打獵回來的。

“許夫人,上午好啊,我們剛剛去森林裡打獵回來,這有一隻非常漂亮的野雞還有野兔,我準備送給你,聽說莊園裡來了客人,或許他們想嘗嘗味道。”

領頭的男人頭上戴著一頂騎士帽,笑容爽朗的對百靈打招呼。

百靈壓著自己的帽子抬頭,“謝謝你喬治,你可真是一位小天使。”

騎士帽男人看向廖清歡,這是一位身形纖細的小姐,剛剛他看到了小姐的側臉,秀美精致。

“這位是客人嗎?”

百靈熱情拉過廖清歡的手,“對,這是莊園尊貴的客人,清歡。清歡,這是遠方城堡的所有者,喬治子爵。”

喬治翻身下馬,見到廖清歡的時候眼中閃過驚豔。

他單膝跪在廖清歡麵前,眼睛看著廖清歡,朝她伸出手。

“清歡女士,請允許我向您這位尊貴的客人行使一個吻手禮。”

廖清歡沒聽懂他說的話,還是百靈翻譯的。

於是她伸出手被對方握著湊到嘴邊,但對方並沒有吻在她的手背上,而是吻到了自己的大拇指。

也不知是心有靈犀還是怎麼的,這個過程中她一個轉頭,就看到了陸長纓帶著倆孩子,一大兩小都瞪著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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