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更(1 / 2)

想一想去年受的苦, 毓秀心懷感激, 親自動手熬了一鍋骨頭湯, 當然跟普通的骨頭湯不同的地方是在於裡麵加了靈泉水。

滿人講究大口吃肉,骨頭湯很少會有人研究,所以毓秀讓廚房準備食材的時候, 廚房的師傅們還奇怪呢, 剃乾淨了肉的筒子骨一般都會出現在窮苦之家, 吃不起肉又想吃點葷腥, 幾文錢就可以拿好幾根筒子骨回家, 至於這些達官顯貴, 大概都不知道這個東西也屬於食材。

福晉確實是會吃,甭管是豬大腸,還是牛尾巴,總之是沒有忌口的東西, 如今連窮苦人家常吃的筒子骨也納入食譜了, 著實是……不走尋常路。

上輩子,毓秀熬的骨頭湯就隻是骨頭湯,用的並非是筒子骨, 而是肉排骨, 將上麵的肉剃光之後, 再把骨頭用來熬湯,湯裡麵除了骨頭,就隻有鹽、大蒜、花椒和香菜。

不過雖然食材不足,吃法簡陋, 也耐不住毓秀有一顆積極向上的心,一邊熬著自己的簡易骨頭湯,一邊正宗的骨頭湯做法,並且熟記於心,這不就用上了嗎。

廚房送過來的筒子骨,都是用熱水焯過,去掉了血水和臟東西的,所以可以直接用,毓秀隻需要把鍋放到小爐子上,依次往裡頭放入靈芝、薑片、枸杞、筒子骨和足量的水,然後就是慢慢熬製的過程了。

時間越久,靈芝和筒子骨裡的營養熬出來的就越多,味道也就越香,兩個大人還好,弘晶卻是已經搬著自己的小繡墩坐在爐子跟前,眼巴巴的瞧著熬湯的鍋子,一點兒都不矜持。

這東西大補,毓秀不敢給弘晶吃多了,她自己也不敢吃太多,畢竟之前減肥的痛苦還曆曆在目,所以一個半時辰才熬好的骨頭湯,大部分都給了胤祺,她和弘晶則是一人一小碗,是那種巴掌大的小碗,喝個三五口湯就沒了。

弘晶雖然人小,但是吃東西這方麵確實繼承了他阿瑪和額娘,速度可是一點都不慢,喝完了自己碗裡的湯,便邁開小胖腿跑到他阿瑪跟前,眼睛濕漉漉的看著,兩隻小手緊緊拽著他爸的袖子,看著是可憐又可愛。

不過,胤祺卻是相當無奈,單手端著碗,另一隻手下垂,就是被兒子拽住袖子的那一隻手,還不到一歲半的小家夥,也不知道哪來這麼大力氣,他若是硬挺著不把手放下來的話,袖子勒的手腕還挺疼。

“要不勻給弘晶點。”胤祺很快便妥協了,反正又不是什麼稀罕東西,靈芝和豬骨頭而已,要多少有多少,福晉若是想讓他補身子的話,日日都可以煲這樣的湯,用不著從兒子嘴裡省一口。

弘晶已經能夠聽懂一些話了,聞言轉頭看向他額娘,同樣是用那雙濕漉漉的眼睛,本來毓秀看親生兒子就有濾鏡,小家夥又無師自通會賣萌,彆說是骨頭湯了,就是白花花的銀子,她都能給。

不過,“弘晶現在太小了,脾胃弱,彆看這些是湯,但裡麵又是靈芝、又是骨頭的,而且熬了那麼久,很是不容易消化,喝一小碗就足夠了。”毓秀先是跟胤祺解釋了一句,可千萬彆跟著添亂了,弘晶眨著兩隻大眼睛那是濕漉漉,至於弘晶阿瑪,同樣的表情做起來那就是辣眼睛了,而且是相當辣眼睛,她可受不了。

胤祺雖然已經是兩個兒子的阿瑪了,但是照顧孩子這事兒是一點兒經驗都沒有,也就沒那麼多的顧慮,不過就算現在知道自己考慮不夠全麵,也沒覺得愧疚就是了,反正養孩子是福晉的事兒,養得好是福晉的能耐,養得不好,自然有嬤嬤和宮女查缺補漏,根本就沒他什麼事兒。

跟大的解釋完,毓秀再跟小的商量,“阿瑪腳疼,喝了湯就不疼了,弘晶要是喝了阿瑪的湯,阿瑪的腳就會一直疼,所以咱們不能喝阿瑪的湯,你看額娘也是一小碗。”

毓秀邊說著,邊把自己的小碗拿出來給弘晶看,她儘可能說簡單點,多多少少也能聽懂一些。

弘晶確實是聽懂了,不光不再要求喝他阿瑪的湯了,而且還蹲下來,對著他阿瑪那隻被包成大粽子的腳,“呼呼~痛痛。”

胤祺這顆心啊,總算是體會到做阿瑪的感覺了,酥酥軟軟,就像泡在溫泉裡一樣。

“真不愧是爺的兒子。”要不是手裡端著湯,要不是左腳使不上勁兒,他這會兒肯定就把兒子抱起來舉高高了。

胤祺現在也覺得這腳扭的挺值的,當然要是那群倒黴兄弟不過來看他那就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