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剛喝完粥,冬梅就來找寶琳,去後山撿蘑菇,挖野菜。
今天天氣不錯,陽光明媚,一群小麻雀嘰嘰喳喳的在路旁草垛裡跳來跳去,看起來很是歡脫,讓人的心情都不由自主的跟著飛蕩起來。
這個時間,正是外出的好時候。
路上,兩個小小的人兒,背著背簍,衣服上打滿補丁,黑的褐的藍的補丁一塊接一塊,特彆是膝蓋手肘屁股的部位,特彆容易磨損,補丁摞補丁,看起來更是破舊。
這是兩人乾活穿的衣服,大人衣服改的,弄臟弄破都不心疼,回去補一補洗一洗,下次乾活接著穿。
兩人手上臉上漏出來的皮膚都是黃澄澄的,在鄉下,一年到頭在外乾活,都曬的黑黃黑黃,就她倆現在這皮膚情況,還算好的了。
身子瘦泠泠的,大人改的衣服穿在身上顯得袖子褲腿空蕩蕩的,大風一吹,衣服一動,就跟要被吹倒了似的。
這形象在後世那就是一副活生生的難民樣啊,不過在這個時代那是最為普通普遍不過的了。
“寶琳,你知道嗎!昨天晚上大丫李草又被她媽打了,打得還挺重,聽說渾身是血,好像今天都沒起來。”王冬梅皺著眉頭,表情嚴肅,邊走邊跟寶琳說道。
“啊,我不知道,昨天晚上我家沒人出去,今天一早你就來了,怎麼又打李草了,最近李家不是要指著李草乾活掙工分嗎?真的打得那麼重嗎?都起不來了。”寶琳聽到李家皺了皺眉,但還是順著話想問清楚一點。
李草是她大伯母李桃娘家弟媳徐秀英帶去李家的那個女兒。
聽村裡大媽喝茶嘮嗑時說,當初徐秀英因為生出來的是個女兒,很是不招夫家待見,再加上之後幾年沒開懷,直到丈夫死了也就隻有一個女兒,婆家恨毒了她,覺得她讓自個兒子絕了後,認為她是掃把星,喪事一結束,身無分文連帶女兒都給夫家趕出來了。
徐秀英當年回了娘家,很是不招嫂子待見,剛好當年李家逃荒來到上河村,需要立足,徐秀英借機嫁了李強。
徐秀英娘家不肯幫人養孩子,就帶去了李家,後來後麵孩子取名也跟著混了個名字,就叫李草。
李草雖說有個娘,可是那親娘卻連後娘都不如,苦水裡泡大的。
徐秀英因為生了個閨女不受婆家待見,那徐秀英自個本身自私自利重男輕女也不是個好東西,把自個的所以不如意都傾瀉在小小的女孩身上。
李草從小就是被徐秀英掐打著長大的,不過四歲,就得洗全家衣服和後麵妹妹的尿布,六歲就要踩著板凳做飯打豬草,八歲上工,在李家屬於老黃牛一類,吃得少乾得多,一個不如意那就是劈頭蓋臉一頓狠打。
在李家李草地位最低,就連她媽後麵生的妹妹一個不順心也能掐得她青青紫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