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第 71 章(1 / 2)

第七十一章

三個人在飛訊網總部呆了一整個下午。期間, 陶暮和雲逸非常熱情的將飛訊網各個部門的職能和發展狀況給厲嘯桁介紹個遍。

到了晚上, 陶暮主動掏腰包,請所有加班的員工吃五星級酒店的外賣大餐。然後帶著厲嘯桁和雲逸回到他在京影對麵的那套小蝸居。

“厲大哥說他想吃我做的家常菜了。那晚上我就給大家露一手。”陶暮帶著兩人先去小區外邊的生鮮超市。店員大媽見到陶暮,立刻熱情的招呼道:“這不是小陶嘛, 又出來買菜?要我說現在像你這樣又勤快又會做飯的男孩子真是不多了呀。誰家閨女要是能找著你這樣的對象那可真是八輩子修來的福氣。對了,今天有新進來的羊肉, 特彆新鮮。你要不要來點兒?”

陶暮笑眯眯的跟店員大媽寒暄兩句,扭頭問厲嘯桁和雲逸:“你們都吃羊肉嗎?羊蠍子吃不吃得慣?”

雲逸就是燕京本地人, 他挺喜歡吃羊肉。一個月得去溫聚祥涮兩回。厲嘯桁雖然也是燕京人,但他高中畢業後就去M國念大學, 幾年下來也不知道羊肉還吃不吃得慣。

厲嘯桁笑著說道:“我平時不怎麼吃羊肉。但我相信你的手藝。”

這話說的, 陶暮聞言一樂:“那你就放心吧。我手藝好著呢。”

真不是陶暮自吹自擂, 他也算是宋老爺子手把手教出來的關門弟子。拚廚藝,他還真不怕誰。

陶暮在店員大媽的熱情介紹下買了十斤羊脊骨, 兩斤羊腿骨,一大塊羊肉和一扇羊排。又去調料區買了一大堆豆豉、桂皮、小茴香等家裡不全的調料, 再去蔬菜區選了幾把新鮮蔬菜, 三個大小夥子各自提著滿滿兩大兜食材出了超市。臨上樓前,陶暮又去藥店買了幾大包蓽撥、生地、北芪等中藥材。這才大包小裹的回家。

雲逸是第一次過來,進門之後特彆新鮮的轉了一圈,最後站在照片牆前,發出跟厲嘯桁一樣的感慨:“果然, 小暮你小時候也這麼可愛。”

陶暮在廚房裡收拾食材, 聞言笑道:“什麼叫可愛?那叫英俊帥氣。我小時候就特彆帥, 我們孤兒院的護工阿姨都特彆喜歡我。附近鄰居也都喜歡我。我們家老爺子,就是見我長得帥,從小就骨骼清奇,所以想收我當關門弟子。還想把宋記傳給我呢。”

雲逸脫了外套,想要進廚房幫忙。被陶暮攆出去了:“你看著廚房就這麼大點地方,還擱得下第三個人嗎?”

站在水龍頭前麵洗菜的第二個人莫名得意的看了眼站在廚房門口的雲逸:誰讓你一進屋不占據有利地形,還到處亂逛的。

雲逸站在廚房門口,特彆不好意思:“那也不能你們兩個在廚房裡邊乾活兒,我就在旁邊看著。這多不好。”

“有什麼不好的。”陶暮笑道:“你以為厲哥就會做飯呀?他頂多幫我洗個菜,回頭你們兩個都去客廳坐著。隨便看看電視聊聊天。冰箱裡有水果飲料零食啤酒,你們先隨便吃點,但彆多吃,免得一會兒吃不下去。”

雲逸心下一動:“冰箱裡還有水果?那要不我去拌個水果沙拉吧?”

