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3章 不怕我吃了你?(1 / 2)

以至於明明沒看到她身後有人,小林還是沒忍住多問了一嘴:“風小姐是一個人來的嗎?還是有其他的夥伴還在路上?”

“我一個人。”

風雅頌話音未落,就聽到對麵的男人嗤笑了一聲,看似誇讚實則玩味道:“膽兒挺大啊,就不怕我吃了你?”

她眼珠子往上一轉,就賞了對方一記優雅的白眼,夾槍帶棍道:“這好像和膽量無關,純屬我判斷失誤,沒想到重總這個大忙人會紆尊降貴,親自來和我這個小嘍囉麵談。”

“否則我一定會先聘請一個專業的律師團隊來保障自己不被坑,再雇傭幾十個保鏢來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

重明赫:“……”

“對待貴客,重華娛樂向來不會吝嗇自己的誠意。”

“如果你們的誠意是指一進門就先讓貴客生一肚子氣的話,那確實挺不吝嗇的。”

風雅頌紅唇微勾,語氣要多嘲諷就有多嘲諷:“還沒開始吃飯呢,我就已經要氣飽了。”

重明赫:“……”

他剛要反唇相譏,一旁的小林就又很適時的跳出來:“那個,我去催一下菜哈!”

“小王你也彆閒著,趁這會兒功夫先給風小姐講講我們開出的具體簽約條件嘛~”

順口囑咐了一句後,小林頭也不回的出了包廂。

被稱作小王的法務則滿臉堆笑的開口,給風雅頌講起了他們開出的簽約條件。

作為圈子裡數一數二的大公司,重華娛樂背景硬、人脈廣、資源多,能給藝人們提供的助力非常大,簽約條件自然會比那些能力有限的小公司苛刻。

名氣大的藝人有議價權,談到手的分成比例還能高一些。

像風雅頌這種初出茅廬的新人,若不是擁有著現象級的熱度,最多能談到個3:7的分成比例。

她3,重華娛樂7。

更慘的還有2:8,1:9,甚至倒貼錢。

和這部分藝人比起來,重華娛樂給風雅頌開出的條件還算優厚。

簽約費1000萬,合同簽十年,分成比例在她事業發展的各個階段皆有調整。

前期公司為了捧她,投入的資金會比較多,所以第1~3年,她和重華娛樂的收益分成比例為4:6。

第4~6年,隨著她的名氣增加,重華娛樂在宣發方麵投入的資金可以適當減少,相應的收益分成比例也調整為5:5。

第7~10年,如果風雅頌的事業發展順利的話,正值巔峰期。不需要重華娛樂有過多的資源傾斜,她僅憑自己的名氣都能吸引來不少好資源,完全是躺著收錢的階段。

所以她和重華娛樂之間的收益分成比例會再度調整,變成6:4。

當然了,這麼優厚的待遇也不是讓她白享受的。

在履行合約的這十年裡,她必須無條件的服從公司的所有合理安排,如果毀約,則需要賠付高出簽約費十倍的違約金。

看似待遇優厚,實際上和賣身契也沒什麼兩樣。

到底什麼樣的安排算合理安排,什麼樣的安排算不合理,最終的解釋權毫無疑問,都歸重華娛樂所有。

倘若風雅頌隻是個剛出社會、毫無經驗的小白,或許還會覺得,法治社會,公司的要求再離譜,還能離譜到哪兒去?

有那一千萬的簽約費打底,不管她簽約之後能不能熬成大明星,都隻會賺,不會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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