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彼岸花11(1 / 2)

早會結束,洛思微給警員們安排了下一步的調查方向。

霍存生和郭正堯帶著人繼續去追捕43號,沈清帶隊去進行尋訪,唐璽繼續調查網絡信息。

洛思微和倪湘則是開始調查十四年前丁兆墨的死亡。

由於相隔久遠,當年的很多知情人都不在了,丁兆墨的父親去世,母親再嫁遠遷。洛思微打了電話過去,老太太似乎是記憶出了問題,關於兒子的事情問起來一問不知。之前的裝修公司也早就已經關門,老板移民出國,對於這件事不願意多說。當年案發時在彆墅的工人也紛紛失聯。能夠提供線索的人少之又少。

可是麵對這樣的狀況,警方還是得繼續查下去。

洛思微從資料之中得知,十四年前丁兆墨的那起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案件經辦警員之前被調到了五分局,她就直接帶著倪湘到五分局去找人。

東瀾幾個分局之中,五分局是最遠的,坐地鐵要將近一個小時,回程時還會收到東瀾城歡迎你的信息。

她們一路坐著地鐵,趕到了五分局樓下,洛思微對倪湘說:“你先稍等,我去和以前的師哥打個招呼。”

倪湘好奇:“你有認識人在這邊麼?”

洛思微輕輕點了一下頭:“已經有好多年沒見了……”

隨後洛思微就去了五分局二樓的刑偵辦公室,她敲了敲門,鼓起勇氣問:“孟致孟警官在嗎?”

有個隊秘模樣的年輕小警員起身道:“孟隊不在,出去跑現場了。”

洛思微說明了來意,那小警員去給孟致打了個電話,回來說:“孟隊一時趕不回來,讓我把他的聯係方式給你,回頭你可以聯係他。”

洛思微拿到了孟致的聯係方式,道了謝,又去找了已經約好的分局領導。

溝通後,她們得以和當年處理這件事的刑警見麵。

十四年前處理這起案件的刑警隊長叫做楊沛雲,如今五十四歲,已經臨近退休,被調到了閒置的部門,這位楊警官頭發花白,身材也微微發福。

他們找了一間小會議室,對坐了下來。

倪湘秉持著少說話多做事的原則,在一旁負責記錄,洛思微則是問著楊沛雲當年丁兆墨案件的細節。

老楊開始都沒對上號,皺眉回憶了好久才道:“哦,就那個燒炭意外的吧?”

然後他為自己開解:“你們年輕人不知道,在十年以前,互聯網手機還沒現在這麼發達,人們的安全意識也不高,每年冬天,燒炭自殺的,意外的,都要死上一些人。那一年的冬天特彆冷,就那段時間,死的人就有十幾個。至於這起死亡事件……”

老楊翻了翻洛思微他們帶來的案卷複印件,指給她們看:“法醫驗屍確認死於一氧化碳中毒,報警的是一起同住的工人,這件事除了發生在一棟正在裝修的彆墅裡,其他的沒有什麼稀奇的。”

洛思微問:“你們當時調查下來,案發現場有沒有什麼特彆的情況?比如一些細節。”

“特彆的……”老楊無奈撓了撓頭,仔細回憶,“屋子裡隻有那年輕人一個人,炭盆是放在地上的,下麵墊了塊裝修用的方磚,窗戶緊閉著,沒有發現其他人的指紋,就是普通的現場。”

洛思微又問:“丁兆墨是個怎樣的人?”

老楊道:“他是那裡的工頭,裝修隊裡的工人很多都學曆不高,負責的就是這種小工頭。我就記得,丁兆墨人緣挺很好,那些裝修隊裡麵的工人都說他日常待人和氣,有困難會幫著工人們,出了事以後,裝修隊的人都嚇壞了,還有工人在那裡哭。比他家親戚還傷心。”

洛思微問:“當初你們調查過哪些方向?”

