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1 / 2)

康熙三十七年,二月。

“福晉,今天晚飯吃什麼?”宮女綠靈習慣性的問道,這一個月以來,福晉可是跟以前不一樣,以前雖然胃口也很好,但是卻不像現在這樣每天琢磨著吃,每頓飯都換著花樣來,現在膳房的人,要得了信兒才開始準備這邊的飯,不像之前,直接照著份例做菜。

鬱秀,不應該說是毓秀,認真仔細的琢磨一番這個問題,“讓膳房上個鍋子。”

作為吃貨大國,美食可謂是源遠流長,能有幸吃到禦膳房的東西,作為一枚吃貨,真的是餘願足矣。

雖然來到這裡僅僅一個月,但是毓秀現在已經不太想上輩子的事情了,反正她是孤兒,一個人吃飽了全家不餓,就算是走了,也沒有人會為她痛哭流涕。

眼下的事情才是最重要的。

她這具身體的原身是康熙第五子愛新覺羅胤祺的嫡福晉,也叫毓秀,不過是他塔喇毓秀,跟她原來的名字是同一個音,也不知道是不是巧合。

不過那些不重要,重要的是原身雖然無寵無子,但是吃喝不愁,而且每天吃的還是禦膳房做出來的東西,真真是人生一大享受。

不得不說,她對原身的身份實在是滿意極了,前世那麼多清穿的和電視劇,對於康熙年間的九龍奪嫡也算是知道一些,但是這九龍裡可沒有愛新覺羅胤祺,而且人家未來也是親王,雖然權力不多,但是比起被幽禁的、被被除爵的來,已經很好了。

原身是一個稍微有點胖的小美女,臉上、胳膊上全都是肉嘟嘟的,不過這皮膚挺白的,唯一的缺點就是胖,圓臉、圓眼睛、圓嘴巴,就跟個福娃娃似的,明明都已經嫁人半年多了,但是臉上還滿是稚氣,就跟個小娃娃一樣。

原身17歲結婚,現在還沒到18歲呢,放在現代還是一個水靈靈的小姑娘,但是在這兒,已經被丈夫和那些妾室們給弄得幾乎要看破紅塵了。

不過現在待在這具身體裡的人是她,肯定不會為一個大豬蹄子而煩心,更不會跟那些鶯鶯燕燕爭風吃醋,好不容易不需要為生存奔波勞累,光是靠嫁妝就可以讓她幾輩子吃喝不愁了,不好好享受生活,實在對不起老天給她的這個機會,也對不起老天爺給她開的金手指。

穿到這個世界以後,她有一個上輩子沒有過的,原身也不曾擁有的金手指——靈泉水,就像裡描述的那樣,用意念控製,右手食指的指尖可以流出水來。

這一個月她也背著人小心翼翼實驗過了,大概有強身健體、排毒養顏的功效,沒有洗經伐髓那麼強大,但也要總好過藥食。

老天爺可能是看她上輩子太辛苦了,所以這輩子想讓她長長久久的享享福,這個金手指就是為了能夠讓她活得長久。

真的是謝謝老天爺了。

冬日裡邊吃鍋子,可以說是再享受不過了,而且膳房呈上來的肉類裡頭,不隻有切成片兒的羊肉,還有鹿肉和牛肉、雞肉、蝦子,可以用來涮的素菜也很多,白菜豆腐這些就不說了,居然還有板栗。

雖說這麼豐盛,但是有一樣沒有,那就是豬肉,不止是吃鍋子的時候,不會往上呈豬肉,都是其他的菜色,也沒有豬肉。

古人有言:天子食太牢,牛羊豕三牲俱全,諸侯食牛,卿食羊,大夫食豕,士食魚炙,庶人食菜。

所以牛羊肉才是上等的肉,而豬肉則被認為上不了台麵,在宮中很難見到。

像紅燒肉、鍋包肉、把子肉這些就隻能想想而已了。

穿到這個世界一個月,就沒有比吃不到豬肉更痛苦的事情了,好在還有其他的美食安慰她,不然的話,她非得大醉上一場。

原身不受寵愛,一個月裡頭也見不到五阿哥幾麵,而且人家過來也隻是用膳而已,至於嫁過來以後,常常顧影自憐、以淚洗麵,跟沒出閣的時候相比,都有幾分消瘦了。

當然就算是消瘦了,原身依然是微胖界的一員,甚至還有小肚楠,好在這清朝的旗裝並不修身,上下一般粗,也就免得出門被人笑話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