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名為翠微亭的包廂裡,話題兜來兜去,終究還是又繞回了簽約上。
“雖然在這麼多家拋出橄欖枝的經紀公司裡,貴公司給我的待遇是最優厚的,但是很遺憾,我認為合約裡的一些條款與我的個人意願相悖,所以很抱歉——”
沒等風雅頌把拒絕的話說出口,重明赫就直接打斷:“具體是指哪些條款?能詳細說說嗎?”
“藝人在履行合約的十年裡,必須無條件服從公司的所有合理安排,如有違反,按違約處理,需要向公司賠付高出簽約費十倍的違約金。”
風雅頌一口氣複述完合同原文,才解釋道:“‘合理安排’這四個字的範圍太寬泛了,且最終解釋權歸貴公司所有,無異於隻要在不觸犯法律的前提下,你們想要我做什麼,我都必須服從,這對於我來說很危險,也很不公平。”
“那你覺得這條應該怎麼改?”重明赫彎著清亮水潤的大眼睛,饒有興致的望著她。
內心卻有一萬匹草泥馬奔騰而過。
彆問,問就是下次彆說是天降紫薇星了,就算是風雅轉世,他也不會再捧有錢有權的二世祖了!
因為對方不僅沒有軟肋不好控製,還特麼眼界開闊見多識廣!
一般的小伎倆根本就糊弄不住她!
這要是換了一般的十八歲少女,能簽公司當大明星在他們眼裡就已經是十分可遇不可求的事了,哪裡還需要糊弄?合同連看都不看,就敢直接簽約!
入行之後任由公司搓圓捏扁,都不會說出半個‘不’字,甚至還有可能會自我pua,覺得火不起來都怪自己不夠好,和經紀公司無關……
在重明赫後悔得恨不能當場研發一台時光機,穿越到過去改變現狀時,風雅頌不卑不亢的開了口:
“我認為,這項條款裡不僅要明確寫出藝人在簽約後需要承擔的責任和義務,還要明確寫出貴公司在簽約後應當承擔的責任與義務,以及如果貴公司違約,該怎麼處理。”
“再具體一些呢?”
風雅頌:“再具體一些就是,如果我和貴公司簽約,在與我相關的所有事上,我都要求能掌握絕對的主動權。”
“比如?”
“比如我自己的發展路線要由我自己說了算,公司可以向我提建議,但不能幫我做決定。”
“再比如公司所有的工作安排都必須先過問我的意見,我隻做我願意接的活,公司強塞給我的不乾。”
“除此之外,還有我在社交媒體上的所有賬號都由我自己來管理,公司無權限製我的言論自由;粉絲群可以由公司接管,但前提是不能以任何形式利用他們,割他們的韭菜;我不接受公司以任何理由勸我整容,微調也不行;陪酒、包養、潛規則更是想都不用想……”
風雅頌一口氣羅列完自己的要求後,才抬眸去觀察對麵人的反應。
重明赫不愧為重華娛樂的掌舵人,情緒管理能力杠杠的。
聽完她這些對於逐利的資本家來說,無異於天方夜譚的荒誕要求,竟然沒氣憤到當場掀桌,甚至還能有心情保持微笑。
當然了,也不排除是被她給氣笑的。
不知消化了多久的情緒,重明赫才終於衝她挑挑眉:“你確定不是在跟我開玩笑嗎?”