聊到這裡,老楊坐直了身體:“當年,在彆墅裡做工的工人一共有八個,我們和其中四個采了口供。首先排除了自殺和仇殺。丁兆墨雖然年歲不大,但是在那個建築公司已經做了年多了,在尋訪過程之中,我們沒有發現丁兆墨和人有過節。”

“隨後我們又排除了財殺。丁兆墨特彆節儉,我記得收拾遺體的時候他穿著的襪子都是自己補的,其實工頭的工資是比工人們高的,但是他穿的都是舊衣服,用的也是老款的手機,一直和工人們同吃同住,基本上沒有什麼開銷。”

“和他有關係的親戚朋友我們也做了了解,他家的父母親戚多在外地,有不在場證明,也不可能殺人。”

倪湘在一旁記錄著,老楊想了一會又說。

“要說奇怪的點,是有一些……丁兆墨之前是和幾名工人一起住的,後來他說那些工人裡有人打呼嚕,睡不好,自己搬到了樓下的一間房間獨自睡覺,還安了個簡易的門,我們發現他屍體的時候,門是反鎖著的。”

“還有一件事,丁兆墨那麼省錢,存折上卻沒有多少錢。他家裡來處理後事的是他爸,那是個見錢眼開的老酒鬼,滿身酒味,他說丁兆墨是個不肖子,從來不往家裡寄錢,肯定是在外麵養了人,後來又一個勁兒地叫著,說有人把他兒子的錢偷走了,才沒有遺產留給他們。還好最後裝修隊給了個滿意的賠償金額。業主又出了一些錢,家人才沒有繼續鬨。”

洛思微認真聽著,那個年代,還沒有像現在這麼方便的電子支付,多是取用現金,金錢的款項很難追蹤。丁兆墨的錢花在了哪裡估計難查了。

不管怎樣,這一趟沒有白跑,她們有了一些收獲,當麵詢問果然比看檔案資料了解到了更多的細節。

洛思微思考著,周子荼和丁兆墨的籍貫並不相同,唯一的交集就是她是這棟彆墅的女業主,鄭晚山帶她來工地看過進度。他們兩人之間會有什麼關係?導致到了後來十幾年後,周子荼還在畏懼一個死人?

再假設,周子荼和丁兆墨的死亡有關係,她會是凶手嗎?那她的殺機會是什麼?

洛思微把關注點放在情殺上,有沒有可能,丁兆墨和周子荼之間有過其他的關係?

可是看起來,他們一個是彆墅的女主人,一個是施工隊的工頭,他們之間的身份地位差了很多。或者是……丁兆墨無意之中知道了能夠威脅到周子荼的秘密?

想到這裡,她又問:“丁兆墨除了父母還有什麼親戚朋友?他有沒有女朋友。”

老楊按著太陽穴想了好久,最後還是無奈抱歉道:“真的對不起,已經十來年了,我也就隻能回憶起這麼多了……”

然後他小心翼翼地說:“我們當初也是仔細調查了的,查了足足一個多月,隻是因為當年的刑偵技術有限,沒有那麼多攝像頭和電子信息。如果案子不結,彆墅就不能繼續裝修,家屬也得不到賠償,拖到最後,幾方都在求我們結案,領導催著要結果,法醫那邊證據確鑿,家屬急著要火化屍體,我們又實在找不到一個像樣的嫌疑人……所以最後下了結論,是取暖意外身亡。”

楊沛雲說到最後看向麵前的兩位女警員,眼神有些戒備:“你們市局的現在找過來,不會是……這案子有問題吧?”

洛思微和倪湘都是從分局上去的,對這種情況非常熟悉,分局的警員都怕上層翻案子,特彆是老楊這種臨近退休的,他怕萬一查出來點什麼,晚節不保。

洛思微沒有細說:“我們最近接到了一起案件,案發地點就是那棟彆墅,所以過來排查一下。”

老楊表示惋惜:“可惜了,那彆墅挺不錯的,又大又豪華,怎麼總是趕上這種事。”

臨走時,洛思微起身,她忽然又想起了什麼,開口問:“那丁兆墨的衣著,遺物,有沒有留在警局的?”

這類報警的案子,經過法醫的屍檢和警方的調查,死者的屍體會被解剖確認死因,衣服和隨身物品會當做證物封存。案件被定性為意外之後,家屬可以來領取死者的遺物和隨身物品,屍身也會被拉去火化。

道理和流程是這樣,但是有的家屬因為各種原因,總有一些人不會來取死者的遺物。那些遺留下來的物品按照規定不能丟棄,最後都會被歸入警方的儲存室。

洛思微聽完了老楊的講述,感覺丁兆墨那個酒鬼老爹不會特彆上心,說不定他的東西還有留下的。

老楊道:“這我就不清楚了,當年我是在金南派出所處理的這個案子,你們可以去那邊的物證儲存室自己翻一翻。”

洛思微和倪湘又是一路奔波,去了金南派出所的儲存室。裡麵的工作人員十分客氣,隻是他們查了半天資料也沒有給個確切的答複,最後那些人把她們帶到了一間儲存室,讓她們自己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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