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高詠懷打這通電話給陶暮, 除了通風報信, 自然也抱著一點瞧熱鬨的心理。
飛訊網最近一段時間的發展勢頭太猛,所有業內都瞧陶暮不順眼。恨不得陶暮什麼時候能栽一個跟頭。
然而拿人身世做文章這種手段太過下作。更何況陶暮當時才五歲。就算真的有什麼不對,一句“小孩兒不懂事”就能翻過篇去。所以即便是高詠懷這幫聽到風聲的, 也隻是覺得幕後人的手段太陰狠下作,陶暮有點犯小人。倒是沒有什麼落井下石的心思。
當然了, 閒著沒事兒能看到春風得意的小陶總被人搞到焦頭爛額,也算是一出好戲。
“小陶總似乎有些流年不利犯小人啊。”電話另一端, 高詠懷好整以暇的建議道:“我聽說大佛寺的香火很靈。小陶總要不要去燒燒香拜拜佛,除除晦氣?”
“多謝高總提議, 我會考慮的。”撂下電話後, 陶暮有些無力的搓了把臉。
“怎麼了?”孟齊走到陶暮身邊, 拍了拍陶暮的肩膀:“誰的電話?”
“圍脖的高總。”陶暮看了一眼圍在一旁的飛訊員工,苦笑道:“回去再說吧。”
孟齊看出陶暮的情緒不太對, 立刻帶著陶暮回家了。
回去這一路上,陶暮閉著眼睛靠在副駕駛的窗戶上。窗外明明滅滅的霓虹燈光照在他的臉上, 流光溢彩的光影將他的輪廓氤氳的越發深邃。
陶暮回憶起他五歲以前的光景。
他跟厲嘯桁說, 跟所有人說他五歲那年發了一場高燒,記不起以前的事情。
其實並不是。
陶暮對五歲以前的事情還是有一點印象的。他依稀記得他的養父母曾經對他很好。
陶暮的養父母是一對不孕不育的夫妻。陶院長說,那會兒陶暮剛剛被送到孤兒院不久,因為長得好,又不愛哭鬨, 還是個小子, 很多夫妻都想領養他。陶院長考慮再三, 最終把陶暮交給他的養父母。是覺得這對夫妻能給陶暮一個正常的家庭氛圍,讓陶暮健健康康的長大。
事實發展也如陶院長所料。那對夫妻領養了陶暮以後,對陶暮特彆好。至少陶暮在五歲之前,根本不知道自己不是爸媽的孩子。隻是偶爾,陶暮在院子裡跟鄰居家的孩子玩兒,總能聽到鄰居阿姨跟他爸媽感慨撿來的孩子還挺聰明。陶暮回去問爸媽什麼是撿來的孩子?他的養父母就摟著陶暮說他就是垃圾堆裡撿來的孩子。
後來陶暮問大院裡其他小夥伴,發現大家都是從垃圾堆裡撿來的。
好日子就這麼過了四年。領養陶暮那對夫婦恰好也姓陶,所以就沒給陶暮改名字。隻給他起了個小名叫小寶。意思是爸媽的小寶貝。
可惜撿來的寶貝終究抵不過自己親生的寶貝。大概是在領養他的第四年夏天,陶暮的養母意外的發現自己懷孕了。這個驚喜讓他的養父養母特彆高興,陶暮也跟著高興。他其實很喜歡小孩子,也希望爸媽給他生個弟弟。
然而很快,養父養母對陶暮的態度就變了。曾經把陶暮當成親兒子,捧在手心裡怕摔了含在嘴裡怕化了的一對夫妻,開始對陶暮百般看不慣。嫌他太吵太鬨,惹人心煩。動不動就推他兩把打他兩把,再也不肯抱他了。
陶暮那會兒不知道怎麼回事,隻知道爸媽討厭他淘氣,不喜歡他,就不敢吵也不敢鬨了。然而養父母又覺得陶暮小小年紀性情這麼陰沉,不是好事兒。
後來弟弟出生,養母就越發防著他。陶暮依稀記得養母不肯讓他進臥室,生怕他傷害弟弟。陶暮就趴在臥室外麵的窗戶上,臉貼著玻璃,看養母把弟弟摟在懷裡,溫柔的拍著他,給他喂奶。
弟弟剛出生幾個月,那麼小,黑乎乎的,一點也不好看。但是哭起來的聲音特彆響亮。陶暮就覺得弟弟挺可愛的,像鄰居家那條黑乎乎的小狼狗。毛軟軟的,抱起來的時候小身子熱乎乎的。
陶暮以前還會喂他火腿腸。可是自從弟弟出生後,他再也沒牛奶喝,也沒有雞蛋糕吃,爸媽也不給他買火腿腸了。可是鄰居家的那條大狼狗依舊黏著他。
要是我弟弟也能這麼黏著我就好了。
陶暮覺得他可以沒有新衣服穿,沒有新玩具玩,但是可以玩弟弟,也挺好的。
可惜養父養母從來不讓他接近弟弟。有一天,養父在外麵上班,養母在院子裡洗衣服,臥室裡的弟弟突然哭了。正蹲在牆角裡摳土的陶暮趕忙扔下手裡的樹枝,跑進屋子裡看弟弟。
他的小弟弟,那麼小小的一隻,小胳膊小腿的,裹在一個小小的被子裡。黑黑的小臉哭的通紅,還冒鼻涕泡。
陶暮湊上前,小心翼翼地用手指碰了碰弟弟的臉頰。
軟的,滑的,像媽媽給他做的雞蛋糕。嫩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