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3章 又當又立女藝人(2 / 2)

麵對媒體記者的圍堵,王青青禮貌地表示她隨後將召開記者招待會,到時候會給各媒體發邀請函,歡迎各位記者朋友們踴躍參加。

跟著律師一起退場的王青青擺脫了記者就給張之桃打電話:“桃桃姐,我準備從袁鳴的工作室內脫離出去成立自己的工作室,你願意來幫我嗎?”

那邊兒的張之桃沉默了一會兒遲疑地詢問:“你是要跟袁鳴離婚嗎?”

“顯而易見不是嗎?”王青青笑得很輕鬆:“經過這一係列的事兒,我和袁鳴之間必然存在巨大隔閡,沒可能再做一家人了吧?”

王青青的語氣讓張之桃鬆了一口氣,身為孟青青的經紀人,她對孟青青非常了解,她們倆之間的關係也相當親密。

孟青青其實是個很重情的人,幾年夫妻,她對袁鳴的感情不是一般的深厚,不然也不會對袁一圓的屢次挑釁都輕輕放過了。

張之桃原先很意外孟青青能如此乾淨利索地起訴袁一圓,不過人被逼到了絕境上,做出反擊也不意外,雖說這些事兒都是由袁一圓鬨出來的,可經過這件事之後,孟青青和袁鳴的婚姻大概也走到了儘頭。

張之桃原先以為孟青青受此打擊少不得要消沉一段時間,還很是擔心她,現在見她情緒很不錯,也就放下了一顆心開始和她商量起了正事。

和張之桃商量好了舉辦記者招待會的事兒,助理打電話表示已經租好了房子,花姐找了兩個老鄉來幫王青青收拾東西,她們當天晚上就搬了出去。

這房子承托的記憶太不愉快了,王青青相信原主也肯定不願保留它,隻等袁鳴把房子交付,她就準備一賣了事兒。

王青青剛穿來的時候就整理過原主的資產,能隱藏的早隱藏了,能切割的也做過切割,她這一搬走就代表和袁鳴進行正式分居,不管是協議離婚還是起訴離婚,她都不帶怕的。

好在孟青青當年進圈的時候和經紀公司簽的是十年長約,直到她和袁鳴結婚後合約才到期,袁鳴私心挺重的,工作室是他的婚前財產,他並沒有把自己的工作室分孟青青一部分的打算,所以當初孟青青是以簽約藝人而非合夥人的身份加入袁鳴工作室的。

這樣的姿態就顯得有些難看了,袁鳴為了安撫孟青青並防止外界議論,和孟青青簽的合約極儘寬鬆之能事,可以說是對孟青青一點兒約束也沒有。本來麼,有婚姻這根紅繩在,孟青青肯定不會拋下袁鳴解約跳槽走人。

袁鳴當初對孟青青的防備倒正好便宜了自已,脫離袁鳴工作室的過程簡單又容易,王青青讓助理送去一份她簽過名的解約合同和離婚協議就算正式跟袁鳴分道揚鑣了。

新搬的住處剛收拾好,張之桃就籌備好了記者招待會,王青青做好了準備,精神抖擻地出現在了記者們的鏡頭前。

這是王青青自開庭後首次露麵回應媒體,民眾們的關注還沒有被轉移,這幾天的熱點頭條依然都是孟青青,受邀而來的記者們都跟打了雞血似的,提問都特彆積極。

張之桃點了陽光傳媒,記者第一個問出了這幾天民眾們最關心的話題:“孟女士,聽說你已經脫離了袁鳴的工作室,請問這是真的嗎?解除了工作上的合作關係你是否還會和袁鳴保持婚姻關係?”

“這位記者你聽說的消息滯後了。”王青青一開口底下的記者們就一陣輕笑,王青青也笑容滿麵:“實際上我已經簽過字的離婚協議書是和解約合同一起送到袁鳴工作室的。”

記者馬上追問:“那袁鳴是否同意離婚,他簽了合同嗎?”

“鑒於袁一圓的誹謗對我造成的傷害,我已經沒有辦法再和袁鳴保持正常的夫妻關係了。”王青青收斂了笑容:“目前我已經和袁鳴正式分居了,所以袁鳴簽不簽這份離婚協議問題都不大,如果袁鳴不簽,那麼兩年後我將起訴離婚。”

張之桃又點了另一家報社,這位記者朋友的關注點都在經濟問題上:“請問孟女士,法院判決下達之後袁一圓有把房產過戶給你嗎?法院判決的582.61萬元賠償款有沒有賠付?”

“目前還沒有,畢竟判決書還沒有發到我手上。”王青青有問必答。

“那如果袁一圓不肯主動給付賠償款或不肯退還房產,請問你會主動追討嗎?”記者就想知道袁一圓要是老賴了,孟青青會怎麼辦,是看在曾經的情分上就此算了,還是不依不饒非要賠錢,這個問題也是相當多的網友們爭論的焦點所在。

“當然,我當然要追討。”王青青一臉嚴肅:“共同生活期間袁一圓的所做作為對我的心靈和經濟收入甚至事業發展都造成了不可彌補的傷害,這是她欠我的,我當然要追討,如果她不肯主動歸還,我會考慮行使法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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