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1章炮灰頂流55(1 / 2)

“當個自由音樂人不好嗎?而且,以後你要買歌,隻要我有合適的還是可以賣給你的。”

陳凱苦笑:“實不相瞞,前幾年其實並沒有賺到多少錢,當時剛進圈,簽了十年的合同,分成才二八,我二公司八,好不容易火了一陣,累了個半死也就在京城買了套房。

後來我離婚了,為了爭奪孩子的撫養權,我把大半家產都給了我前妻。

公司看我滿身黑料,直接和我解了約,付了違約金我就真沒錢了,要不然也不會為了那十萬八萬的去接那檔綜藝。

你知道的,八期拍下來,也不過一百多萬,除去上稅的,還有我們父子的開支,真不夠買你這一首歌的!”

能有一百多萬的通告費還是因為有寧月,節目的熱度不低,後麵通告費漲了些,要不然,能到手個二三十萬就不錯了。

寧月:瞧把這孩子可憐的,寧月都覺得自己剛才要價一百萬外加一半的分成是有點些過分了!

“你和你兒子一個月日常開銷要多少?”

陳凱不知道她為什麼這麼問,但還是給了答案道:“孩子上的公辦學校,倒是沒多少費用,但我們是租房住,我跑通告的時候還要雇人照顧他,一個月要四五萬。”

寧月:“這樣吧,我不給你簽約費,但你每個月領五萬塊的工資,你租房的錢公司報銷,其它因為跑通告產生的費用也是一樣,我每保年底給你三首歌,跟你的合約也是五五開,你想解約可以隨時走,違約金就是你領走的工資番一倍,合約一年一簽,你看怎麼樣?”

陳凱嘴角一抽,入行也有幾年了,他還是頭一次聽到這麼奇葩的合約!

“我看不怎麼樣、”

“哪兒不合適了?”

“一年,是不是太少了點,要不咱們還是簽三年吧!”

說著這句話的時候,陳凱整個人都是興奮的!

畢竟這合同對他太有利了!

不和天後比,就是比他還沒存在感的澎湃樂隊憑借那麼一首搖滾歌曲賺了多少錢了?

商演出場一次就30萬!

就算和公司對半分,再扣了稅,還有十多萬,他隻要勤奮點兒,一年多跑幾回商演,三首歌下來一年賺的都夠他再買套房子了!

寧月:……難不成是她對這個世界娛樂圈的規則還不太了解,給的這份合同太豐厚了,所以陳凱才巴巴的要給她當驢?

但合約一簽三年才更好操作,既然他都主動提出來了,她有往外推的道理嗎?

她當然是依他依他依他啊!

於是,寧月給助理打了電話,打了份新合約出來,她還特善意的請陳凱找個律師幫他看下合同,然後,對方直接擺手拒絕了,“不用,如果你真的肯每年給我量身打造三首歌,就算合同裡有些陷阱我也能接受!”

寧月;……這孩子想錢想翻紅想瘋了!鑒定完畢!

她不知道的是,陳凱當年上大學的時候輔修了法學專業。

所以說,這世上沒有幾個人是真正的傻子!

把彆人當傻子的人才是最傻的!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