陶暮做的是紅湯的羊蠍子火鍋,還有烤羊排和紅燒羊肉,可以說是半個全羊宴了。雲逸擔心大家吃太多羊肉上火,覺得做個水果沙拉什麼的,可以降降火。

陶暮其實也想到這一點,正打算做個冰糖雪梨銀耳羹,先放冰箱裡鎮上。不過再加個水果沙拉也行。

雲逸又道:“我幫你切菜吧。彆看我手藝不太行,打打下手還是沒問題的。”

陶暮扭頭看了下時間,都晚上五點多了。確實得抓緊時間,不然就太晚了:“那也行。那厲哥你先出去吧。咱三個人在廚房裡確實轉不開身。再說您剛從M國飛回來,肯定也累了。去躺會兒倒倒時差,咱們一會兒就吃飯。”

除了洗菜,並沒有get到任何廚房技能的厲嘯桁就這麼被排擠出去。他站在廚房門口,不動聲色地打量著配合的十分默契的陶暮和雲逸,在心裡下定決心——回去就學怎麼做飯。

時值初冬,雲逸穿著一件白色的高領毛衣,站在菜板前“篤篤篤”的切菜,連貫的聲音傳入陶暮耳中。陶暮轉過頭來,頓時笑道:“雲哥你刀工不錯嘛。”

雲逸微微一笑:“我是學外科的嘛,基本操作。”

陶暮看著雲逸刀下那一排整齊羅列的藕片,笑著稱讚道:“這拿手術刀的就是不一樣。手特彆穩。”

站在廚房門口的厲嘯桁下意識看了看自己骨節分明的修長雙手:他操盤的時候手也特彆穩啊。刀工應該也沒問題。

陶暮在廚房遊刃有餘的做了一道羊蠍子火鍋,一道烤羊排,一道紅燜羊肉,用砂鍋煲了一鍋冰糖雪梨銀耳羹,還做了一道桂花糯米藕,晾涼後放進冰箱裡鎮了半個小時。雲逸大廚則傾情奉獻了一道水果沙拉。

饒是這麼緊趕慢趕的,等所有菜上桌,也已經是晚上七點半了。

“有點晚了。”陶暮撓撓頭,舉起一罐冰啤酒笑道:“吃完飯大家自己去健身吧。”

“來,我們大家乾一杯。”雲逸也舉起杯來:“謝謝陶大廚給我們準備了這麼一桌豐盛的晚餐。”

“吃水不忘挖井人呀。”陶暮笑嘻嘻的舉杯:“也非常感謝雲大哥和厲哥的友情幫助。這頓飯也算是給厲哥接風洗塵。”

厲嘯桁笑著跟陶暮碰了碰杯,又跟雲逸碰了碰杯:“多謝小暮這份心意。我收下了。”

雲逸迫不及待的夾了一塊羊脊骨嘬了一口。霎時間,濃鬱的羊肉香氣帶著微微的麻辣彌漫在口中,雲逸眼睛一亮,衝著陶暮直豎大拇指:“好吃。真好吃。”

“必須好吃。”陶暮特彆不要臉的自賣自誇:“祖傳的手藝。絕對沒得挑。”

說著,又用公筷給厲嘯桁夾了一塊羊脊骨,指著桌上的塑料膜手套笑道:“厲哥您千萬彆矜持。吃羊蠍子必須得下手抓才香。”

厲嘯桁放下筷子,乖乖的套上塑料薄膜手套,低頭啃了一口羊脊骨。羊肉特彆細膩,鮮嫩肥美,入口即化,一點也不膩。而且明明是香辣口的,吃到嘴裡卻一點都沒有辣到燒心的感覺。反而覺得特彆香。一口下去恨不得整個人都醉了。

用雲逸的話說,就是香到天靈蓋都能掀開那種。

羊排也烤的特彆到火候。表皮金黃焦酥,灑著芝麻粒兒、孜然粒兒、辣椒末和胡椒粉,裡邊卻特彆鮮嫩,汁水不多,所以不會覺得肥膩,但絕對不柴。口感是略帶著焦香的恰到好處。紅燜羊肉更是鮮到恨不得讓人吞掉舌頭。

即便是厲嘯桁這種並不怎麼吃羊肉的人,一頓飯下來也驚覺自己居然吃了至少四五斤羊肉。果然還是陶暮的廚藝太棒了。

“你們果然都是肉食動物。”陶暮看著剩下一大半的桂花糯米藕和幾乎沒怎麼動過的水果沙拉,有點哭笑不得:“肉全都包圓了。青菜都給我剩下了。這對比有點慘烈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